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华宝 这个公司真是骗人的吗
华宝在90年代算是一家比较有名家电企业,后来被科龙收购了,其中原因在这里不方便讲,但你看吴晓波的《大败局》一书有写,经科龙被海信收购以后,海信没有过的经历推广这个品牌最终门道衰落。
❷ 华宝行业精选基金五年后取回收手续费
华宝行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代码240010,高风险,波动幅度较大,适合较激进的投资者)持有时间少于2年,赎回费率0.50%;持有时间大于等于2年少于3年,赎回费率0.30%;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年,零赎回费。
所以持有华宝行业精选股票基金五年时间不收赎回费。
❸ 南京吉宝电子厂怎么样我以前在华宝被拉黑名单了,现在进吉宝能进去吗他两个到底什么关系呀吉宝到底
这三个都是电子厂啊,都是在江宁的,不过统宝是最苦的,也是最累的,工资也是最高的,里面管理的非常的严格,一般人受不了的,不过看你能不能坚持了,一个月晚班一个月白班,一天10个小时以上的。一般中介都是招人的,不过是需要中介费的,不过你可以直接去公司大门,那边一般早上有公司的人在招,是不要钱的。
❹ 我被广州三元里华宝骗怎栌维权才能把钱要回来
我发现这种情况你被骗了,你马上进行报案吧,只有报案才能把钱要回来。
❺ 华宝智投怎么注销
很多人在刚开始投资的时候会注册很多账户,但在失去兴趣之后就想把这些账户注销掉。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华宝智投的账户怎么注销?
所以网友如果想成功注销华宝智投这个账户,就必须要达到华宝智投提出的条件才可以,比如说不能有没有完成的理财业务,如果是签了余额理财的客户,必须先到华宝智投APP上解除签约,然后才能在官网上办理预约商户的业务。
❻ 我也是被华宝双融骗了,请你给我也拉进群里吧,你们怎么维权的谢谢
你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
公安局专门有网监支队。
而且国家也在加大对网络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
也许你被骗的金额比较小,达不到立案的标准,但是如果报案的人多了,加起来的金额就可以达到,甚至超过报案立案的标准,可以立案侦破了。
❼ 从华宝离职多久后能再进吉宝
离职后,要办理失业证,然后进入新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失业证、身份证、照片,新单位才能帮忙办理社保的。
❽ 华宝自离可以补办离职吗
员工通常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二、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四、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五、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七、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❾ 紫金华宝涉嫌非法集资,办公地址金地中心A座1701室被锁,法定代表人郑曦被抓,我们的钱怎么办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部分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4、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A、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B、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