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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维修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5-07-15 15:15:09

维修家电要考什么证的

在家电维修领域,家电维修师证是主要的专业证书。这一证书的持有者主要负责家用音频、视频、智能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调试与维修工作。家电维修师证不仅涵盖了传统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的维修保养,还涉及了现代电子产品如智能电视、音响设备、投影仪等的维护。

获得家电维修师证,意味着具备了扎实的电器基础知识和维修技能。在日常工作中,维修师需要掌握各种电器的工作原理、结构组成以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方法。此外,维修师还需要了解最新的家电技术,以便能够处理各种新型电子产品。

为了获得家电维修师证,从业人员通常需要通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家电维修师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实操考核则侧重于检验维修师的实际操作能力。通过严格的考试程序,确保每位持有该证书的维修师都具备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家电维修工作。

除了家电维修师证,维修师还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例如考取电工证、制冷设备维修证等,以适应更广泛的维修需求。这些额外的证书不仅能增强维修师的专业技能,还能提高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家电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维修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技术挑战。这不仅要求维修师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还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维修难题。

② 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

生产设备一旦出现故障,涉及的不仅仅是维修工的修理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班组的生产问题。如何制定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下文是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一
1、抓好思想教育,使全体机电工确实明确各岗职责,树立为一线生产服务思想,安全第一思想。

2、井下供电做到“三无”(无鸡抓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防护装置整齐),“一坚持”(坚持不带电作业)。

3、机械设备出了故障,修理要及时,一切为生产出发,做到随叫随到。

4、机组时刻保持良好状态,市电停后,5分钟机组发电能正常运行。如工作不负责,出了问题,追究经济责任。

5、井下电工必须熟悉全部电器设备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间加强巡视,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保证当班生产正常进行,如因电器故障耽误生产或超过2小时者,进行经济罚款。

6、井下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检查安全性能(防爆、防火)合格后方可入井。

7、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悬挂“高压危险、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牌。

8、检修设备和接线需要停、送电时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便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9、在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必须系保险带。

10、不便就近按闸刀的维修情况,要悬挂“严禁送电”牌。

11、必须依照规程办事,严禁使用明闸刀、明开关。
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二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机电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特制订机电工区维修班组管理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时刻牢记安全为天,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互保联保。

二、 严格执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大班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为14:00-18:00.严禁迟到早退。

每天早晨8:00为大班人员点名时间,严禁迟到,无故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开会期间,保持会议秩序,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影响工作安排,如对工作分工等有异议或疑问,会议结束后,单独提出,工区领导根据工作计划,或临时加派任务,安排当日需要完成的工作,并传达矿会议精神,强调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等事项,由班长做具体人员分工。

三、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需要休班人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班长提出休班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休班,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向区队管理人员请假,无故休班不请假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班中严禁脱岗,如确有急事需请假,必须向班长或区队管理人员说明请假原因和需请假时间,不请假私自离矿,按脱岗处理,扣除当日出勤,当月累计请假时间满8小时,扣除当月出勤一天。 每天早会安排的工作,和班中临时安排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向安排工作人员汇报,当日无法完成的工作,在下午下班以前,及时汇报班长,说明没有完成的原因,无故完不成者,扣除当日出勤,罚款100元。比较大的工作,由多人合作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安排,协调,杜绝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因为以上原因影响检修计划时间,除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所有参加人员每人罚款30元。电工与机工配合作业时,既要责任明确,又要互相协助,不得以电工或机工身份为借口,划分工作量.包机人对所分管的设备巡检要及时,认真,杜绝走马观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个人无法处理,及时上报,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

四、 对转动设备的检修工作,检修前必须对设备电源开关停电,上锁,挂牌,此项工作电工在现场,由电工负责,电工不在现场,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影响其他单位的工作,开工前由负责人向调度室提出工作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工,并在工作结束后,立即向调度汇报,不提申请或结束不汇报,每次考核负责人50

元。

五、 遵守值班制度,机工,电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矿,各种调度电话要及时接听,夜间出现的临时情况,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到现场,了解解决问题,当班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影响生产.出现一次不接电话者,罚款20元\人,接到电话后,拒绝执行工作安排,每次考核200元,并取消当日出勤。

加强皮带机维护,滚筒保证不变形,损伤,轴承转动灵活,不缺油,连接螺丝紧固可靠,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电机与联接筒,联结筒与减速机,必须连接紧固可靠,检查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松动,考核责任人20分,运行中皮带不得打滑,跑偏,检查发现皮带与支架相磨,汇报不处理者,有一处扣责任人4分。

六、 对工区内所分管的大型设备的管理,分管各责任人要做到定期巡检,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对主扇,空压机,瓦斯泵的各项参数,基本性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问题,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精,细,确保机械转动部位灵活,不缺油,表面卫生清洁,物件本色,电气接线牢固可靠,符合设备完好标准。

七、 节约材料配件,杜绝铺张浪费,加强对易耗品的管理,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加工失误,材料浪费,费工误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定处罚,各种仪表要爱惜使用,无故损坏,按原价赔偿,再加罚20元。

八、 每天下午收工前,要清理好工作现场,所用工具收好,切断检修电源,关好氧气,乙炔瓶,检修车间及时锁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井下作业后,所产生的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上井。

九、 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坚决杜绝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立即开除,严禁酒后上岗,杜绝班中喝酒,发现后,立即停止工作,取消当日出勤,并罚款100元. 以上规定,机运工区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努力把机运工区建设成为一支工作扎实的队伍。
维修工工作考核细则三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总则

1、目的:.规范维修班组、专业维修人员等所使用的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安装、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展。

2、适用范围:规范各类工具的配置标准、购置、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A、个人工具:如尖嘴钳、活动扳手、内六角扳手、梅花扳手、试电笔、万用表、手锤等。

B、共用工具:如手电钻,大铁锤、手动砂轮等。

C、专业工具(大型工具):如示波器,摇表、车床等。

二、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根据班组使用工具需要由设备保障部统一制定工具发放制度。

三、职责:

1、设备部负责维修工具的采购,发放控制,台账管理以及日常使用的不定期监督检查。

2、车间班长负责本部门所属维修工具(包括个人使用工具、公共工具等)的登记建账、使用中的指导、监督、检查。

3、维修工、指定的公共工具(责任人)负责本人使用、负责的工具的保管、保养,合理正确使用。

四、管理规定:

1、各维修工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班长配备个人常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

2、车间共用工具、大型工具、专业工具等由班长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所有工具都必须登记建账,车间工具台账一份车间保存。凡工具出现遗失不见情况,责任人全额赔偿。

4、设备部、车间班组不定期应对工具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工具完整、使用可靠。并且在工具台账上进行登记。如果工具非正常损坏或者丢失,或者无法提供完整旧工具的,由保管人(责任人)全额赔偿。

5、原有工具正常损坏后,必须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归还完整旧工具,领取新工具,填写请领单,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6、新进维修工,新增加生产线需配置使用工具,由班长填写配置申请单报设备部,经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配置。新配置工具需登记上账,指定保管人(责任人)后方可下发至个人。

7、工具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在调整岗位或者离岗时,必须将其名下的工具全部退还给班组后方可准许离岗。班组在收到退还工具后,或者将工具重新分配至他人后,需在第一

时间对工具台账进行更新。如发现账物不符,内容不真实等情况,设备部将对班组季度工作考核扣分。 8、回收损坏旧工具,由设备部负责检查,如仍可使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确实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同意报废,并适时采购新工具予以更换。

五、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公用工具的借用,设备负责人设常用操作工具备借,借用时须填写借用单。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带班班长签字后,方可借用。

B、由借出带班班长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同意借出的带班班长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工具归还时,带班班长在“工具借用单”上签名确认。

五、附则: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车间、各部门。

2、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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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维修电工技师的职业标准

1.1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工具。
1.8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阅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初级不少于150 min,中级不少于150 min,高级不少于180 min,技师不少于200 min,高级技师不少于240 min;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 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应在具备每人一套的待修样件及相应的检修设备、实验设备和仪表的场所里进行。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夹具、刀具、量具。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基础知识
2.2.1 电工基础知识
(1)直流电与电磁的基本知识。
(2)交流电路的基本知识。
(3)常用变压器与异步电动机。
(4)常用低压电器。
(5)半导体二极管、晶体三极管和整流稳压电路。
(6)晶闸管基础知识。
(7)电工读图的基本知识。
(8)一般生产设备的基本电气控制线路。
(9)常用电工材料。
(10)常用工具(包括专用工具)、量具和仪表。
(11)供电和用电的一般知识。
(12)防护及登高用具等使用知识。
2.2.2钳工基础知识
(1)锯削。
l)手锯。
2)锯削方法。
(2)锉削。
l)锉刀。
2)锉削方法。
(3)钻孔。
1)钻头简介。
2)钻头刃磨。
(4)手工加工螺纹。
1)内螺纹的加工工具与加工方法。
2)外螺纹的加工工具与加工方法。
(5)电动机的拆装知识。
l)电动机常用轴承种类简介。
2)电动机常用轴承的拆卸。
3)电动机拆装方法。
2.2.3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环境保护知识。
(3)安全操作知识。
2.2.4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2.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备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 1.能够正确准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能够正确采用安全措施保护自己,保证工作安全 (二)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 能够根据工作内容合理选用工具、量具 常用工具、量具的用途和使用、维护方法 (三)材料选用 能够根据工作内容正确选用材料 电工常用材料的种类、性能及用途 (四)读图与分析 能够读懂CA6 140车床、Z535钻床、5t以下起重机等一般复杂程度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图及接线图 一般复杂程度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的读图知识 二、




修 (一)电气故障检修 1.能够检查、排除动力和照明线路及接地系统的电气故障
2.能够检查、排除CA6 140车床、Z535钻床等一般复杂程度机械设备的电气故障
3.能够拆卸、检查、修复、装配、测试30 kW以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小型变压器
4.能够检查、修复、测试常用低压电器 1.动力、照明线路及接地系统的知识
2.常见机械设备电气故障的检查、排除方法及维修工艺
3.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小型变压器的拆装方法及应用知识
4.常用低压电器的检修及调试方法 (二)配线与安装 1.能够进行19/0.82以下多股铜导线的连接并恢复其绝缘
2.能够进行直径19 mm以下的电线铁管煨弯、穿线等明、暗线的安装
3.能够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质和容量,选择常用电器元件及导线规格
4.能够按图样要求进行一般复杂程度机械设备的主、控线路配电板的配线及整机的电气安装工作
5.能够校验、调整速度继电器、温度继电器、压力继电器、热继电器等专用继电器
6.能够焊接、安装、测试单相整流稳压电路和简单的放大电路 1.电工操作技术与工艺知识
2.机床配线、安装工艺知识
3.电子电路基本原理及应用知识
4.电子电路焊接、安装、测试工艺方法 (三)调试 能够正确进行CA6 140车床、Z535钻床等一般复杂程度的机械设备或一般电路的试通电工作,能够合理应用预防和保护措施,达到控制要求,并记录相应的电参数 1.电气系统的一般调试方法和步骤
2.试验记录的基本知识 3.2中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来 相关知识 一、




备 (一)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 能够根据工作内容正确选用仪器、仪表 常用电工仪器、仪表的种类、特点及适用范围 (二)读图与分析 能够读懂X62W 铣床、MGB1420磨床等较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原理图 1.常用较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线路图
2.较复杂电气图的读图方法 二、




修 (一)电气故障检修 1.能够正确使用示波器、电桥、晶体管图示仪
2.能够正确分析、检修、排除55kW以下的交流异步电动机、60kW以下的直流电动机及各种特种电动机的故障
3.能够正确分析、检修、排除交磁电机扩大机、X62W铣床、MGB1420磨床等机械设备控制系统的电路及电气故障 1.示波器、电桥、晶体管图示仪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直流电动机及各种特种电机的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与拆装方法
3.交磁电机扩大机的构造、原理、使用方法及控制电路方面的知识
4.单相晶闸管变流技术 (二)配线与安装 1.能够按图样要求进行较复杂机械设备的主、控线路配电板的配线(包括选择电器元件、导线等),以及整台设备的电气安装工作
2.能够按图样要求焊接晶闸管调速器、调功器电路,并用仪器、仪表进行测试 明、暗电线及电器元件的选用知识 (三)测绘 能够测绘一般复杂程度机械设备的电气部分 电气测绘基本方法 (四)调试 能够独立进行X62W铣床、MGB1420磨床等较复杂机械设备的通电工作,并能正确处理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经过测试、调整,最后达到控制要求 较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调试方法 3.3高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备 读图与分析 能够读懂经济型数控系统、中高频电源、三相晶闸管控制系统等复杂机械设备控制系统和装置的电气控制原理图 1.数控系统基本原理
2.中高频电源电路基本原理 二、




修 (一)电气故障检修 能够根据设备资料,排除B 2010A龙门刨床、经济型数控、中高频电源、三相晶闸管、可编程序控制器等机械设备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电气故障 1.电力拖动及自动控制原理基本知识及应用知识
2.经济型数控机床的构成、特点及应用知识
3.中高频炉或淬火设备的工作特点及注意事项
4.三相晶闸管变流技术基础 (二)配线与安装 能够按图样要求安装带有80点以下开关量输入输出的可编程序控制器的设备 可编程序控制器的控制原理、特点、注意事项及
编程器的使用方法 (三)测绘 1.能够测绘X62W铣床等较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及电气元件明细表
2.能够测绘晶闸管触发电路等电子线路并绘出其原理图
3.能够测绘固定板、支架、轴、套、联轴器等机电装置的零件图及简单装配图 1.常用电子元器件的参数标识及常用单元电路
2.机械制图及公差配合知识
3.材料知识 (四)调试 能够调试经济型数控系统等复杂机械设备及装置的电气控制系统,并达到说明书的电气技术要求 有关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系统的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五)新技术应用 能够结合生产应用可编程序控制器改造较简单的继电器控制系统,编制逻辑运算程序,绘出相应的电路图,并应用于生产 l.逻辑代数、编码器、寄存器、触发器等数字电路的基本知识
2.计算机基本知识 (六)工艺编制 能够编制一般机械设备的电气修理工艺 电气设备修理工艺知识及其编制方法 三、



导 指导操作 能够指导本职业初、中级工进行实际操作 指导操作的基本方法 3.4技师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备 读图与分析 1.能够读懂复杂设备及数控设备的电气系统原理图
2.能够借助词典读懂进口设备相关外文标牌及使用规范的内容 1.复杂设备及数控设备的读图方法
2.常用标牌及使用规范英汉对照表 二、




修 (一)电气故障检修 1.能够根据设备资料,排除龙门刨V5系统、数控系统等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故障
2.能够根据设备资料,排除复杂机械设备的气控系统、液控系统的电气故障 1.数控设备的结构、应用及编程知识
2.气控系统、液控系统的基本原理及识图、分析与排除故障的方法 (二)配线与安装 能够安装大型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 具有变频器及可编程序控制器等复杂设备电气系统的配线与安装知识 (三)测绘 l.能够测绘经济型数控机床等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2.能够测绘具有双面印刷线路的电子线路板,并绘出其原理图 l.常用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的功能,常用电路,以及手册的查阅方法
2.机械传动、液压传动知识 (四)调试 能够调试龙门刨V5系统等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并达到说明书的电气控制要求 1.计算机的接口电路基本知识
2.常用传感器的基本知识 (五)新技术应用 能够推广、应用国内相关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国内相关职业“四新”技术的应用知识 (六)工艺编制 能够编制生产设备的电气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大修工艺 机械设备电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大修工艺的编制方法 (七)设计 能够根据一般复杂程度的生产工艺要求,设计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 电气设计基本方法 三、



导 (一)指导操作 能够指导本职业初、中、高级工进行实际操作 培训教学基本方法 (二)理论培训 能够讲授本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四、

理 (一)质量管理 1.能够在本职工作中认真贯彻各项质量标准
2.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实现操作过程的质量分析与控制 1.相关质量标准
2.质量分析与控制方法 (二)生产管理 l.能够组织有关人员协同作业
2.能够协助部门领导进行生产计划、调度及人员的管理 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3.5高级技师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备 读图与分析 1.能够读懂高速、精密设备及数控设备的电气系统原理图
2.能够借助词典读懂进口设备的图样及技术标准等相关主要外文资料 1.高速、精密设备及数控设备的读图方法
2.常用进口设备外文资料英汉对照表 二、




修 (一)电气故障检修 1.能够解决复杂设备电气故障中的疑难问题
2.能够组织人员对设备的技术难点进行攻关
3.能够协同各方面人员解决生产中出现的诸如设备与工艺、机械与电气、技术与管理等综合性的或边缘性的问题 1.机械原理基本知识
2.电气检测基本知识
3.诊断技术基本知识 (二)测绘 能够对复杂设备的电气测绘制定整套方案和步骤,并指导相关人员实施 常见各种复杂电气的系统构成,各子系统或功能模块常见电路的组成形式、原理、性能和应用知识 (三)调试 能够对电气调试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或意外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抗干扰技术一般知识 (四)新技术应用 能够推广、应用国内外相关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国内外“四新”技术的应用知识 (五)工艺编制 能够制定计算机数控系统的检修工艺 计算机数控系统、伺服系统、功率电子器件和电路的基本知识及修理工艺知识 (六)设计 1.能够根据较复杂的生产工艺及安全要求,独立设计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电气施工图
2.能够进行复杂设备系统改造方案的设计、选型 1.较复杂生产设备电气设计的基本知识
2.复杂设备系统改造方案设计、选型的基本知识 三、



导 (一)指导操作 能够指导本职业初、中、高级工和技师进行实际操作 培训讲义的编制方法 (二)理论培训 能够对本职业初、中、高级工进行技术理论培训 4.比重表
4.1理论知识 项目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5 5 5 5 5 基础知识 22 17 14 10 10 相


识 一、




备 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 8 5 5 3 2 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 4 5 4 3 2 材料选用 5 3 3 2 2 读图与分析 9 10 10 6 5 二、




修 电气故障检修 15 17 18 13 10 配线与安装 20 22 18 5 3 调试 12 13 13 10 7 测绘 — 3 4 10 12 新技术应用 — — 2 9 12 工艺编制 — — 2 5 8 设计 — — — 9 12 三、培训指导 指导操作 — — 2 2 2 理论培训 — — — 2 2 四、管理 质量管理 — — — 3 3 生产管理 — — — 3 3 合计 100 100 10 100 100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4.2技能操作 项目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技


求 一、




备 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 10 5 5 5 5 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 5 10 8 2 2 材料选用 10 5 2 2 2 读图与分析 10 10 10 7 7 二、装调与维修 电气故障检修 25 26 25 15 8 配线与安装 25 24 15 5 2 调试 15 18 19 10 5 测绘 — 2 7 10 9 新技术应用 — — 3 13 20 工艺编制 — — 4 8 10 设计 — — — 13 16 三、培训指导 指导操作 — — 2 2 4 理论培训 — — — 2 4 四、管理 质量管理 — — — 3 3 生产管理 — — — 3 3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注:中级以上“劳动保护与安全文明生产”与“材料选用”模块内容按初级标准考核;高级以上“工具量具及仪器、仪表”模块内容按中级标准考核;高级技师“管理”模块内容按技师标准考核。

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工作的管理,促进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发展,提高维修服务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营商业企业、供销社和商业部系统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企业(以下简称商业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家用电器商品系指:
(一)家用电器商品电子器具类:收音机(包括电子管收音机、晶体管收音机)、录音机(包括普通录音机、单放机、收录机,立体声录音机、放音机、收录机)、扩音机、电唱机(包括普通电唱机、立体声电唱机、激光电唱机)、音响组合、电视机(包括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投影电视、录像机(包括录像机、放像机、激光放视盘)、摄像机及其附属产品。
(二)家用电器商品电气器具类:电风扇(包括台扇、吊扇、落地扇、壁挂扇)、排气风扇、抽油烟机、空调器、电冰箱、冷藏柜、冰柜、冷饮机、制冰机、电磁灶、微波炉、电烤箱、电饭煲、电热水器(包括电热淋浴器、电水壶、电热水杯)、洗衣机、电熨斗、吸尘器、地板打蜡机、电热毯、电暖炉等。
(三)家用电器商品办公设备类:复印机、传真机、中外文电子打字机、电子油印机等。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四条商业部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亦称中国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是商业部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国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部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服务网的规划和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提出有关政策的建议;
(二)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维修人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制定、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职称的考核;
(三)负责全国商业系统经销的家用电器商品售后的维修服务管理;
(四)负责全国家用电器维修用零部件进口的归口管理;
(五)负责全国家用电器整机维修零部件、维修仪器、维修工具的组织进口和供应;
(六)受商业部委托,负责与外商洽谈进口家用电器整机在华的维修服务、建立维修站、零部件供应站、保税仓库等事宜。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家用电器维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地区商业企业的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网点的具体规划和管理;
(二)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企业维修服务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三)会同物价部门制定本地区商业企业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对本地区从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五)负责组织本地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零部件、仪器、工具的进货和供应;
(六)设立“省中心”的维修服务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业务,储备必要的零部件,经营有关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七)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八)及时向当地商业主管部门和“部中心”反映维修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家用电器商品维修管理机构是由“省中心”统一归口管理的,其设置和职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定。第七条各级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应协助商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商业系统家用电器商品维修服务行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解决有关问题。第三章维修企业和维修人员第八条从事维修家用电器商品业务的商业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接受“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所在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的归口管理,执行有关维修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二)具有必要的维修场地、维修设备、仪器、工具及维修用零部件;
(三)经过“省中心”或“省中心”委托的当地家用电器维修管理机构的审核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按规定张挂营业执照,公布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

⑤ 家用电器最新“三包”规定

《国家新三包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
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着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 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销售者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 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 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四) 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第五条
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 修理者应当承认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的收费修理业务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者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注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注生产日期;
(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撤消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
(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各通货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

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票和三包凭证办理。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消费者丢好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贷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
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
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由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
符合换货条件,但消费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
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

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
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有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
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饿;(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力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有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⑥ 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表

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怎样更加凸显公平合理呢?下文是我收集的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表,欢迎阅读!
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表一
一、组织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罚款扣分);

2、未按要求佩戴厂牌,穿厂服(扣1分);

3、穿拖鞋进入车间作业(扣1分);

4、未参加会议(扣1.5分);

5、未开早会(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擅自窜岗、脱岗(扣1分);

7、在车间聊天、嬉闹,吵架(扣1分);

8、离岗经过批准但时间超过规定(扣1分);

9、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扣1分);

10、在生产车间违规吸烟(扣1分);

11、不服从工作安排、协调与指挥(扣2分);

12、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扣2分);

13、漫骂、污辱、攻击、威吓上级或同事(扣2分);

14、作业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扣1分);

15、拖拉怠工效率低(扣1分);

16、不乐于接受批评指正且屡教不改(扣1分);

17、未召开周例会(扣3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呢)

18、日常行为考核未记录(扣2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有责任呢)

19、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车间(扣5分);

二、计划落实方面(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要承担责任,按以下标准扣份呢?)

1、未制定且提报月或周生产计划(扣5分);

2、未将周生产计划分解为日生产计划(扣2分);

3、车间未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扣5分);

4、车间当日出勤情况未统计上报(扣2分);

5、未进行耗料计算(扣2分);

6、材料浪费严重(扣2分);

7、可用余料未重新入库(扣1分);

8、未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涂改生产记录(扣5分);

10、产成品未按时入库(扣3分);

11、未统计且提报车间生产日报表(扣5分);

12、交货耽误交期(扣15分);

三、工艺规范方面

1、未领取加工图纸(扣1分);

2、未按图纸要求加工(扣5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

3、未阅读作业指导书违反作业规定(扣1分);

4、未按规定私自领取物料(扣1分);

5、未按工艺规程操作擅改工艺(扣5分);

6、加工件未跟随工艺流程卡流转(扣1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员工都要有责任呢?

四、产品质量方面(那些是员工、检验员、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毛坏件未检验(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检验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检验问题未记录未报告(扣3分);

4、未拒绝且报告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扣1分);

5、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未立即停止并报告(扣1分);

6、出现质量问题未停工、未报告、未制止、未检举(扣2分);

7、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扣1分);

8、首件未检验导致批量错误(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标识区分摆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处置(扣1分);

11、成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扣10分);

12、成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扣15分);

13、检验记录不全不实(扣5分);

14、客户质量投诉(扣5分);

15、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扣20分,按索赔金额另行计算罚款)。

五、设备管理方面(那些是机修、员工、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未制定年度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扣10分);

2、设备未按计划做好日常保养(扣5分);

3、设备故障未及时排除影响生产(扣2分);

4、设备维修人员未跟班作业(扣2分);

5、擅自折除设备(扣2分);

6、设备维修与保养无刻录(扣5分);

7、未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台设备(扣1分);

8、未正确使用测量计量器具(扣1分);

9、擅用使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与器具(扣1分);

10、闲置生产用具未送到指定区域放置(扣1分);

11、工装夹具未定置摆放(扣5分)。

六、安全卫生方面(那些的责任区域由那些责任人承担责任呢?

1、车间地面脏乱未清扫(扣5分);

2、通道堆放杂物堵塞不畅通(扣2分);

3、车间物品存放杂乱无章(扣5分);

4、在车间乱扔杂物、乱丢乱放(扣2分);

5、加工件摆放与码垛杂乱(扣1分);

6、将私人用品放在机台设备上(扣1分);

7、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未清理到指定位置(扣1分);

8、现场物料未标识乱堆放(扣1分);

9、未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扣2分);

10、消防器材未标识或标识破损(扣1分);

11、消防设备附近堆放其他物品(扣1分);

12、擅自运用消防器材(扣1分);

13、气瓶未定期安检且作标识(扣1分);

14、气瓶未按安全要求放置(扣2分);

15、电器闸箱破损未维修(扣1分);

16、携带违禁、危险物品进入车间(扣1分);

17、损毁废弃物料未标识导致混料(扣1分);

18、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发生盗窃(扣10分);

19、发生工伤事故(轻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30分);

20、每班完工后工位、设备及工作台未清扫(扣5分);

21、下班后门窗、设备、照明电源未切断关闭(扣5分)。
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表二
一、工作量 40分

(1)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为日记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 (每次扣2分)

(3)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联系。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无故不执行扣1分)

(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无故不执行扣0.5分)

(5)修理应填报修单,各人应做好工作记录。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点考核工作积极性视工作实际情况增减(最多不超0.5分)

以上依据维修工作记录出勤考核表及操作报修工作联系单。

对应各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机台所有零部件有无缺失及损坏 (每一处扣0.5分)

(2)跑冒滴漏的及时处理 (每一处扣0.5分)

(3)各润滑点的通畅及无外漏时间周期设定合理,固态油脂加注每15个工作日加注1次。(每一处扣0.5分)

(4)各安全保护机构的齐全有效。(每一处扣 1分)

(5)吸料干燥泸芯每2个工作日清理一次。(每一次扣0.5分)

(6)油箱减速机油位及泸芯的定期更换。(每一次扣0.5分)

(7)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长,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无故不执行扣0.5分)

二、质量 20分

1 对所修机台及设备生产的制品的质量保证,如因其修复后发现还有质量问题 扣1分。

2 对应各机修人员所负责的机台产生质量问题;

(1) 重量不稳

(2) 制品外观及合模线达不到要求

(3) 瓶盖配合不达要求

(4) 30点调节达不到抗压

(5) 模具损伤而不能查明原因(如无特殊原因以上一项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酌情加扣)

三、效率 20分

1、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根据工作联系单酌情加扣)

2、合理的工艺参数调节是机台运行的最佳状态及生产效率的保障

无特殊原因将各工艺参数调至极限,或随意更改而不标注说明。(扣1分)

(不明原因调节发现不及时扣机台责任人巡检不力,造成设备损坏酌情加扣)

3、维修及时率、根据工作联系单计算[维修及时次数/维修总次数

4、设备完好率。以月度设备维保工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评分。(所负责机台的月对比修理时间及产出量为依据)

四、业务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 20分

1、每月对本专业做一次理论测试。包括实际工作中的应知应会、技术基础、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回答充分全面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2、本岗位实际技能及操作考核

工作中对车间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及规范的执行和遵循程度。(由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及评判)

五、创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难点的能力) 加分项

1、结合本车间实际对生产设备存在的各种弊病进行根治。

2、对工艺参数进行合理有效设置,促进生产效率,优化制品。

3、解决生产中的痼疾,难题。或对节能降耗有实质效果的方法策略。

4、在修旧利废及合理替代零配件方面为生产创造一定价值。(以上按公司有关规定酌情加分)

被考核者的权利

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被考核者有权利通过绩效沟通了解自己的绩效考核依据和考核结果,并可就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车间负责人/班组考核者进行沟通。

2、被考核者的义务

被考核者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虚心接受考核结果,不断改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效率。

车间机修工绩效考核大纲

车间机修工的工作质量与生产有密切的关系。完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1 各人详细记录当班工作内容,详实反映每日工作量,并由当日代班长或操作工签字证明,明确维修时间,避免出现拖时间和扯皮现象,每月工作量和考核奖金成正比。既多劳者多得。

2 单个设备修理时间与考核奖金成反比,既效率高者多得,

3 维修成功率与考核奖金成正比,水平高者多得既能者多得。

4 返工率与考核奖金成反比。并纳入修理时间。

5 负责机台与考核奖金挂钩,检修保养达标率及单机持续生产时间成正比。

6 创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难点的能力)按具体绩效加分。
维修工考核细则计分表三
为确保“七小”活动学习效果,工区根据段下达的文件制定了“小惩罚”用来约束和管理班组员工,以促进成员的自警、自律、自觉提高岗位尽职能力,自觉作好本职工作。“小惩罚”以扣分的形式来约束班组员工的行为,每月得分98分以上为优秀,98分至90分为良好,90至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则免去评先树优的资格,并提出批评。

一、作业质量及态度

要求:

认真按时完成工、班长布置的日工作量,并达到质量要求、出工、收工时多带工具、爱护工具、材料,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向工、班长汇报工作情况,工作状态端正。

考核标准:

1、作业质量不达标并造成返工者扣5分/次

2、未完成日工作量者扣2—6分/次

3、工作中不爱护工具造成损坏,丢失者扣

4、作业中不节能降耗、造成浪费者扣5分/次

5、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工区工作进度取消当月评分资格,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二、作业安全

要求:

严格履行《安全管理体系》及《设备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冬四防”、“夏四防”的要求,遵守公司、段、下发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考核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者扣5分/次

2、不听从指挥者扣5分/次

3、工作现场有“三违”现象者扣3分/次

4、发生事故苗子,每起扣5分

5、存在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及时每项扣3分

6、设备故障处理不及时每人次扣2分

7、在禁烟工作场所吸烟者扣10分/次,如发生类似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元

8、酒后上岗者扣10分/次,如发生类似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元

9、作业中不接受安全员的监罚、检查者扣5分/次

10、坐在钢轨上休息扣5分/次

三、社会治安及安全法规

考核标准:

1、骑摩托车“三证”不齐或不戴头盔者扣5分/次

2、发生人身轻微伤害及以上者扣5分/次

3、积极参加普法教育和学习,自觉遵章守法,并保证年内无“黄、赌、毒”和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如发生此类事件,在公司、段处罚后,工区加罚当事人50---100元

四、加分条件

要求:

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竞赛、演讲和义务献血等活动,为工区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防止事故受到上级奖励,参加有关考试、比赛获奖者、团结互助、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上级表扬和积极参加其他公益活动。

加分标准:

1、在技术比武、竞赛和演讲中,个人获前3名当月加5—10分

2、防止事故受到上级奖励者当月加3—10分

3、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当月加10分

4、参加义务献血当月评最高分,次月加10分

5、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受到段、公司以上表扬者当月加10分

6、工区管理设备评为红旗后,每人次加5分

7、工、班长参加工区管理工作,并具体安排现场作业,对自己的工作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工、班长每月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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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收录机六种国产家用电器(包括进口零部件组装的家用电器)。第二条所有生产、经销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规定:(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国家已命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第三条生产和经销企业出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销企业在进货时,应对产品进行验收,明确产品的质量责任。第四条所有生产、经销企业都不得用搭配手段推销产品。没有标明制造单位的产品不准上市销售。第五条生产和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保修期间内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时,应由生产和经销企业负责对用户(消费者,下同)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第六条对已销售产品实行“三包”时,凡由生产企业自销的,由生产企业向用户负责;凡是通过经销企业销售的,由经销企业向用户负责,不得推卸责任。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之间应签订有关售后技术服务的协议。生产企业一次拨出一定费用用于“三包”,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生产企业提供的包修费,是包修期内的待支费用,要专款专用。对未出售的库存“三包”家用电器和已售出未到包修期的“三包”家用电器的包修费,不能一年一结,应在包修期内连续使用。第七条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的包修期,整机不低于1年,主要部件不低于3年;收录机的包修期,整机不低于半年,主要部件不低于1年。包修期均从开具发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维修占用和因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主要部件详见附表此略)。第八条经销企业出售商品时应开箱通电验机,为顾客当面调试。第九条凡非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发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者,在包修期内由指定的维修服务部门实行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第十条在包修期内,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的主要性能故障,在半年内修理3次后仍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可根据用户要求,免费调换同型号的产品,如无货更换,应按原销售价退货。如用户不愿调换同型号产品而要求退货的,经销企业可适当收取折旧费(收费标准见附表)。换货的包修期应从换货之日起计算。第十一条确非使用不当,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企业应按《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规定负责赔偿实际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由企业主管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坏的;
2·自行拆动产品的;
3·无包修单和发票的;
4·包修单上的产品号和送修的产品号不符或涂改的;
5·降价销售的“处理品”。第十三条各部门、各地方应积极增设新的维修点,并加强管理,增添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对维修人员要进行培训、考核,促进其不断提高维修质量。第十四条生产或经销企业售出的每件耐用消费品必须附有“包修单”和确定具备条件的维修单位。为了保证维修单位所需产品零部件的供应,生产企业必须按售后技术服务协议,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术支援。维修所需配件,在5年内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供应。因缺零配件在3个月内无法维修者,应按退、换处理。第十五条用户发现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时,应首先与包修单中指定的就近维修服务部门联系修理。对大件商品做到预约上门服务,维修服务部门必须认真进行修理。由于产品质量太次或确属疑难故障,维修部门无法通过修复使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经销企业应迅速与生产企业联系,由原生产企业承接处理。第十六条企业和维修服务部门应提高维修服务质量,认真为用户排忧解难。由于维修服务部门工作不认真负责,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差而使用户不得不找生产企业修理的,其往返运费和修理费应由维修服务部门承担。第十七条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对生产、经销企业“三包”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争议问题可按照《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予以协调和仲裁;对违犯本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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