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怎么投诉
一、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怎么投诉
1、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投诉方法如下:
(1)拨打环保举报热线或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
(3)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
(4)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二、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什么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0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Ⅱ 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怎么投诉
工厂扰民的,可以向当地的安监部门投诉;向环保局投诉;向当地政府投诉,拨打民生热线电话。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投诉方法如下:拨打环保举报热线或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可以登录有关网络投诉平台进行举报;写信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举报;直接到当地市环境保护局上访反映问题。
一、构成扰民的条件: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二、扰民处理流程:
1、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
2、报警;
3、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行为、或者进行整改、减少噪音排放及作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Ⅲ 民宅做加工厂扰民怎么投诉
半夜扰民可以向地方环保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3)居民区开家具厂扰民怎么办扩展阅读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Ⅳ 居民区开加工厂扰民怎么办
法律分析:小区居民如遇噪音等扰民现象,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