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业不给维修公共设施怎么办,业主怎样争取
1. 如果公共设施损坏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那么责任将由损害者承担,他们需要负责维修损坏的设施。
2. 对于因自然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业主需要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以公用维修基金来进行修复。
3.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区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如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4. 一旦公共设施超过了保修期,维修的费用将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对于已经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如有需要,可以申请使用这部分资金来进行维修。
5. 如果公共设施的损坏是由业主或使用者故意造成的,那么该业主或使用者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Ⅱ 物业不维修公共设施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
物业不维修公共设施,你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这事,有章可循的。下面我就把物版业管理条例权里面,物业费的构成告诉大家。物业费总共9项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这大家都明白了吧,这9项收费,就是物业费的整个的构成,那么他不维修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那他就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你收的物业费都干什么用了?你要给全体业主一个交代。
这就是你不交物业费的依据,你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他理论。公共区的设施设备,关系到整个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作为物业公司来说,千万不能为了省那俩钱儿,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出了小事儿你要赔钱,出了大事物业公司的老板要坐牢。我的回答完毕,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Ⅲ 维修基金不交有什么后果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拓展资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