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近代中国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② 家具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办公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③ 明清家具最早起源于哪一年'''
这一个没有具体的年份。
④ 什么是沙发它的起源
“沙发”是个外来词,根据英语单词sofa音译而来。为一种装有软垫的多座位版椅子。装有权弹簧或厚泡沫塑料等的靠背椅,两边有扶手,是软件家具的一种。
沙发的起源可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古埃及,但真正意义的软包沙发则出现于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当时的沙发主要用马鬃、禽羽、植物绒毛等天然的弹性材料作为填充物,外面用天鹅绒、刺绣品等织物蒙面,以形成一种柔软的人体接触表面。
⑤ 中国传统家具的演变过程吗有什么发展趋势吗
中国传统家具可以说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了,中国传统家具起源于夏朝,那时候的家具只是有一个简单的雏形,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有了比较低矮的家具,但是这个时期的家具为以后的家具的发展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高形家具,家具有了明显的增高,种类也开始渐渐增多。
还有就是我觉得家具的发展会越来越人性化,我个人家具除了美观之外,主要还得是以实用为主,所以只有家具做得越来越人性化,我们才会越来越喜欢。
⑥ 高分求解答```关于家具史
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家具之美
家具,可以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开始,便与我们难舍难分。 从古至尽、不分地域,只要有人类生存发展的地方就会有家具文化的痕迹。在家具上的设计可以客观的展现一个时代审美倾向,而至今我个人认为所见过的最美最有魅力的是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风格的家具这两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样式上的简洁,功能上的合理。这种简洁它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失去设计感,这种美着实让人感动。将现代主义年代的家具与中国黄金时期的家具作一比较,时间是16、17世纪与19、20世纪,这样两个不同时期的家具放在一起,他们同样具备现代感。这让我们思考是否简洁的设计可以历久弥新?结构功能主义的设计是否生命力更持久?
先看一下明代家具的特色,古典中国明代家具具备了一种永恒的普世的美感。明代当时的中国,对它的文人学者而言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这样一种社会形式也在家具上产生了反映,为了流动和旅行的需要,家具既需要实用,又需要方便拆卸、折叠,因此它不会采用浆胶、钉子或任何永久粘和的方式去制造它们。这样的家具就要求了这个民族和时代的人民具备了强烈的理性思维,同时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就使得明代的家具在中国其它时代的家具行列里显现地如此的卓越不群。明代家具:造型简练、以线为主: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与功能要求相符,无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刚柔相济,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结构严谨、作工精细:卯榫结构,是科学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时至今日,家具仍然牢固如初;装饰适度、繁简相宜:装饰手法,多种多样,雕、镂、嵌、描,等。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但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恰如其分的作局部装饰;木材坚硬、纹理优美:自然优美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本有美丽色泽与木纹地高级硬木,黄花梨、紫檀、鸂鶒木等。
比较一下现代主义设计下的家具,提到现代主义,必须提到功能主义风格的家具,则起源于德国现代主义之祖的包豪斯学院,包豪斯推崇“功能决定形式”,与当时的欧洲开始流行奉信新教有关,这样的观念与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提倡的简朴节约相似,都追求着朴实无华的美感。包豪斯运动带领下的现代主义设计作品与传统流派拉开距离,扬弃了以前欧洲传统的家具中那种繁复的表面浮华的装饰,而是用“少即是多”的理念传达着现代主义风格的美丽。这里的"少即是多"的理念设计出来的作品的感觉就与明式家具中造型简洁、以线为主的要点相合拍。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作品中的装饰更是通过它本身的造型与材质的运用,一气呵成的产生自身的装饰美感,而拒绝那种后来加上的,所谓的“点缀” 的任何装饰手法。现代主义的家具设计尝试使用各种各样的欣欣材料,就象明式家具中运用木材本身的纹理优势一样,现代主义的家具中使用的各种各样的材料也力求体现他们本身呈现出来的美感,如彩色的各种塑料,纤维,玻璃……还有使用钢管,胶合木等一些廉价的素材,并不是再象欧洲传统那样再再昂贵的木材上雕饰各种花纹或者再镶金嵌银。包豪斯的设计师们坚信借由金属、夹板、塑胶、玻璃等新式材质,加以工业制造,能大量生产出兼具美学与经济实用的家具。而随着工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包豪斯的设计风格更加入了人体工学的研究和新式材质的开发。无论是造型独特的椅子,或是强调舒适感的沙发,其功能性与装饰性恰到好处的结合。并且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与明式家具一样,需要流动便携,于是这个共同点符合现代的口号“形式追随功能”即,功能主义。这一原则衍生出自己的一套审美体系——简约主义、极简主义……并产生了许多功能形式完美统一的理性主义的优良设计。
明式家具与现代主义家具的设计样式,其实为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生活的形式之美这样的设计给人提供了一种很好的精神方面的生活方式,使人不被俗世所困,可以更注重原始本能的生活形态,以及满足人对精神世界追求的一种渴望。
⑦ 人们家具的演变
伴随着中国悠久的文明历史,中国家具的历史也是源远流长。按照某些学者的观点,在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曾明显形成四种最重要的设计风格,即:楚式家具(周代至南北朝)、宋式家具(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明式家具(明中期至清早期)和清式家具(清中期以后)。
楚式家具(周代至南北朝)
中国家具是从低到高逐渐演变的,它最早
起源于"席地而坐"的席,逐渐发展到"垂足而坐" 的坐具。最早最原始的家具是坐卧铺垫用的席,人们日常生活或跪或盘腿而坐,配以低矮的家具。这时候,为了阻挡风寒,是用帷幕围起而成为室的。汉代之前,最具代表性的是漆木家具,漆案和漆几是普遍使用的家具。
在汉代之前,人们席地而坐。到了汉代,一种供坐卧的家具----榻,已经被广泛使用。这时候,屏风代替了帷幕,但几和案依旧盛行。
东汉时,桌子出现,形状与现代方桌类似。
汉末,胡床传入中原,两木相交叉,床面用绳索连成,开合自如,携带方便,很象后来的 交椅(见左图),又象今天的马扎(见右图),这可能就是椅子的前身。
魏晋以后,因房屋增高,居住面积加大,家具也相应加高,种类日益繁多。晋代的床已与今天相差不多了。
楚式风格实际上就是中国早期的漆家具,中国人最早使用天然漆的年代尚不能确定,但最迟在西周时已广泛使用于某些阶层。在战国时期,漆器在中国真正达到了普及。战国时期,有七个强大的诸侯国,史?quot;战国七雄",南方的楚国为其中的一国,因为楚国一带是中国最重要的漆树种植地区,楚国的漆家具也最为发达。
漆器由于自身的优质耐久,防腐防潮适于装饰,受到了全社会的欢迎。从周代至南北朝,漆家具一直是中国家具体系的主流,如果从皇家御用和上流社会的使用来看,漆家具的主流地位一直保持到清末。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令西方人称奇的巧夺天工的铆榫结构,在战国时代就大局初定,并经过二千多年的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沿用至今。
宋式家具(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
到了隋代,凳与现在基本相同了。
而在唐代,桌子增多,椅子出现,柜已是居家必备用具。唐代是高形椅桌的起始年代,椅子和凳子开始成为人们的主要坐具。唐代的椅子已是种类繁多,除扶手椅、圈椅、宝座外,又有不同材质的竹椅、漆木椅、树根椅、锦椅等。
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至宋代,垂足坐的高型家具达到了普及,成为人们起居作息用家具的主要形式。与前代相比,宋代家具种类更多,各类高形家具基本定型,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屏风、巾架、曲足盆架、镜台等等,有的家具上面还有雕刻的饰件,从品类到形制都不断完善和演进。
宋代的家具在形式上已经具备了明代家具的各种类型,为中国古典家具在明清达到鼎盛打下了基础。
一般认为,宋代家具从以下三个方面脱颖而出:
1、开始仿效建筑梁柱木架的构造方法。
2、开始重视木质材料的造型功能,出现了硬木家具制造工艺。
3、注重椅桌成套配置与日常起居相适应。
明式家具(明中期至清早期)
由于年代的久远,留存的家具实物并不多,对明代之前的家具,现代人对其的了解其实并不是知之甚详。从明代开始,人们才大量见到了各种货真价实的古典家具实物,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古典家具从明代中期至清前期(15~17世纪)终于发展到了顶峰,这一时期被称为"中国古典家具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式样被称为明式家具。当时,由于交通的发达,印度、缅甸和东南亚一带出产的硬木材,如紫檀木、花梨木、铁力木、酸枝木等源源不断输入中国。这些木材色泽沉着,纹理优美,兼之质地坚硬细腻,适宜于制作精密的榫卯和进行细致的雕饰(祥见 明式家具雕刻艺术),做出来的家具质朴而不俗,具有独特的美学个性和实用价值。
加之当时社会经济繁荣,家具制作在技艺、造型上都有了飞跃的进步,各类家具的种类也空前发展。
明代家具按不同的用材和工艺可分为:
1、传统的漆饰家具(或叫彩绘漆家具,)。当时,雕添工艺将漆饰家具发展到了顶峰。
2、新颖的硬木家具。出现了黄花梨、紫檀木、鸡翅木等硬木家具,这种高级硬木家具在当代受到国内外学术界一致赞赏。
3、软木家具。以榆木等为代表的明代软木家具,在明代也达到了其高峰,在中国广远的各省乡间,现在还存在着大量的在设计水平和工艺技术两方面都不亚于硬木家具的所谓"软木家具"。
4、竹藤、山柳制作的民间家具。由于此种家具较多在民间使用,传世珍宝不多。
5、陶、石制作的家具。
清式家具(清中期以后)
清前期家具基本上继承了明式家具风格,大致是从康熙年间开始,随着清王朝统治的强化,世俗民心的转变,清式家具较明式家具在数量比例上 逐渐占了优势。雍正以后,在造型艺术、用料、装饰及色彩方面则与明代形成了迥异的风格。
康雍乾时期,正值西欧古典艺术的巴罗克风格盛行。国外的传教士进入中国,也将巴罗克的艺术风格带入了中国。巴罗克家具的造型豪华奔放、雕琢细腻而形式夸张,它追求浪漫的华丽的装饰风采,家具外观是以不同的曲线和端庄的形式相结合。
当时,制作家具的工匠充分发挥了雕、嵌、描绘等方法,并吸收了外来文化艺术,在家具形式上大胆创新,变肃穆为流畅,化简素为雍贵,一改前代风格,出现了稳重,华丽的清式家具。
当时,在全国形成了几个家具制作中心,由于地域的辽阔,各地的家具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点。除了较多地保留了中国传统家具的传统形式外,在广州等沿海一带出现了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较大而趋向于"西化"的家具。
乾隆一代六十年,既是清帝国极盛的一代,又是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清式家具亦不例外。这一时期的清式家具,不仅也同步达到顶峰,而且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以及清上层社会的思想特征和气质,装饰过于繁复的清式家具,大多出自乾隆时期。
至清末,清式家具与清王朝命运一样,衰败末落,清晚期出现了不少格调低俗的拙劣家具,让人观之不免引以为憾。
中国家具的起源是世界家具史上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发展随着社会化的进程经历了多层次的变革。以明清家具作为中国家具的代表,在当今世界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中,无论从实用、鉴赏或者是收藏上,还是象征主人的生活品位与地位上,仍然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中国家具的起源与发展史
中国家具起源于夏朝,经历了不同时期、七个阶段的发展历程与变革:
第一阶段——夏、商、周:中国早期家具的雏形阶段,开始第一个家具命名为“榻”;
(史前~公元前476年) 1978年~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发掘山西襄汾县陶寺村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公元前2500年~前1900年)时,从器物痕迹和彩皮辨认出随葬品已有木制长方平盘、案俎等,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木家具。公元前21世纪,中国发明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出现了坚利的金属工具,为制造木器用具提供了条件,致使西周以后木家具逐渐增多。在《诗经》、《礼记》、《左传》的记载中,这一时期的木家具已有床、几、扆(屏风)和箱等。同时,也出现青铜家具。从出土文物中见到的商代铜禁和饕餮蝉纹铜俎,反映出这一时期青铜家具在铸造技术以及实用、装饰方面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阶段——春秋、战国及两汉:比较低矮的家具诞生;
(公元前475年~前211年)战国时期,漆木家具处于发展时期,青铜家具也很大的进步。木家具如几、案、床类形体较大的家具,多为框架结构,以榫卯连接。常用的榫接形式有十字搭接榫、闭口贯通榫、闭口不贯通榫、开口不贯通榫、明燕尾榫等。如信阳楚墓出土的大木床、雕花漆几、木俎等,在足与框架、足与案面、屉板木梁与边框、围栏矮柱与床框之间的连接,就采用了以上各种榫接方法,结合牢固,外形美观。几、案类家具的足底,常加一根横木,称为"桧";("桧";通"跗",为家具之足。)它既能支承和固定器足,又能保护器足。这些结构经历代不断改进、发展,形成中国传统家具的重要特征,并沿用至今。
(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汉时期,在继承战国漆饰的基础上,漆木家具进入全盛时期,不仅数量大、种类多,而且装饰工艺也有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家具的主要特点是:
(1)大多数家具均较低矮。
(2)始见由低矮型向高型演时的端倪。
西汉时,由印度传入榻登。《释名》注:"榻登,施之大床前小榻上,登以上床也。"既在床前设榻登上床,说明床的高度有所增高。又据《太平御览》记载:"灵帝好胡床。"胡床是西北游牧民族的一种可折叠的轻便坐具,坐时垂足。由席地坐演进为垂足坐是家具史的上一大变革。
(3)出现软垫。
《西京杂记》中记述,汉时天子的玉几上冬天加有丝绵织物,大臣的木几上则加用橐(毛毡缝制的口袋)。这是最早出现的软垫。
(4)制作家具的材料较为广泛。
除木材外,还有金属、竹、玻璃、玉石等。
第三阶段——魏、晋、南北朝:高形家具的出现;
(220年~581年)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产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各民族之间文化、经济的交流对家具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时新出现的家具主要有扶手椅、束腰圆凳、方凳、圆案、长杌、橱,并有笥、簏(箱)等竹藤家具。床已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可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牒围屏。坐类家具品种的增多,反映垂足坐已渐推广,促进了家具向高型发展。
第四阶段——隋唐及五代:高形家具盛典时期,高矮形家具并存发展;
(589~960年)中国家具发展至唐代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它一改六朝前家具的面貌,形成流畅柔美,雍容华贵的唐式家具风格。至五代时,家具造型崇尚简洁无华,朴实大方。这种朴素内在美取代了唐代家具刻意追求繁缛修饰的倾向,为宋式家具风格的形成树立了典范。隋唐五代时期,家具发展有两个主要特点:
(1)家具进一步向高型发展,表现在坐类家具品种增多和桌的出现。
《通雅》记载:"倚卓(椅桌)之名见于唐宋。"六朝已有椅凳,唐代更趋流行,几、案高度皆以坐面为基准,坐具既高,桌的出现势为必然。家具高型化又对住室高度,器物尺寸、器物造型装饰产生一系列影响。
(2)家具向成套化发展,种类增多,并可按使用权用功能分类。
大致可分为:坐卧类,如凳、椅、墩、床、榻等;凭椅、承物类,如几、案、桌等;贮藏类,如柜、箱、笥等;架具类,如衣架、巾架等;其他还有屏风等。五代画家顾闳中在《韩熙载夜宴图》中就描绘了成套家具在室内陈设、使用的情形。
第五阶段——宋、元:高矮形家具较多、繁杂;
(960年~1279年)宋代是中国家具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首先是垂足而坐的椅、凳等高脚坐具已普及民间,结束了几千年来席地坐的习俗;其次是家具结构确立了以框架结构为基本形式;其三是家具在室内的布置有了一定的格局。宋代家具正是在继承和探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宋代家具以造型淳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为主要特征。在结构上,壶门结构已被框架结构所代替;家具腿型断面多呈圆形或方形,构件之间大量采用割角榫、闭口不贯通榫等榫结合;柜、桌等较大的平面构件,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即将薄心板贯以穿带嵌入四边边框中,四角用割角榫攒起来,不但可控制木材的收缩,而且还起到装饰作用。此外,宋代家具还重视外形尺寸和结构与人体的关系,工艺严谨,造型优美,使用方便。家具种类有开光鼓墩、交椅、高几、琴桌、炕桌、盆架、座地檠(落地灯架)、带抽屉的桌子、镜台等,各类家具还派生出不同款式。宋代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组合家具,称为燕几。
第六阶段——明:中国家具的鼎盛时期(因工具、工艺、材质的发展与成熟);
(1368年~1644年)明人或叶(16世纪),随着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家具成了流通的商品,许多文人雅士参与了室内设计和家具造成型研究。这些都促成了明代家具的大发展。明代家具在继承宋代家具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推陈出新,不仅种类齐全,款式繁多,而且用材考究,造型朴实大方,制作严谨准确,结构合理规范,逐渐形成稳定,鲜明的明代家具风格,把中国古代家具推向顶峰时期。
第七阶段——清:家具的衰退期,但明清家具是中国家具的最具影响力的代表。
(1644年~1911年)清代家具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斋等不同居室进行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大,气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用的淳朴气质,形成了清代家具的风格。清代家具作坊多汇集沿海各地,并以扬州、冀州(河北)、现惠州(广东)为主,形成全国三大制作中心,产品分别称为苏作、京作、广作。苏作大体师承明式家具特点。
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的来看造型已趋向笨重,并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由于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也不好。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浅浮雕、深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太师椅、扶手椅、圈椅、躺椅、交椅、连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书桌、梳妆桌、条几(案)、供桌(案)、花几、茶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
二、近代时期的家具(古典家具)
在统治阶级(如宫廷、官府)的家具,他们大多追求繁锁的装饰,采用陶瓷、玉石、象牙、贝壳等做装饰,特别是宫廷家具采用工艺美术的雕漆、雕填、描金等手法制成漆木家具。广大的民间家具制造业追求适用、经济为主;加工方法大多是手工作业。
19世纪后半叶,它是一种保持前期传统的形式,仅在局部杂以中西混合雕饰的家具。后来沿海的一些通商口岸相继出现了有外商投资开办的家具厂,有从事经营中国传统家具的,有专门仿制欧洲古典形式或美式家具的。中国家具的近代家具就是在这些外来因素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变革。无论是品种、形式、结构和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世纪初以后) 20世纪初,各地相继办起家具手工业工场。至1920年,全国木器工场和作坊以及手工艺者已遍布各地,形成了一支浩大的手工业队伍,家具生产出现了中国传统家具与"西式中做"的新式家具并存的局面。传统家具生产有久远的历史和广大市场,如江西赣县的彩绘皮箱、江西铅山河口镇的柳木器、上海的硬木家具、北京的雕漆家具、扬州的螺钿家具等,都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北京雕漆屏风曾于1914年获巴拿马博览会一等奖。
20世纪30~40年代,随着西方各种设计思潮的交流与传播,中国近代家具在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呈现出复杂的变化。到40年代,一些由民族工商业者筹办的家具工厂先后在各大城市开业。根据不同的加工手段与工艺,往往分为中式家具与西式家具两种行业。从此,中国的传统家具与现代家具就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着。现代家具由于采用了比较简化的榫结构易于推广应用,尤其是当胶合板(如采用纤维板为主要材料制作的板式家具)问世后,框式嵌板的结构得到了较好程度的改善,遂成为我国广大地区乐于采用的工艺做法。但其发展是不平衡而缓慢的,内地的许多城市和广大农村的家具形式仍保留着中国传统家具的面目。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传统工艺也面临着工业化的挑战。
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专业工厂的兴起和扩大以及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中国现代家具的发展。80年代,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家具企业大量引进欧洲家具的生产设备,主要是板式家具生产线或单机配套设备;在硬件上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武装”。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并未使这些设备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此时开始重新出现作坊式私营企业,并在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成长。中国家具接受着西方现代家具思想的洗礼,家具行业发展迅猛、朝气蓬勃。一个现代产业的雏形初步形成,家具企业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现代家具
现代家具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欧美的一种设计思想,他们提取或分解古代家具的符号或要素,揉进现代的造型与材料之中。在生产时,外观装饰的传统手工艺雕琢与现代生产工艺并存,风格体现出折中与共生的思想,加工制造方法大多是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