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艺术类大专毕业,想自学室内设计,该从什么方面学起
2009年06月05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贰』 自学室内设计
2009年06月05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叁』 学室内设计首先要必备那些条件
转帖室内设计的八项注意
2006年03月08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肆』 上海祥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是几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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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8日
室内设计和建筑设计
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曾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大多数人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美的“再创作”,也就是小。事实上,独立和室内设计的价值,它是室内设计的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再创作”,室内设计的价值,是不是一个大的。
这是真实的,内部的设计现在已经不只是建立界面美化,更多的改进功能,空间形态。从功能上来讲,一个给定的空间的建筑设计,它的功能要求,可清楚的,可以不清除。清除空间在微观深化完美的不确定的空间,以确定第一,经过深入细化设计。虽然一些建筑的特征来确定的,但后来由于更换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内容,生活方式的改变,其功能将是一个很大的变化。成为地方的娱乐或餐饮场所,如写字楼,娱乐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空间,这种转变之类的函数,占一半以上的比例的室内设计。在形态方面,室内设计的要求和建筑设计的空间,颜色,纹理,灯光和家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不同的特点,如内外墙涂料,它非常适用不同的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灯光设计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是国家建筑设计建筑和空间,室内设计,接口和建立空间环境状况的外在形象的表现,它是原来的形式深化,提高。
究其原因,为什么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原因:
1。室内设计的建筑设计创作的延续,是基于原有的建筑空间的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内饰设计遵循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例如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标准,消防技术规范,卫生标准等。 3。改造的室内设计,建筑空间,创造,必须建立在顶部建设知识。一个贫穷的建筑知识,是难以创造了良好的空间形态。室内设计师字典我最近写了一本书,收集了近6000项,涉及各个领域的建筑,艺术和工艺品,家具,建筑物理,翻译上建立拥有2300多的知识。因此,室内设计和建筑设计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房子怎么建,它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结构要求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基本的原则,正规的艺术知识,以及建立物理建筑设计也应该明白。
二,装修和装饰
装修,我明白了:装修是指建筑上的,美化,装饰家具,家具,建筑空间的美化。
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的小装修公司经常谈论的“装饰”,其实它是维护和的接口。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没有装饰,但装修。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大多数的设计或建造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它被称为粘贴皮革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想象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家庭的头或头的家庭的审美观念的变化的变化,其装饰风格的变化也将产生,装饰设计提出了很多在转型的时候,并摆脱原来的界面,这样既昂贵和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做界面比较简单,性能更高版本的家具的风格和个性,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最近出版的一本书,我的家具设计“,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写了这本书的序言中提到:”...我是室内设计分为四个级别的第一个层次是六个面,门窗,第二个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个层次的活动家具,第四层次的装饰。讨论近期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他们认为所谓的第一级和第二级的设计尽可能少,所以业主出去玩... “我认为,曾先生的通道,非常具体,明确装修和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指出,我们的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不反对一些高档建筑场所,如酒店,宾馆,办公楼等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的装饰中,界面的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在装修及翻新,装修,以提高室内空气接口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第三,空间和地点
空间指的接口和元件组成的立体外壳或提示。地点所构成的空间和环境,该地区有一些精神内涵。
同样的空间和场所。地点包含了一个空间,但空间并不等于工作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界面构成空间的场所,是一种精神的地方,但不是所有的空间的场所精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表现。场所精神的核心问题是,除了有一个空间,但也对环境的特点,产生的环境特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室内设计。我们不否认像的犹太纪念朗香教堂,流水别墅建筑内部有一个强的地方,但不是所有的建筑物可以做到这一点,任何一个小设计,室内设计,会产生一种精神的地方。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其空间将被确定,但一旦安排在布景,道具,灯光等,这将构成一个地点,那么这个地方会因不同的布景,道具,灯光,形成各种具体的地方,北国风光,江南的范围。在这里,同样是空间本身,不同的风景,道具,灯光的地方。所以,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深度的室内设计完成。构成友好的因素,空间因素,空间因素,建筑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许多室内设计师学习平面设计或绘画,前家具,室内设计,他用的方法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的语言,图形设计或家具设计语言,我们不能说他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构成主要依赖的建筑设计原则,方法,因此不熟悉的知识,建筑设计,空间设计和装修带来的各种困难。设计任务,以及其董事的目的,应充分体现在场所精神的表现。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和共性的是一个共同的主题,任何工程(包括室内设计和建筑设计作品),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的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指出,非常有见地的:文学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样的。 “这是一个描述的创建工作”独一无二“的表现,这是一个极好的工作,它是仅适用于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离开这些特定的因素,语言所表达的的工作在其他地方是不适合的。毫无疑问,这项工作应该是个性的表达,当个性的时代,社会的作品,它同时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
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两点自己的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个性化的工作,唯一的,而不是个人的个性的表现。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只能作为设计的艺术作品,表现的自我意识,在牺牲绝大多数的审美倾向。工程刚毕业想使一个重磅炸弹,谈论的创造性人格。一些有吸引力的眼睛,做一些奇怪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创新,但做鬼脸,并希望得到别人的注意与不同的人脸。在我看来,对于一个初学者,虽然需要了解在艺术创作中的“个性化”的价值,但我们必须先了解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需求,设计对性能的方法,尤其是在大众的审美情趣的普遍规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通过谈个性,谈创造的问题。与其他学科的室内设计,厚积薄??发的年轻人口,来了解常见的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良好的增长。
2。相对于建筑的学科,艺术,室内设计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所以现在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和基础教育,以解决常见的问题,是在美学。例如,如果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基本知识,不知道家具的创新不会出现。我们不画一幅画,但在生产中为人们的生活,工作产品,使用本产品时,不能怎么样的个性创造?只有掌握的基本问题,了解常见的,可以帮助提高专业技能。
理论与实践
设计师室内设计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有超过55万的装修产值达到700亿元,2003年,这是一个庞大的队伍,一个庞大的工业产业,但它是唯一的一个二级学科,需要得到很好的发展。让我们想想,在许多学科在国内的室内设计可以排第几? 50可以被路由到它吗?有专业的独立性呢?在一般情况下,独立的表??演理论和教育的独立性。无论是在理论和教育,室内设计主要依赖于建筑设计和艺术教育,没有理论的系统仍处于发展完善的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术类数据集阶段;方法阶段;第三:哲学层面的阶段。目前,中国现在是第二阶段,将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改善。总之,在第二阶段的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已经取得了一个一定的成功,张绮曼郑舒杨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曾翔的“室内设计原理”,等的室内设计,提出一个伟大的发展作出贡献。但是,这些人就超过55万人的庞大队伍,实在是太少了。
其次,对于个人,室内设计是专业性非常强的现实。一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想学的理论吗?我说: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情感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初学者不要学得深,学习的豪言,特别是没有的知识,与他人聊天。学生毕业很长一段时间,我常常告诉他们:你最好回到学校读了几年。还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技能设计师可以改善步骤一般都高于理论上增加所花费的时间的特定。例如,一本书,两年的学习,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在创意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是非常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方位的成就感,喜欢绘画,以提高绘画除了演员进行培训,以站作为室内设计师的努力将有丰富的设计知识的扩展,后来的作品中反映的见解水平,经验高,低,高,低,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理论水平量。
,雅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艺术创作,相似和不同。艺术设计可以是公共的,为少数人,它的服务对象更加灵活。对他人的公共建筑,创建学习型的生活模式,工作环境,为大多数人服务。因此,室内设计师应该考虑自己的设计工作,如果适合用户的审美情趣。我们想知道的审美呼吁设计师的审美品味,是不是一定是用户,和用户的审美口味通常可能不成为优雅的,用户要到工作环境中的长期,学习,生活,和如果他觉得不舒服使用不方便,甚至是优雅的设计工作,他也不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世界中,儒雅书生,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的审美是流行的,休闲的。是所谓的曲高和寡设计的作品非常考究的,认识的人欣赏它有可能是极少数。我已经做了一个酒店的设计感觉非常优雅的设计,完成后,良好的同事。但半年后,我光顾这家酒店了,发现在酒店的主要部分已作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庸俗很大的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你的设计作品和优雅,但顾客觉得太轻了,不够气派,他们带来了他们的朋友到这里来丢脸,所以生意是不好的。后来我换了很多的装饰品,再加上室内,感觉繁华的,所以一般市民会喜欢,企业现在倒还好让我感动。“我认为室内设计的流行文化,对于我们这些人接触到的SO-高文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流行文化和大众的审美品味和生活方式。最近我做酒店设计,我的助手问我的文化的表现如何,所以我说话他们有关的文化多样性的文化设计师的自己文化,这是也许是高雅的文化,老板的企业文化,客户的消费文化(也许是流行文化),和我们是到被考虑的庸俗文化的因素和法律的形式美,以体现它的??设计,看起来像一个俗气的,而是庸俗感,宽容的,而不是从开始到结束是粗俗的,我们要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同时,有责任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是我们的室内设计师的工作需要做。我认为,在大部分的室内设计作品“品味”,大概可以称为卓越的放弃。
文化区域和全球
文化是产品的精神和物质的人类结晶过程中,历史和地理特点。文化的核心理念,思路,形成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由于特殊的地理特征,历史地位,文化的特点,这些特点的动态发展。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大门打开,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从而导致在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这两种现象:首先,大量的吸收各种外部文化。中国建筑文化,西方古典风格,欧式风格,日本风,吹遍了祖国的后现代建筑思潮。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如城隍庙,明代街道古色古香的传统中国建筑风格。这两种现象反映了在法律文化演进的文化,这是一方面??,像海绵一样,吸收外来文化,另一方面它也需要反弹,充分展示了本民族的特点,需要。目前,中国的多元文化,这是一个反映了该法。
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的儿子和女儿的身体,总是会影响他们的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并为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许多优秀的浏阳画家,画的海洋气息在国外。回国后,虽然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吸引外国风味以下,说明的环境对他的影响。我同意,中国文化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归属。
让水平看其他国家,如日本,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并最终融入主流文化的民族的文化。随着复苏的中国经济的发展,繁荣,和中国国家的后裔将体现身份,发扬民族的文化,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但是,现在中国的文化是多样的,与传统的文化形式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数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势必新的思路,新的认识,新材料,新工艺的新建筑文化的表现。这一天迟早会,设计师就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和形式
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建筑设计实用,经济,美丽可以关注“原则。中的低经济水平,适合的国家条件的指导方针的情况下,虽然它是不适合的建筑设计,但反映了事实上,对于一般建筑,电力,公共事业和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的经济形势的改善,在建筑和室内设计,开始注意美观的问题,追求表现形式的。不过,我觉得,直到20世纪90年代到80年代末以来,室内设计一直专注于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略的功能性和技术性的问题,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大多是美术或艺术和手工艺的起源知之甚少的功能和技术的缘故。很多人开始发展在画室内设计效果图,判断利弊的设计工作也要看的好或坏的效果图。在当时的特定因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你应该很好地反映上:室内的程序实施,透视图可以发挥有益的作用到底吗?应在试点试点的形式或功能吗?在我看来,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技术和形式,然后解决问题,所以我同意的试点,技术支持的功能,在形式的论点。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是了解甚少的法律形式,只凭感觉的形式处理的问题,而不是理性的指导。我不否认的重要性,表单,该表单的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总体架构,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来表现的功能。的形式可以是不稳定的,功能是相对稳定的。精神功能要求高的建筑空间形式的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的形式和功能之间的关系,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而不是片面追求形式,以更好地呵护,无论是牺牲小说的形式特征背后的成本。
关于作者
●高祥生,现为教授,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全国著名的高级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协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教学和创作的艺术,建筑与环境艺术。
●主持中央电视台教育平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和其他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反复做生活的设计和室内设计研讨会。
●曾主持ALC板的装饰结构和生活环境的心理勘探等待两项科研成果。
●主编或合编的书:外国现代建筑的表现图技法“,”卧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的楼梯设计特色装饰构造图集“,居住区户外环境设计和建筑环境,更新的设计“,”装饰制图和知识地图“,”现代建筑的大门设计选择,“现代建筑的门,窗,选择的设计,现代建筑环境设计草图精选”,“西方古典建筑风格,家具设计20本书。
●发表论文:“室内设计”的颜色,“谈了一些问题,在改革的建筑系,美术教学中的运用”,“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干预,”城市空间景观小品“ ,“卧室健康概念”室内设计“,现代办公空间的绿化景观20余篇。
设计作品:宝庆银楼在南京夫子庙,南京华阳大酒店,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路,港岛娱乐中心,姜堰市,中央商场,无锡东林大酒店,湖畔商业楼宇马鞍山,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室内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厦,江苏省政协礼堂的老建筑,金坛茅山度假区,通州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家,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图书馆近100多个项目设计。还主持了州市安徽青阳的内部设计标准的工程
在2011年
『伍』 北京海达尔现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西青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海达尔现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西青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钢木家具、配电柜、办公家具制造等。
法定代表人:栗志恒
成立时间:2011-06-15
工商注册号:1201110000819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公司地址:西青区杨柳青镇于成路东侧于成路1号25号-3-1001
『陆』 室内设计
转帖室内设计的八项注意
2006年03月08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柒』 室内装修设计图用什么软件做的需要专业知识吗
室内装修设计图一般用cAD软件制作的,需要一定的电脑专业知识和设计知识。
『捌』 请问做一位室内设计师要具备哪些专业知识
室内设计的八项注意
2006年03月08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玖』 北京海达尔现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北京市注册资本:3300万元法定代表:张连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版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权)登记状态:在营登记机关:通州分局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码头工业园一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连海
成立时间:2003-07-24
注册资本:33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1200586708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码头工业园一街3号
『拾』 我想做一位室内设计师
室内设计的八项注意
2006年03月08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