Ⅰ 公房怎么转产权房,这情况可以过户吗急
先让你父亲买下这套房子的产权(如果当地政策和你父亲单位同意的话),然后过户给你。过户时需要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 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要和你父亲协商。
可以过户,但费用大.
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无论是赠与或转让,只要手续内容合法,都可以去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你和你父母均须到场,若你有兄弟姐妹的,最好也到场.公证费用较高,若可以的话,也可以找律师见证.
需要你父亲的协议书
就需要这个。【谁说给转房要交费的?!那为什么我舅舅买了别人的房子又不用了?不用的,起码对于一般房子来说,又不是高楼大厦,哪来这么多的计费】
你的情况,我以前在江苏办案的时候也遇到过,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你父亲单位以前分了套房子给他,已经住了20年,你父亲工龄有30年,如果单位政策允许,你们就可以买房,在买房的时候,你可以在买的时候,让你的父亲把产权人写成你和你父亲两个人,这样一来,房子是“共有财产”,你现在就可以得到一部分权利,你也可以安心些,另外将来你父亲去世,你继承房屋时,不用缴纳任何税款。因为我国的房地产登记管理规定,产权人“加一个名字”就要缴税,如果现在就把产权人写成你和你父亲的话,将来你父亲不在了,只要划掉一个名字就可以了,不用缴税。
如果,买房子的时候,只有你父亲一人的名字,那么不论是将来继承或者是增与,都会发生产权人的增加或者更替,法律不管你们是不是父子关系,法律只看你们两个是民法上平等的主体,房产变更,就是主体间权利的设定与变更手续,一定就要缴税的。
办理手续只要到公证机关或房屋交易中心,一旦受理就可以,不需要公证人,见证人。
Ⅱ 现在租赁房是否要买下来变产权房,
租赁房是否要买下来变产权房,对于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点:
租赁房和产权房的区别:
一、租赁房没有产权,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3、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补偿安置要看各省市的规定。
产权房是指享有完整的房屋产权,是可以享受动迁补偿的。
二、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三、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Ⅲ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怎么操作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需要咨询出租人的意见,按实践,一般实际居住人有继续承租权利,不需要女儿的同意。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Ⅳ 租赁房变产权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租赁房不可以变成产权房。
为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规定:在集体租赁住房的产权管理上明确规定,其不动产权利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按项目整体核发,不予分割办理单元产权证书。
同时,权利证书还应注明: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未经批准,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出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集体租赁住房要符合规划、进行市场对接、只租不售、维护农民权益。
(4)租赁房如何变为售后公房扩展阅读:
北京规范了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要以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统一办理相关立项、规划及用地等手续。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作为项目申报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与国有企业合作开发的,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项目申报主体,也可以成立的新企业为申报主体。集体租赁住房要合理选取建设地点,促进职住平衡。在规划上,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在配套上,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在布局上,要结合“三城一区”和产业功能区,坚持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原则进行布局建设;在实施上,统筹考虑村庄整治、城乡一体化进程。
Ⅳ 赁租公房有哪些条件可以买下来变,售后公房
所谓售后公房是我复国住制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体是指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户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按出售成本价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率,并以其他优惠条件等将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购买,该公有住房就转为售后公房,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若您购买产权性质为“售后公房”的二手房,您需注意以下几点:
1、售后公房一般房龄比较老,注意房屋本身,但是周围配套设施一般比较成熟;
2、交易过程中,由于房龄比较老,可能造成无法办理商业贷款的情况;
3、“售后公房”特别需要《同住人出售同意书》;
4、特别注意户口迁移的问题;
5、维修基金可能较多,建议签约前查清楚。
Ⅵ 如果上海一个人有两处租赁公房可以都买成售后公房吗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十拆迁必须按照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拆迁必须>城市建设按期搬迁需要毫不拖延或阻挠;人被移出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协助人做拆迁动员拆迁安置。
第二章第二十拆迁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房屋,因建设拆迁,拆迁城市房屋主管部门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红图),并批准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相关文书,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拆迁实施前给出了“拆迁许可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施拆迁,不得超过拆迁和拆迁期限的核定范围;
(b)在拆迁完成后,主管部门出具拆迁城市房屋,“房屋拆迁验收合格证”的;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开发或改造老房子成片的
(三),应采取统一的搬迁;
(四)建设项目,要同时检查批准文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人可以自己拆拆,也可以委托取得资质证书拆迁单位拆迁。
第二十需要,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被拆迁人要改变,受灾群众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先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该方案
执行单元第八条拆迁后,必须持有城市房管部门的拆迁提交城市房屋拆迁申请,资格审查的有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按照规定收到拆迁资格证书之前委托。
委托的单位实施拆迁应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委托。拆迁成本,可根据实际结算或包干的办法服用。由拆迁协议可以委托法医处理拆迁城市房屋主管部门或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在没有民事纠纷出租车从管房屋拆迁住宅和公寓,城市住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拆迁,也可以自己拆。有民事纠纷,应委托拆迁;拆迁应遵守的条例第27条的规定。
第九条“拆迁许可证”发放后,主管机关应拆迁城镇房屋拆迁,拆迁范围,拆迁期限,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当地警方房屋拆迁,房地产,建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为公告,在此期间的户籍居民及居民搬进了拆迁账目的范围日期;暂停手柄建设>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得进行房屋买卖,赠与,租赁和交换;不得进行房屋改建,扩建或改变用途。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
拆迁通知应同时发送拆迁通知书给受灾群众。接到拆迁通知后,应及时到房地产和土地管理变革管理部门对房屋,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在第十条城市房屋公告规定,拆迁主管部门在
期间,当事人的规定,拆迁人应当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应明确形式和补偿,安置房面积和位置,搬迁过渡和持续时间量,回迁期间以及拆迁当事人需要考虑作出其他规定。拆迁协议签订后,必须发送城市房管部门的拆迁备案,并可以向公证处办理公证。第十一条协商
拆迁拆迁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该裁决的城市房管部门的拆迁。拆迁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决程序,如搬迁或人安置过程中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之日起取得提供周转空间,不停止执行拆迁。房屋拆迁拆迁公告的拆迁拆迁无正当理由拒绝的规定,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决定,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第十三条拆迁城市房屋主管部门的拆迁活动,应检查并应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加强拆迁档案管理。
Ⅶ 能否将上海租赁房变为产权房
直接让你外公找房子所在地的物业买把租赁房买成产权房。外婆是不是上海户口没有关系,关键是你外公是租赁房的承租人,户口必须在此房子里就可以了。
外婆的户口应该早就可以迁到上海的。以前可以按夫妻分居办理。
Ⅷ 上海公房承租人如何变更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经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承租人。租赁户名变更后,原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公房承租人注意事项
在确定了公房承租人之后,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与继承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
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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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承租房变更承租人需要什么手续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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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
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4、经复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产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