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明清家具--承具》特种邮票的背景资料
邮票分别展现了现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北京观复博物馆和海外的明清家具承具中的明代黄花梨平头案、清代黄花梨透雕螭纹方桌、明代黄花梨高束腰石面方香几和明代铁梨象纹翘头案。
古代家具以明清家具最为杰出,明清家具以材质考究、工艺精湛而著称,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典范,具有很高的观赏与收藏价值。 承具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承放物品。承具为支承、承放之意,一般包括案、桌、几三类器物, 三者结构大体相同。简单外形区分如下:腿足缩进面板两端者为案,体形也最为庞大;腿足位于面板四周者为桌;体形矮小很多者为几。
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摧灿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聚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 和物质的发展水平。
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 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 “明式家具”。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有 自己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 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 居、楼阁等风景题材;鱼藻、祥 麟、瑞狮、喜鹊等动物题材较多见。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 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主题,如方胜、盘长、 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 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 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更增强了明式家 具的高雅气广。
清式家具以雕绘满眼绚烂华丽见长,其纹饰图案也相应地体现着这种美学风格。清 代家具纹饰图案的题材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植物、动物、风景、人物无所不有,十分丰富。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亦非常流行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大都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显得有些世俗化。晚清的家具装饰花纹多以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如“鹿鹤同春”、“年年有余”、“凤戏牡丹”、“花开富贵”、“指日高升”、“早生贵子” 等,宫廷贵族的家具则多用 “祥云捧日”、“双龙戏珠”、“洪福齐天”、“五福捧寿”等。总之,题材丰富多彩是清式家具纹饰图案的特点之一。清式家具纹饰题材大多出自老百姓的朴素生活意愿或统治者炫耀权力财富的功利要求,不如明式家具超逸。对于纹饰题材的选择,也不如明式家具讲究,有些家具纹饰图案显然是单纯为了显示华贵富丽,而很少注意题材的贴切性。
平头案
尺寸较宽尖,主要供写字作画用的案形家具。画案大多不做“飞角”,属平头案。主要用于绘画或书法创作等。案是一种长方形的承具,长一丈左右,宽一尺多,放陈设品用,与桌子的差别是因腿足位置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结构方式,故称“案”而一般不称“桌”。条案 、也是各种长条形几案的总称。如书案、画案、平头案,翘头案 等。案是中国古代家具陈设中最常用的家具。
案的品种、形式较为复 杂’从面上分有平头案和翘头案,基本形状是夹头榫和插肩榫两类。一般来讲,明式条案窄长,以线条装饰为主,比例精到,清式条案则较宽,多以 吉祥图案、福寿家具纹样装 '饰。案是礼仪性很强的家具, 陈设非常灵活,明清时期人们常将其设于正厅之间,上配中 堂,前配方桌、对椅,侧间设案 者多位于窗前或山墙处,上置 花瓶、座钟和梳妆用具等物品,特别是书斋、画室、闺阁、 佛堂等高雅场合更为多见,其上或摆书函、文具,或放画轴、字帖,或陈鼎雅物,或置香薰、 拂尘等,旨在与室内装潢和其他家具协调统一,从而形成高雅和谐的布局效果。
方桌
面呈正方形的桌子,与腿足之间直角相交,且每个角都以三根方材格角结合在一起, 使转角从三面看都形成格角斜线,其造型简洁,结构严谨, 设计巧妙,气质古朴典雅。规格有大小之分,方桌的基本造型,可分为无束腰方桌和有束腰方桌两种。常见的有“八仙桌”、“四仙桌”,前者约110厘米见方,后者约86厘米见方。
香几
古代承放香炉用的家具,因置香炉而得名。一般家具多作方形或长方形,香几则大多为圆形,较高,而且腿足弯 较夸张,且多三弯脚,足下有“托泥'香几不论在室内或室外,多居中设置,无依无傍,面面宜人观赏。香几在清代以前十分流行,焚香本是中国古人祭祀仪式之一,到唐宋,香几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组成的一部分,从“焚香操琴'“焚香沐浴”、“明窗净几、焚香其中” 等词语中可看到古代贵族日常生活中香烟缭绕的景象,显示了古代文人对绝俗优雅的生活情趣的追求,焚香置炉的香几成为庭室的必备家具就在之中了。
香几的使用大多成组或成对,个别也有单独使用的。《遵生八笺·燕闲清赏》中关于香几的描述就很详细:“芍室中香几之制有二,高者二尺八寸,几面或大理石、玛瑙石,或以骨柏楠镶心,或四、八角,或万,或梅花,或葵花、慈菇,或圆为式,或漆,或水磨渚木成造者,用以阁蒲石,或单玩美石,或置香盘,或置花尊以插多花,或革置一炉焚香,此高几也。”香几的式样之多,有高矮之别,且不专为焚香,也可别用。如摆放各式陈设、摆玩 之类,以供清玩,甚快心目。
从明代绘画中所见,当时香几兼有茶几的功能,到了清代,茶几才从香几中分离出来,演变为一个独立的新品种。一般来讲,茶几较矮小,有的还做成两层式,与香几比较容易区别。清代茶几较少单独摆设,往往放置于一对扶手椅之间,成套陈设在厅堂两侧。
翘头案
案是一种长方形、下有足的承托家具。条案案面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故称“翘头案' 明清时期主要是供陈设的承具。翘头案大多设有挡板,并施加精美的雕刻。由于挡板用料较其他家具厚,常作镂空雕。
酒桌
酒桌起源于五代、北宋, 常用于酒宴。沿面边缘多起一 道阳线,叫做“挡水线”,用作 阻挡酒肴倾洒,.以防流沾衣襟。
⑵ 明清家具特点的比较
明式家具是独具特色的传统家具。指自明代中叶以来,能工巧匠用紫檀木、杞梓木、花梨木等制作的硬木家具。虽然明式硬木家具在全国很多地方都生产,但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能工巧匠制作的家具最得大家认可。因此,人们公认苏式家具是明式家具的正宗,也称它为"苏州明式家具",简称"苏式"。造型优美,选材考究,制作精细是明式家具的三大特点。中国家具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明代开始形成独特格式,因而被后人称为明式家具。明式家具是家具文化风格的代表,装饰精微,雕饰精美,散发出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神韵。
明式家具,特征鲜明,魅力无穷,体现在以下几点:
1、文人参与设计,极具意匠美。明式家具的设计者大多是文化气息甚浓的文人雅士,由他们设计出家具图样后,再交由出色的木工制作而成。在家具设计之时,设计者往往会将自己的奇思妙想融于设计之中,使家具的造型优美、稳重、简朴,各组件的比例讲求实用与审美的一致,装饰讲究少而精,淡而雅。明式家具,乍看之下,一般感觉毫不起眼,但细品之下,却散发出独特的魅力,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欣赏、推敲。明式家具好比一杯好茶,入口味淡,再三品尝则回味无穷。所以,有设计师甚至认为,明式家具是用来观赏而不是用来使用的。
2、选料考究流露天然之美。明式家具在造型上,讲求物尽其用没有多余的东西,简洁到不能再简洁了,强调家具形体线条优美、明快、清新。通体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整体线条一气呵成,在细微处有适宜的曲折变化。明式家具注重委婉含蓄,干净简朴之曲线,若有若无、若虚若实,给人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体现了虚无空灵的禅意。明式家具在选材时追求天然美,凡纹理清晰、美观的“美材”,总是被放在家具的显著部位,并常呈对称状,巧妙地运用木材天生的色泽和纹理之美,而不做过多的雕琢,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只在局部作小面积的雕饰,这与现代人返璞归真的审美时尚是完全契合的。
3、结构简单、合理,连接牢固,极具工巧美。明式家具的结构源于建筑学的梁架结构,横者为梁,竖者为架,结构严谨,用材合理,绝无多余与浪费,各部件间采用榫卯连接,胶粘辅助牢固,显示出高超的制作工艺。
清式家具指清朝的雍正、乾隆时期形成的带有当时时代气息的家具。这种家具在形式和格调上与传统家具的朴素大方、典雅内敛的风格大相径庭甚至格格不入,形成强烈对照,故在我国家具史上称之为“清式”家具。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盛世期,在我国工艺美术史上出现了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繁缛雕琢的风气。这时正值“广式家具”盛行,加上清官内院的追随和提倡,清代中叶以后,家具以造型厚重、形体庞大、装饰繁琐而风靡一时。
具体而言,清式家具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品种及造型上追求创新。清式家具的品种可谓繁多,许多家具都具有前代所没有的风格和特点。比如,清代的李渔就主张几案多设抽屉,橱柜多加搁板,从而开清式书案、多宝格之先河。据史载,生炭火避寒的暖椅,贮冷水祛暑的凉炕,都是李渔的创造。清式宫廷家具更喜标新立异。比如有一种木床,床上不仅有帽架、衣架、瓶托、灯台、悬余架,甚至还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此外,清式家具的造型也变化多端。多年来,海内外的博物馆及收藏家虽搜集了难以计数的清式家具,但至今仍不时发现前所未见的清式家具的奇特品种,有些家具竟难猜测其为何物。
其二、用材上视野广阔。在用料选材上,清式家具推崇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尤以紫檀为首选。
清中期以前的宫中家具,选料最为讲究。如用料讲究清一色,或紫檀或红木,各种木料互不掺用,有的家具甚至用同一根木料制成;选材时要求无疖无疤,无标皮,色泽均匀,稍不中意,就弃之不用,绝不将就。在制作上,为了保证外观的色泽和纹理的一致,也为了坚固牢靠,往往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如有的床榻为鼓腿澎牙结构,尽管腿足曲率极大,也多采用一木挖成而不是拼接。不少宫廷紫檀家具透雕的花牙,往往与腿足和牙条一木连做。这样一来,用料很大,浪费极多。
其三、工艺上装饰丰富。注意装饰性,是清式家具最显著的特征。为了达到瑰丽多姿、千变万化的装饰效果,清式家具的设计者和制作者几乎使用了当时一切可以利用的装饰材料,尝试了一切可以采用的装饰手法。在家具制作与各种工艺品相结合上更是殚精竭智,力求新奇。其中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当属雕饰和镶嵌。
其四、艺术风格上融会中西。从传世的清式家具中,人们很容易感受到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艺术的浓浓气息。清式家具不仅继承了明式的优点,而且,对西方文明也进行了大胆借用。从现存的清式家具来看,采用西洋装饰图案或装饰手法者占有相当的比重。
⑶ 中国紫檀博物馆的明清家具鉴赏
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成熟的,形成了最有代表性的民族风格明式。明式家具的产地主要有三处:北京皇家的御用监,民间生产中心的苏州与广州。明式家具的品种十分丰富。保留至今的,主要有凳椅类,几案类、橱柜类、床塌类、台架类等。此外尚有作为屏障之用的围屏、插屏、落地屏风等。明式家具多用花梨、紫檀、鸡翅木、铁梨等硬木,也采用楠木、樟木、胡桃木、榆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以花梨中的黄花梨效果最好。这些硬木色泽柔和、纹理清晰坚硬而又富有弹性。这种材料对家具造型结构、艺术效果有很大的影响。由于木质坚硬面有弹性,且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料,所以家具有料的横断面制作很小。为此,造型也就显得线型简练,挺拔和轻巧。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用髹漆,仅仅擦上透明蜡即可以充分显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选材是设计意匠的重要部分之一。
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大平板则以攒边方法嵌入边框槽内,坚实牢固,能适应冷热干湿变化。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装饰以素面为主,局部饰以小面积漆雕或透雕,以繁衬简,朴素而不俭,精美而不繁缛。通体轮廓及装饰部件的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及用线的一气贯通而又有小的曲折变化。家具线条雄颈而流利。家具整体的长、宽和高,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 清代的家具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但在民间,家具仍沿袭明式程式,保留了朴实简洁的风格。
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户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清朝经历了近300年的历史,家具由继承、演变到发展,在形制、材料、工艺手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之外。现分述如下:
1、造型厚重,形式繁多: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要大,与此相应,局面尺寸、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师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条、腿步等协调一致,造成非常稳定、浑厚的气势。这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清式家具在结构上承袭了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充分发挥了插销挂榫的特点,技艺精良,一丝不苟。凡镶嵌方面的桌、椅、屏风,在石与木的交接或转角处,都是严丝合缝,无修补痕迹,平平整整的融为一体。家具的主料木材,选料极为精细,表里如一,无节,无伤,完整得无一瑕疵。硬木家具的部件和零部件,如抽屉板、桌底板及穿带等,所用的木料都是硬木。清式家具的样式也比明朝繁多,如清朝新兴的家具太师椅,就有三屏风式靠背太师椅、拐子背式太师椅、花饰扶手靠背太师椅等多种。
2、用材广泛,装饰丰富。清式家具喜于装饰,颇为华丽,充分应用了雕、嵌、描、堆等工艺手段。雕与嵌是清式家具装饰的主要方法。雕漆在清代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福建雕漆享有盛名。嵌有瓷嵌、玉嵌、石嵌、珐琅嵌、竹嵌、螺钿嵌和骨木镶嵌等。清代除继承了明代原有的形式外,又发展了螺钿嵌,产生了骨木嵌、珐琅嵌和瓷嵌。
3、骨嵌的作用。骨嵌用在器皿虽然很早,但是骨嵌用于家具上还是清代的创举。骨嵌的鼎盛时期是乾隆中叶,其艺术特点有:(1)骨嵌工艺精良,拼雕工巧。工艺制作上保持多孔,多枝,多节,块小而带棱角,既宜于胶合,又防止脱落,虽天长地久,仍保持完整形象。(2)骨嵌表现形式分为高嵌、平嵌、高平混合嵌三种。早期和盛期是高嵌和高平混合嵌,后期都是平嵌。(3)骨嵌用材多为红木、花梨等贵重木材,因其木质坚硬细密,镶以骨嵌更显出古拙,纯朴。(4)骨嵌题材大致可分为人物故事、山水风景、花鸟静物和纹样四类。
由于工艺美术的发展,使得家具制作得以借助各处工艺美术手段,去进行综合的装饰处理。清式家具的装饰上采取了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构成了它自己的特点,是历代所不能比拟的。
⑷ 著名诗人陈柏森与明清家具收藏
著名诗人陈柏森是我们《作家生活》的特约作者。长期以来支持我们工作,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收藏文章。近日,他因长期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猝然去世,我们特发此篇文章谨以纪念。
有专家说,值得收藏的明清家具是两类:一类是明代中后期和清早期的明式黄花梨家具;另一类是清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宫廷紫檀家具。
如果仅从投资角度讲,这话不错。上述两类家具,前者多是在文人的参与下制作的,后者则往往是由皇帝亲自监督、宫廷艺术家指导制作的。这些硬木家具不仅年代较早,而且设计精确,用材精良,做工精致,最具升值空间。但投资的意义仅占了“收藏”的一小部分,“收藏”的三昧所在,在于鉴赏的愉悦,拥有的愉悦。即使是短暂的鉴赏,瞬间的拥有,其愉悦之情也是难以形容的。
2002年,一幅宋徽宗的《写生珍禽图》曾有幸“流”回到国内嘉德拍卖会拍卖,当时保守的估价在1000万元之内。一位老者对其梦寐以求,拟倾全力将其买回。在主持人叫价到1300万元时,这位老者把手举了一下,但即刻就被人盖了过去,最终被人以包括佣金在内2530万元的价格拍走了,此画不幸再次“流”向了国外!
据在场的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先生介绍,当这位老者举手之时,他清楚地看到了这位老者的眼中有一丝亮光一闪。那是这位老者在刹那间拥有这幅名画时抑制不住的愉悦,也是他在刹那间的意念中鉴赏此画时的喜悦!
这个故事说的虽是古画,但明清家具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明清家具是一种物质财富,更是一种精神慰藉。一件精品,可以价值连城,但对于一位收藏爱好者来说,给予其心情上的愉悦,却是无法用车载斗量的。
文徵明有位弟子叫周公瑕,在其使用的那把紫檀木扶手椅靠背上,就刻有这么一首五言绝句:“无事此静坐,一日如两日。若活七十年,便是百四十。”诗虽写得夸张,但却充分流露出了他对那把紫檀木扶手椅的迷恋之情!另有一件制作于万历年间的书桌,上面也刻有“材美而坚,工朴而研,假尔为冯(凭),逸我百年”的四言诗,淋漓尽致地显示出了其主人拥有它时的那份难抑的欣喜之情!
文物收藏,不仅是一种投资,更体现了一种文化;明清家具,不仅是一种物质,更蕴含着一种精神。
因此,明末清初的黄花梨、清三代的紫檀家具固然值得收藏,但清代的鸡翅、酸枝以及铁力木家具,清中期之前的榉木、楠木家具,乾隆之后的黄花梨、紫檀家具,只要是美的,同样值得收藏。所谓美,应似美女,无懈可击,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又似作文,行云流水,行乎其所当行,止乎其所不可不止。美的家具都清晰地承载着设计制作者的.思想,无言地述说着其深邃的内涵,类似于文章之上乘者,是“以金刚宝石为内容,以无色透明的水晶纸包之”。至于明清家具优劣之争,更是没有意义。就如诗发展到唐五代出现了词,词到了苏轼笔下又由歌辞之词演变成诗化之词,我们不能以诗的审美标准来要求词,或以歌辞之词的要求来比照诗化之词一样,我们也不能以明式家具标准来衡量清式家具。清式家具应该、也只能“别是一家”!个中的意义正如兼好法师说的:“偿仇野之露没有消时,鸟部山之烟也无起时,人生能够常住不灭,恐世间将更无趣味。”仇野为墓地之名,鸟部山则是火葬场所在地。试想,明清家具艺术中若没了争奇斗艳的清式,只有“尚古朴,不尚雕镂,即有雕镂、亦皆商周秦汉之式”的明式,岂不太单调了?!
作为日常生活用品的家具,也能成为审美对象,引领人们修身养性,培育人们的闲情逸致,去浮躁,平火气,简直不可思议。难怪一位西方研究专家称中国的明式家具为世界“独一无二的艺术”。
但民国以来,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末以后,明清家具市场也同其他艺术品市场一样,仿品、赝品泛滥。出版行业更是推波助澜,使得一知半解者、甚至完全是“门外汉”编著的伪书、假书大行其道。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扰乱了视听,混淆了黑白。有些专家主编的鉴赏类入门著作也不严谨,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内容介绍雷同,实物图片大同小异,抄来搬去;二是价格评估混乱,有的以同类器物拍卖成交最高价作为估价参照,与现行市场流通价格完全背离;有的则将若干年前的拍卖成交价(或估价)与当前拍卖成交价(或估价)编在同一本书里,又不标明成交(或估价)日期,以致出现了一件明末黄花梨书案(94厘米×194厘米×87厘米)只“估价32000-38000元”,而一件清代小小的红木四合如意纹收腿式茶几(47.5厘米×47.5厘米×75厘米)却“估价70000元”的笑话……把明清家具从研究、收藏及陶冶性情的宁静的“湖河叉港”,推向了投资、赚钱、炒作的喧嚣的“长江大海”了。
2006年初,我得知上海××拍卖行有“著名专家坐堂免费鉴定与估价”这一信息,便拿着一个清中期紫檀印盒去打探一下价格行情。那天坐堂的正是那位常在大学课堂和社会培训班教授瓷器和木器鉴定知识的著名专家。他把印盒放在放大镜下看了再看,又打开盒盖放在耳旁敲了几敲,然后瞥了一眼身边的几个年轻人(也许是跟着他实习的学生吧),连“看不好”之类的客气话也没有,却是带着不无嘲讽的语气把印盒递还给我:“这东西是人工合成的现代制品!”
这位“著名专家”竟把色黑如漆、润如牛角的极品紫檀看成了人工合成材料!
同样,将高仿品视为真古董的“专家”也不乏其人。20世纪80年代,毛晓沪先生见到一个由现代制瓷厂生产的残破的凸显纹花口瓶,因为器形很好,便把它拿回自己的工作室进行修复并做旧处理。就是这件器物,后经故宫博物院专家集体研究后,竟被故宫博物院收购处收了进去,后又出现在了1993年某期的《收藏》杂志上。
还有一个有关董其昌《烟江叠嶂图》真伪争议的故事:此画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幅,而在上海博物馆也有一幅。前者钤有乾隆、嘉靖两帝的御印和鉴定大师高士奇的名章,而后者则有书画大师兼鉴定界巨擘谢稚柳的大印。孰真孰伪,至今仍然存疑!
瓷器和书画的真伪如此难以鉴别,木器又何尝不是如此。因此要真正懂得鉴别,非积数十年功不可,甚至须穷尽毕生精力。
鉴别的要诀很多,最基本一点,就是多看实物,既看标准器,也看旧仿、高仿品和修复器,然后请师傅通过“比较法”为你指点与分析两者在形制、质地、花纹、工艺、手感、包浆等方面的异同。鉴定学又称“眼学”,或曰“目测学”,事实上是一门经验学。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文物的鉴定,至今仍以目鉴为主要形式。这种目鉴心得,是主观感悟而非理性认知;其所获途径,是口问心授、薪火传灯而非皓首穷经、学院开方。因为,有些心得是语言无法表述或无法准确表述的,也即只可意会不能言传,诉诸文字更是难以企及。譬如:书画鉴定中的“气韵”、瓷器鉴定中的“手感”、木器鉴定中的“大开门”等等。有的人过于相信科学手段,但据说用热释光对钧瓷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为“其年代距今300-700年”,即明代。且不说它与目测学“公认为宋代”的差异有多大,就这结论本身也竟有400年之遥。所以,熟知是鉴定的必要条件。一是必须能宏观把握基本特征,凡与基本特征有误者必假无疑;二是微观注重细节,这些细节由技术与文化两方面构成,缺一不可。赝品过了第一关,往往过不了第二关。露出“马脚”的,往往在细节。近代学人王献唐说:“凡鉴定古玩,非见真器不能定伪。以伪为真,日后一遇真物,便认其伪。”这是经验之谈。
⑸ 如果判断一套红木家具是不是明清时期的
如果判断明清家具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一:用材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年代首先要注意的问题。传世的明清家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鸂鶒木、铁力木等制作。然而上述四种木材在清中期以后日见匮乏,成为罕见珍材。所以,凡是这四种硬木制成而又看不出改制痕迹的家具,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式家具原件。虽说此类名贵家具近代仿制的也有,终究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为数极少。今天的传世硬木家具中,也有不少是使用红木、新花梨和新鸂鶒梨木制作的。由于这几种硬木,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方被大量使用,所以,用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多为清代中期以后直至晚清、民国时期产品。如有用红木、新花梨或新鸂鶒木做的明式家具,因其材料的年代与形式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种来判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并在形式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许多清代中期乃至更晚的榉木制品,依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于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鉴定。
明清家具的附属用材,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家具的制作年代。如家具上使用的大理石与岩山石和广石有些相似,但前者的开采使用,远比后两者早。此外,白铜饰件一般要早于黄铜饰件。凡有原配的白铜饰件,形制古朴,且锈花班驳自然的家具,其制作年代一定较早。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二:品种
明清家具的品种,往往与年代有密切的关系。有些较早出现的家具品种,常在清代后就不再流行。所以,除了极少数后世有意仿制外,其制作年代不应晚于他们的流行年代。也有一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器物的本身,就很好地说明了它们的年代。如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又如茶几,本身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方法而产生的品种。它是由明代的长方形香几演变来的,传世的大量实物中,多为红木、新花梨制品,未见有年代较早的。显然,茶几是一种清式家具。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三:形式
家具的形式是断代的重要依据。许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从形式上的变化来判断。如坐墩的形式,即经历了一个由矮胖到瘦高的变化过程。凡具有前者特征的坐墩,年代一般要早于后者。但也有一种四足呈如意柄状的常见清式坐墩形体兼有矮胖、瘦高两种。它们多为清中期以后的广式家具,苏制家具中也有仿制。在扶手椅中,凡靠背和扶手三面平直方正的,其制作年代大多较早。从罗汉床的床围子形式变化来看,三块独围板的罗汉床,要比三块攒框装板围子的早;围子尺寸矮的,早于尺寸高的;围子由三扇组成的要早。反之,则较晚。对于架格来说,区别它是明式还是清式,主要看它的横板是通长一块,还有立墙分隔。至于架格被分隔成有高低大小许多格子的多宝格,决非明式。它是清乾隆时期开始流行的形式。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四:花纹和装饰风格
在古器物鉴定学上,以装饰风格和纹饰来断代是一条重要的标准,家具亦不例外。明清家具上的花纹,是鉴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好依据。家具花纹与其他工艺品的花纹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因此,在鉴定家具时,有确切年代的其他工艺品上的花纹,是很好的对比参照物。但在参照时,宜采用题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对比。这样就较容易判断年代。明清家具在装饰手法及纹饰上存在着时代的差别。一般说来,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
中国纹饰图案具有继承性和趋同性特点,每个时代的作品或多或少地含有前代的因素,某个品类的装饰风格也可能在其他品类中出现。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许多都是承传的,如祥云龙凤、缠枝花草、人物传说等,这些题材在织绣、陶瓷、漆器等品类中常能看到。不过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仍有自己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松、竹、梅,兰、石榴、灵芝、莲花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鱼藻、祥麟、瑞狮、喜鹊等动物题材较多见。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盘长、万字、如意、云头、龟背、曲尺、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意趣,显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明清家具鉴定方法五:构件造法
鉴定明清家具的年代早晚,有时也可根据某些构件的造法来判断。但这种方法必须结合整体造型和其他构件造法的鉴定。现将明清家具中某些构件的造法介绍如下:
A.搭脑凡靠背椅和木梳背椅的搭脑(靠背顶端的横料)中部,有一断高起的,要比用直搭脑的晚;靠背椅的搭脑和后腿上端格角相交,是一统碑椅的特点,为广式家具的传统造法。苏州地区造的明式椅子(灯挂椅),此处多用挖烟袋烟袋锅榫卯,时代较早。
B.屉盘明清家具的椅凳和床榻的屉盘(垫子),有软硬两种。软屉用棕、藤皮或其他动物纤维编成。硬屉则用木板造成,一般采用打槽装法。考究的明及清前期家具,大都是16至18世纪初苏州地区的产品,屉盘多为软屉,少有硬屉。今存完好的传世软屉家具,大多可视为苏州地区制造,而硬屉家具则很可能是广州或其他地区所造。
C.牙条桌几牙条与束腰一木连坐的,要早于两木分做的;椅子正面的牙条仅为一直条,或带极小的牙头,为广式家具的造法,时代较晚。苏州地区制造的明式家具,其牙条下的牙头较长,或直落到脚踏杖(横档),成为券口牙子。夹头榫条案的牙头造得格外宽大,形状显得臃肿笨拙的,大多是清代中后期的造法。
D.杖子凡罗锅杖的弯度较小且无圆婉自然之势,显得生硬的家具,制作年代较晚;明式家具的管脚杖都用直杖,而清中期后管脚杖常用罗锅杖。晚期的苏式家具更是流行此做法。这是区别明式和清式家具十分重要的特点。
E.卡子花明式家具上常用双套环、吉祥草、云枝、寿字、方胜、扁圆等式样。清中期以后的卡子花渐增大且趋于繁琐,有些做出花朵果实,有些造成扁方的雕花板块或镂空的如意头。根据卡子花的式样,可能有效地判别明式或清式家具,并确定其大致年代。
F.腿足明式家具除直足外,还有鼓腿膨牙、三弯腿等向内或向外兜转的腿足,其线条自然流畅,寓遒劲于柔婉中。清中期的家具腿足矫揉造作,常作无意义的弯曲,在清晚期的苏式家具中,这种做法尤为突出。其造法通常是先用大料做成直足,然后在中部以下削去一段,并向内骤然弯曲,至马蹄之上又向外弯出。这种做法大至大椅,小至案头几座,无不如此。
G.马蹄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的马蹄,区别显著。前者是向内或向外兜转,轮廓优美劲峭;而后者则呈长方或正方,并常有回文雕饰,显得呆板落俗。
本文来自: 中国红木家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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