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楼顶维修费用法律规定
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在我国,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全楼业主在对楼顶享有共有权利,自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小区楼顶维修费该由谁承担
1.楼房顶漏水的维修费,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
2.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
3.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
4.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
5.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则,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
6.如果小区已收取维修基金的,则从基金中支出
二、楼房维修基金交多少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我国的商品房在进行出售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相关的费用标准是根据这类房屋的总房款的2%-3%,进行相应的缴纳。这类费用用于相应的房屋维修,一旦房屋出现问题时,可以进行相关的申请用于这类房屋的维修使用。
三、房屋维修费收费标准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3、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㈡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属于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情形,承租人自行维修,其支付的租房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费派和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尘亏盯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空坦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㈢ 关于维修基金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下,契税的费用是总金额的1%。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首套房且是个人住房的,面积大于144平米的,按照购房总金额的3%算,不是首套房的也是按照3%算。
2、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公键毁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4、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多个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稿拿备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敏备“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㈣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大家在买房时会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产修理基金?所谓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是包括房产共用设备专用基金和房产本体修理基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小编一同看看吧。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的法律规定
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作用的通告》《通告》在现行方针法规的框架下,经过明晰修理资金的运用规模和方针要点_细化应急运用准则_探索业主表决要求等办法,探究树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对资金缺少的问题,《通告》鼓舞业主运用修理资金对长期限失修失养_配套设备不全_保温节能缺失_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首要包括房产本体和配套设备两大方面。业主也能够将修理资金用于修理_更换运转期限超越15年的老旧电梯,在未装备电梯的老旧住所加装电梯以及助老设备等。考虑到各地实践状况的不同,关于老旧小区及电梯更新改造的详细规范和内容,《通告》授权当地依据实践状况断定。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要怎么确定
针对修理资金运用事项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的问题,《通告》提出了四种表决办法,一是业主将表决权托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代为行使的托付表决办法,二是一次性表决经过_分批运用资金的调集表决办法,三是将未参加投票的业主投票权数计入赞成票的默许表决办法,四是持对立意见业主占“双三分之一”以下视为表决经过的贰言表决办法,但条件条件是业主大会在处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要求中对上述表决办法作出事前约好。
针对紧迫状简历况下修理资金无法及时拨付运用的问题,《通告》明晰,当产生电梯毛病_消防设备毛病_屋面外墙渗漏_二次供水水泵运转中断_排水设备阻塞爆裂_楼体外立面存在掉落危险等危及房产运用及人身产业安全的紧迫状况时,能够不经过业主“扮空双三分之二”表决赞同,直接请求运用修理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_物业工作企业等修理资金请求主体的小区,能够由社区居委会提出请求,住建(房地产)部分或许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拦缺搜政府)安排代修,代修费用从修理资金账户中列支。《通告》还要求,审阅部分有必要在收到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阅抉择,安排修理单位应当将修理资金运用状况在小区显着方位公示。
房屋维修基金收费的未来方向
针对修理资金信息不行揭露通明的问题,《通告》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_大数据和云核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造业主一同抉择计划电子渠道,便于业主经过核算机和手机等电子东西参加小区一同事务抉择计划。《通告》还要求各地修理资金处理部分树立修理资金布告准则,将本区域年度修理资金交存_开销_增值和结余等状况在当地政府网站_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布告。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工作企业应当树立修理资金公示准则,将本小区的修理资金基本状况在小区显着方位进行公示。
针对修理资金处理实践中呈现的问题,《通告》要求各地在加大修理资金对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支撑力度的一同,应当以问题为导向,学习先进,依据本地的实践状况,积极探究在修理资金运用中引进商业保险_在专户银行挑选中引进销售竞争机制等准则探索,进一步发挥修理资金关于保证住所正常运用的积极作用。
㈤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法律规定
1、 房屋维修基金 ,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敬此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2、 商品房销售 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誉饥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 证书或者亮虚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㈥ 楼顶维修费用法律规定
小区楼顶维修费可以使用维修基金,没有维修基金则由业主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派滚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 业主委员会 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高羡顷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戚陆资金。
㈦ 楼顶维修费用法律规定
全楼业主应分摊维修费用。一方面,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另一方面,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
对于商品房如何维修?
1.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购买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2.如果在质保期内楼顶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3.对于商品房,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楼顶漏水,即使是在质保期内,开发商也没有义务给与免费修缮,就是愿意付费,开发商也往往不会给与维修。这样的情况就只有找破坏人来提供维修服务,或是由物业提供维修而让破坏人负担维修费用,具体的维修劳务和费用可以跟破坏者商量决定,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损失,就走司法途径。如果找不到破坏者,就只有整个楼宇的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了。
4.对于商品,如果楼顶超出质保期后漏水,就没有开发商什么事了,由于楼顶是公摊公有的,那就是全体业主的责任了。如果漏水不严重,小修一下即可,那就全体业主商量一下维修费用分摊,意见一致后就收钱,找物业修补了事。如果漏水严重,例如楼顶严重开裂,那就需要进行大修了,先申请大修基金,要是申请下来,那就不用业主自己负担维修费用了;若是申请维修基金没能获批,那就只有楼宇的全体业主分摊维修费用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㈧ 租房维修责任法律规定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薯老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民数猜升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兆尺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㈨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承担
承租人维修房屋,费用具体由谁承担,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因为承租人自己存在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那么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费派和用。如果出租人没有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维修房屋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尘亏盯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空坦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