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现在到底有没有明确规定
一、2007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二、财税〔2014〕75号文《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3、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4、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㈡ 本公司购买家具一套,价值9000多元,是否列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多少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 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六)企业在确定折旧年限上的自主权。
前述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只是各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只是一个基本要求,它并不排除企业自己规定对资产采用比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折旧时限。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使用情况,在比本条规定的相关资产最低折旧年限更长的时限内计提折旧。
(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折旧年限的权力。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因为考虑到现实情况非常复杂,各种固定资产的属性、使用情况等也会发生变化,若不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而适时调整的权力,容易造成僵化、机械,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所以,根据本条的授权,可以在不修改条例的情况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不同于本条所原则确定的各种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参考资料:无锡安久财税网
㈢ 运输车的折旧年限是多少净残值是多少
1、根据第4条第60条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飞机以外的运输工具,火车和船舶应为4年。因此,运输车的最低折旧寿命为4年。
2、净残差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残余价值=固定资产的原始值×估计剩余价值率。
3、固定资产净剩余价值=当固定资产报废时估计可收回的剩余价值 - 估计估计处置费用。综合企业的估计净剩余价值为5%。运输公司运输车辆的折旧生活至少为4年。
4、除非国务院财政部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固定资产贬值计算的最低期限如下:房屋和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船舶,机械,机械等生产设备10年; 5年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电器,工具和家具;飞机,火车和船舶以外的运输方式4年;电子设备,3年。
拓展资料;
一、净剩余价值是指残余价值减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届满后应付固定资产的应付固定资产清算费用。固定资产的净剩余价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包含在成本和费用中。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用了估计的方法,从固定资产的原始值中扣除,并在报废固定资产时直接恢复。固定资产净剩余价值与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在3%和5%之间。
关于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率的基本规定
1.国内企业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规定企业所得税和实施规则的规定:剩余价值的比例在原价5%以内应由企业本身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企业所得税批准项目的后续管理通知的第2条(郭水FA [2003]第70号),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的比例均匀5% 。
2.外资企业
据关于实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的详细规则第33条,外资企业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的折旧生活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摊销期限限制如下: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的估计使用寿命为20年;
(2)火车,船舶,机械,机械等生产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为10年;
(3)生产和运营工具,电器和家具的预期使用寿命为5年;
(4)除火车和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的预期使用寿命为4年;
(5)电子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为3年。
㈣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按照物理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4)船舶家具固定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㈤ 老船木茶桌制作过程及工艺
老船木茶桌是怎么制作的?下面由(中山启航船木--小苏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选材拔钉
要制作船木家具的话,都是因材制作,这是工人对船木材料生的船钉进行拔出,一般一块木料需要2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处理。这种是体力活与人的耐性了。
2、烘干去水
闲置晒干或者烘干去水,这样可以保证制作成船木家具的船木不会开裂。因为南北方气候差异化,所以没有烘干这道工序容易开裂变形。
3、抛光打磨
人工打磨。因为古船木硬度高,打磨起来非常费力。而一件船木家具打磨至少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反复的重复这一个动作。
4、卯榫
船木家具不需要任何钉子,这样会破坏其感观同时也把船木的本身的特点给破坏了。将打磨好的古船木开好卯榫进行组装。古船木家具全部用传统工艺卯榫结构组装而成,每一个卯榫都有小卯榫相互锁扣,做到不会脱榫。
5、组装固定
组装工序依然使用传统木工技艺,由船木木屑加天然橡胶组成特殊粘剂,既粘合裂缝处又可当填充物。
6、上色
最好给船加漆上颜色。
㈥ 为什么船用家具不用密度板和刨花板
密度板和刨花板虽然防潮性不错,但是怕遇到水容易膨胀变形。
㈦ 现代船艇家具的特点
安全性、配套性和等级分明、可做成残缺不全的家具。必须符合该船船级社的规定。
船舶家具是船上生活或工作的必备部件,是舱室功能的根本基础;又是表现舱室形式的主要角色。船舶家具设计是为船员、乘客在海上航行中能提供一个舒适、温暖、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同时也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
船舶家具的等级分别:等级差别是船用家具与陆上家具的最大区别,船舶按船长级、高级船员、次高级船员、中级船员、一般船员五个等级配置家具,具体差别表现在功能、形状、大小、材质、色彩等方面。
船舶家具的固定方式:船舶家具必须采用固定式,固定在围壁、甲板上。原因是船舶在海上航行摇摆性决定的。
船舶家具的使用材质:木质家具:木质家具是用木材,胶合板,塑面板,刨表板制作的家具。木质家具具有成型好,装饰性强,纹理自然,制作加工方便,体积轻等特点。
㈧ 船舶家具和普通家具到底哪里不一样
船舶家具得遵循船用特点
得有固定点,得有扶手,阻燃最好,强度高,我单位就生产过船用家具
也有相关的标准
㈨ 船舶铁舾件有哪些
1、船舶铁舾装就是除船体和船舶动力装置以外的所有船上的金属附属物。
船舶铁舾装就是除船体和船舶动力装置以外的所有船上的金属附属物。包括管路、设备底座、梯子、栏杆、扶手、门窗、系缆桩、桅杆等。
2、船舶舾装是指船体主要结构造完, 舰船下水后的机械、电气、电子设备的安装。船舶的舾装就是除船体和船舶动力装置以外的所有船上的东西。
按照舾装部位,船舶舾装分为外舾装和内舾装两部分, 外舾装Outfitting Work 包括舵设备,锚设备,系泊设备,救生设备,关闭设备,拖带和顶推设备,还有梯子,栏杆,桅杆等; 内舾装,又称居装,Joiner Work或者Accommdation Work:舱室的分隔与绝缘材料的安装,船用家具与卫生设施的制造安装,厨房冷库和空调系统的组成与安装,船用门窗的安装。游船(油轮)的晒装更为复杂,装饰和电气、电子设备的安装经常交叉进行。
按照舾装材料,船舶舾装可分为铁舾和木舾两部分,铁舾是指金属部分的舾装,木舾是指非金属部分的舾装。
船舶舾装是船舶建造的重要工作,船体主要结构造完后,就从造船平台下水,就开始船舶舾装工作, 安装船内的机械电气电子设备。船舶舾装在船舶建造中占相当大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