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沙的一仓库突发大火,主要存放家用电器,是否有造成人员伤亡
在炎热的夏季很容易会发生火灾的现象,在火灾来临的时候,不仅会给人的财产带来威胁,还可能会危害人的生命。在长沙就发生了一起火灾,一个仓库突然发生了大火,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群众立即拨打119报警,消防员接到报警之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由于火势蔓延的实在是太快,随后又有多辆消防车赶来支援。
也有一些熊孩子,他喜欢玩打火机或者是火柴类的物品。他对什么事情都充满着好奇,并不知道这类物品很危险,将家中的物品点燃之后就会酿成火灾。要想杜绝火灾的发生,在平时就要提高安全的意识,不管是使用电器还是在使用明火时,都应该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在夏天这个干燥的季节,极容易就会引发火灾,一定要合理的使用明火,才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B. 有哪位大神知道2013年9月11日,国美电器西南(四川双流)最大仓库火灾情况,以及案件情况的
2013年9月11日,双流县一仓库突发大火,仓库内大部分被烧毁。后经调查,这起大火是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而引发的重大责任安全事故。近日,双流县检察院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提起公诉,双流县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张刚、李浩、汪洋、罗利勇四人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3年8月底,双流县九江成大路16号“鼎胜彩钢厂”和国美电器库房因顶处排水沟损坏漏水,该处厂房所有者“成都市根据地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维修。该房屋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浩遂联系了没有施工资质的“卓越钢构”负责人张刚安排维修事宜,并与张刚签订了维修合同。维修施工前,张刚带领汪洋等人前往查看,发现该处排水沟下面堆放有泡沫等易燃物品。张刚要求李浩与彩钢厂、国美电器库房协商,请求在维修施工时挪开易燃物品,李浩同意与上述单位协商。
2013年9月11日14时许,张刚安排被告人罗利勇、汪洋等人到“鼎胜彩钢厂”维修排水沟。施工地点堆放有泡沫仅用PVC篷布进行遮盖,罗利勇、汪洋等人上房进行电焊作业,安排工人在下面观察,并吩咐如有电焊焊渣掉落时用水浇灭。
17时许,屋顶电焊掉落的高温焊渣引燃下方的泡沫,引发火灾,大火烧毁“鼎胜彩钢厂”厂房内的机具、材料和国美电器库房内大量家用电器。后经调查,该事故被双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鉴定,鼎胜彩钢厂的直接损失为人民币102余万元、烧毁的厂房价值人民币490余万元。
该案案发后被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范围大,双流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公诉业务骨干承办该案。同时,为确保案件的质量,公诉承办人自行前往双流县安监局、双流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调取所需证据,并查阅《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该案法律适用进行研判,为该案起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最终该案四名被告人获法院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