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的前景是什么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的体系架构包括电网基础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智内能应用体系和标准规范体容系四个部分。
电网基础体系是电网系统的物质载体,是实现“坚强”的重要基础;技术支撑体系是指先进的通信、信息、控制等应用技术,是实现“智能”的基础;智能应用体系是保障电网安全、经济、高效运行,最大效率地利用能源和社会资源,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具体体现;标准规范体系是指技术、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以及试验、认证、评估体系,是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制度保障。
② 国家电网故障报修要收有偿服务费吗
这要看故障的详细发生情况以及发生地段,并不是所有区域所有故障都提供无偿服务的。
③ 国家电网单位员工哪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你自己的费用肯定不能啊。工作垫付的且流程正确合理合规的才可以
④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四个体系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的体系架构包括电网基础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智能应用体回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四答个部分。
电网基础体系是电网系统的物质载体,是实现“坚强”的重要基础;技术支撑体系是指先进的通信、信息、控制等应用技术,是实现“智能”的基础;智能应用体系是保障电网安全、经济、高效运行,最大效率地利用能源和社会资源,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具体体现;标准规范体系是指技术、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以及试验、认证、评估体系,是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制度保障。
⑤ 国家电网具体工作内容有哪些
电力调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电力调控、调度计划、运行方式、水电及新能源、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参与制定二次系统规划等。
供电公司: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党、政、军、机关、工农业生产、各大商户及居民生活供电服务和全区的电网运维工作。
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电力技术类、经营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电力资质类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等工作,并承担公司远程培训系统维护及各类竞赛调考的组织工作。
电力医院:电网公司的医疗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
送变电公司:主营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以送变电工程施工为主导,集设计、建筑、安装、调试、超高压运行检修、加工、大件运输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经济实体。
变电检修中心:主要负责各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校验工作、高压及仪表试验、油务化验等工作,并承担低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作。
调度通信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检修调度、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
直流运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换流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作为高效快捷的能源输送通道和优化配置平台,是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在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
2010年以来,国家电网规模增长近一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电力的需求。2017年,公司经营区全社会用电量5.0万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8.3亿千瓦,装机13.8亿千瓦。2017年底,110(66)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98.7万公里、变电(换流)容量43.3千亿伏安。
⑥ 国家电网安规
电网安规指的是并网标准,现在国家电网标准是Q/GDW 617和Q/GDW 618,主要讲的是电网保护、电能质量、静态支持和动态支撑等内容,这两本标准建议你看看,应该是考这个了。
⑦ 国家电网有关触电身亡赔偿规定有那些
国家电网有关触电身亡赔偿规定如下:
1、护理费,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被抚养人生活费;
3、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4、丧葬费,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
5、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
(7)国家电网安全费用包括哪些内容扩展阅读: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第七条,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
(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重大设备事故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1、发电厂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
2、发电厂升压站110千伏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全停的;
3、发电厂200兆瓦以上机组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的;
4、电网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被迫停止运行,并造成对用户中断供电的;
5、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者其他损坏的。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⑧ 国家电网现场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1、国家电网新三个十条内容包括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
2、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3)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4)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7)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 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0)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3、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7)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 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4、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
(1)规范《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交易,依法维护电网运行秩序,为并网发电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
(2)按规定、按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调度交易信息;按规定、按时向发电企业和社会公众披露调度交易信息。
(3)规范服务行为,公开服务流程,健全服务机制,进一步推进调度交易优质服务窗口建设。
(4)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发电量调控目标,合理安排发电量进度,公平调用发电机组辅助服务。
(5) 健全完善问询答复制度,对发电企业提出的问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到问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发电企业,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工作日。
(6)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严格遵守政策规则,公开透明组织各类电力交易,按时准确完成电量结算。
(7)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小火电关停计划,做好清洁能源优先消纳工作,提高调度交易精益化水平,促进电力系统节能减排。
(8)健全完善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与用电客户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技术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保障电力可靠有序供应。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调度规程,优化新机并网服务流程,为发电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新机并网及转商运服务。
(10)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交易机构服务准则》,聘请“三公”调度交易监督员,省级及以上调度交易设立投诉电话,公布投诉电子邮箱。
⑨ 国家规定的电力安全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回保护条例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站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2005年版;热机部分,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