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售后租回交易的账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的账务处理
简介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讲,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没有什么区别。而对于承租人来讲,由于其既是资产的承租人同时又是资产的出售者,因此,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因此,会计准则对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实际上是从承租人(即卖主)的角度做出的。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所形成的租赁类型而定,可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一)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满足了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或数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因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的价值,而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的价值,因此,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⒉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二)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没有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与形成融资租赁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会计处理相一致,为使承租人各期损益均衡,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也就是说,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采用了与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而没有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将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立即确认为损失。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⒉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
(三)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分摊的账务处理
⒈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以单独核算的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下,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作为当期折旧费用的调整项目。这是因为租赁双方可能会通过故意提高或压低各期租金产生销售损益,从而造成资产虚增或虚减,各期折旧费用虚增或虚减,为使各期损益均衡,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调整折旧费用。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其账务处理为: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用"等科目。
经营租赁
⒉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以单独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在经营租赁下,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作为当期租金费用的调整项目;按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是指在确认当期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费用时,按与确认当期该期租金费用的支付比例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其账务处理为: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营业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
⑵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有什么不同
售后租回,是企业盘活资金的一种手段。企业把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卖出去收回价款,以解决急需的资金。然后又将固定资产租回来继续使用,实际上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并没有离开原企业。这类似于把资产作“抵押”或“典当”。当然,这样做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即给出租方支付租金、利息和手续费等,同时也给出租方所拥有的资金提供了增值的机会。 所以,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在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的销售价格和支付的租金是相互关联的,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一揽子谈判的方式,一并计算出来的。所以,资产的出售和租回实质上是一笔业务。基于此,出售资产的损益应按期进行摊销,而不应确认为出售当期的损益。如果将售后租回损益一次确认为出售当期损益,可能会产生操纵各期利润的现象。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所以,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基于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价值,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是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价值。所以,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属于融资租赁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出售资产时,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已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转销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贷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若是分期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失,则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科目。
⑶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什么计算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形动产),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承租方不确认为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出租方仍须缴纳增值税。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出租方收到的融资利息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基础计提折旧
⑷ 售后租回的售后租回交易的账务处理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讲,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没有什么区别。而对于承租人来讲,由于其既是资产的承租人同时又是资产的出售者,因此,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因此,会计准则对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实际上是从承租人(即卖主)的角度做出的。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所形成的租赁类型而定,可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满足了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或数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这种交易实质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出租人提供资金给承租人并以该项资产作为担保,因此,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在会计上均未实现,其实质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高估了资产的价值,而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实际上在出售时低估了资产的价值,因此,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⒉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没有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5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则应将该项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与形成融资租赁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会计处理相一致,为使承租人各期损益均衡,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也就是说,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采用了与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而没有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将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立即确认为损失。其账务处理为:
⒈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⒉确认收到价款应收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
3.属于销售不动产的业务,还应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⒉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应设置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以单独核算在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低于资产账面价值)。
在经营租赁下,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应作为当期租金费用的调整项目;按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是指在确认当期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费用时,按与确认当期该期租金费用的支付比例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其账务处理为:
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营业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
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费列入什么科目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费承租方列入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或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出租方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或者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⑹ 全面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专1的规定,属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以上贷款服务的范围,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