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售后回租 可以不处理固定资产么
这个要来看你的所有权是否转移。自即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的话,售价与账面价差予以递延,即计入递延收益,按和折旧一致的方法分摊,作为折旧费的调整。如果是经营租赁,租回价款按公允价值达成,则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支出。如果售价低于公允,但未来租回时以租赁费减少给予补偿,那么应将其递延,若售价高于公允,高出部分递延,在预计使用期限内摊销。
B. 售后回购销售方式下不确认收入,售后租回业务方式下不确认收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为什么这三种情况
前两种销售、租赁方式都是属于融资性质的,交易的本质不是正常的货物销售,是内为了融资容才做出的交易,所以都不能确认收入。
后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因为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就是资产最终为承租方所有,或者租赁期大于资产寿命的75%以上,这就意味着这项资产基本上是承租方在使用了,会计准则要求承租方将其作为自有资产核算。
C. 关于售后租回的问题
因为售后租回有两种情况:
1.属于融资交易,不确认收入
2.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按售价(即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原因是性质不一样
D. 什么是售后租回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应分别如何做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租回方式下,卖主同时是承租人,买主同时是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而租金则是分期支付的,从而获得了所需的资金;而资产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找了一个风险小、回报有保障的投资机会。
一、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
(1)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卖方(承租人)出售资产时,不确认收益。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售价-资产账面价值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分摊: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即按与该项租赁资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进行分摊,调整各期的折旧费用。
(2)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①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照售价确认收入,并按照账面价值结转成本。销售的固定资产按照售价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②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应确认当期损益,如果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租赁付款比例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
·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售后租回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二、售后租回交易的具体会计处理
1.出售资产
(1)出售资产时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出售资产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或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2.租回资产
(1)租回资产形成一项融资租赁
①租回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②租回资产以后各期: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或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贷(或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2)租回资产形成一项经营租赁
①租回资产时——不用账务处理,只需作备查登记。
②租回资产以后各期
③支付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④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或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贷(或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E. 新租赁准则中新增了使用权资产,请问没有这个科目之前相关资产应该在哪个账户核算呢
新的租赁准来则2019年1月1日开始自实施。公司存在两块租赁业务:①通过自身的设备或房产抵押从外部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贷款,由于经济实质为抵押借款,未对抵押资产账务处理,获得的借款计入长期应付款。②公司投资了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投放资金在长期应收款核算,分期确认收入。两项交易名义上是租赁,对照新租赁准则中对“租赁”的定义和认定条件的规定后,判断不构成会计准则意义上的租赁,即涉及特定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对于售后回租在原准则下构成的融资租赁,对照新租赁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由于此时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故继续确认原租赁资产,将转让款作为负债(借款)处理,与原准则下已采用的处理方式一致,无需调整。对于交易②,融资租赁公司只是通道,本质上相当于本企业直接向法律上的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的,也无需调整。
F. 固定资产售后租回交易有确凿证据表明租回价格是按公允价达成的 怎么做会计处理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形成的,销售的固定资产按照售价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营业外支出。(确认收入),即按正常的出售固定资产做账即可。
G. 注册会计师中售后租回交易的问题
售后租回交易的定义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习惯上称之为“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的原理
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而租金则是分期支付的,从而获得了所需的资金;而资产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找到了一个风险小,回报有保障的投资机会。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应按照租赁的分类标准,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注意:对于出租人来讲,售后租回交易(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没有什么区别。而对于承租人来讲,由于其既是资产的承租人同时又是资产的出售者,因此,售后租回交易同其他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所形成的租赁类型而定,可按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2、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①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
②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
递延收益摊销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H. 售后回租,承租人计算【使用权资产】为什么要按【账面/公允】折算(cpa,会计
相当于将使用权资产按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口径计量。
原固定资产销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体现在1.已确认的销售损益 2.包含在租赁负债中,增加金融负债的价值。这两块差额加上原固定资产的成本,就是固定资产销售时的公允价值。
如果实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高出部分作为购买方-出租方对销售方-承租方的融资,增加销售时收到的银行存款等对价,同时增加金融负债金额。
如果实际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低的金额作为销售方-承租方的预付租金处理。相当于多做了一笔分录:借:金融负债 贷:银行存款
最后,金融负债的金额,应该等于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包含在租赁负债中的原固定资产销售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部分+实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融资金额-实际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预付租金
如果使用权资产不按乘以账面/公允后的金额计算,则应将固定资产销售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全部确认为销售损益。而实际上,固定资产销售后还租回,还有使用权,不是一种独立的销售,不应完全确认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相当于账面保留了与使用权相关的那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对应到这一部分的金额做成了:借:银行存款, 贷:金融负债 作为一种待还的负债处理。
I. 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什么不是公允价值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怎么可能是公允价值呢
一般售价是公允价值,也就是对方融给你的钱,一般采用合同约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