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的车被撞,想要去4S店修车,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对方车辆没有保险老拆局,也应该与你协商,尊重你的意见,如果有保险, 更应该没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解决。
因为对方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依照《御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作为专业律师,我有2中解决方案:
1、可以到对方的修理厂让厂家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您的爱车定损,您在损失核定之前,咨询4S店,看他们能否接受该报价。如果可以,在哪里定损都无所谓,您完全可以定损完后到别的地方修理。
2、如果4S店认为价格低,不同意侍让,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4S店的报价承担您的损失。因您的车以前或以后都在4S店修理,依据4S店的标准核定损失,符合您的日常情况,即使将来有纠纷,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对方说到4S店就拿不出钱,是一种想让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不愿意垫钱怕麻烦的心理,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道理的。此方案可能会麻烦一些,但对于维护您的合法利益来说,则是必须的。
❷ 全责方不同意4s店修车应该怎么办
全责方不同意4s店修车,可以到对方的修理厂让厂家或对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在损失核定之前,咨询4S店,看能否接受该报价。
如果可以,在哪里定损都无所谓,完全可以定损完后到别的地方修理。如果4S店认为价格低,不同意,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照4S店的报价承担损失。因车以前或以后都在4S店修理,依据4S店的标准核定损失。
符合日常情况,即使将来有纠纷,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对方全责态度很不好,不积极协调修车处理,无责方迹配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将全责方以及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2)4s维修费对方不接受扩展阅读:
全责方不同意4s店修车介绍如下:
很多车主都觉得打官司太麻烦了,实际上法院也会针对此情况让双方进行调解,有很大几率可以让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整个理赔流程中,修车这一环节往往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再加上当事人急需用车的话。
4s店修车一般也要耗费一段时间,当然这主要根据车辆的受损程度来决定。如果全责方有伤亡,当事人也应哗弊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因为交强险中规定:无责方的交强险需无责赔付有责姿芦指方人伤费用最高1000元,死亡伤残费用最高1.1万。
❸ 我全责方,但是对方修车金额接受不了产生了起诉,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你有保险,那么修车金额是保险公司的事情,如果车主不能接受,也没多大关系,这个基本是行业一个认识。至于保险范围之外得,看交警怎么说了。如果没保险,那最好是私了了。事不大 打官司肯定吃亏的是你了
❹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同意去4s店维修怎么办
保险公司按照发票给钱,如果超出定损部分不予赔付,不足定损的按照发票赔付。
第一,先和保险公司确认下,它们是以什么标准来定损的。有些保险公司是按当地一级修理厂来定损的,而不是4s店来定损。你可以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下,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可以拿着你修车的发票,去当地物价部门。
这一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吧。你可以从办保险的时候入手,如果给你办保险的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的给你说过他们定损标准的话,这种情况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失误,这部分责任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因为保险公司有告知义务的。
第二,保险公司的定损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一致。
首先,保险肯定是不会赔偿超出定损那一部分损失的。除非在维修之前就把这一程序搞明白了。
如果维修厂和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那就请公估公司,公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出的。
最后就会按公估的价格赔偿。
万燃弯一公估的金额比定损的低,保险公司也会按公估的金额来处理哦,你要注意。
按照《保险法》,各家保险公司都只针对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如果遇到定损金额不够修车的情况,车主需要再次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让查勘员再次对车辆进行定损,这样一来最终的维修费才不会与理赔金额有太大的出入。
据了解,保险公司第一次查勘的定损金额未必就是最后的理赔金额。有时车内部还有损失,而这些损失在初次查勘中未必会被发现,此时会出现定损金额不及维修费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车主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定损金额。当然有时维修脊段唯费用高,可能是维修厂报价高的问题,比如4s店的报价通常就很高。车主遇到这种情况更加需要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参与到价格协商樱培过程中。
❺ 全责方不同意4s店修车怎么办无责方去4s店修车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车辆发生碰撞,交警经过多现场的勘查鉴定后,判定对方为全责,那么就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定损完后,就是车辆的维修。一般情况下,对方负事故的全责,对于去哪维修车辆,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无责方也可以自行选择修车地点进行维修,法律对于这点并没有强制的规定。❻ 对方不同意4s店维修可以代位追偿么
法律分析:建议先协商解决为宜,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轿带厅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行罩
(闭隐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❼ 我想去4s店修对方不愿意
交通部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车主们在爱车需要维亮裂修时,再也不用担心被强制要求到4S店颤键宽修理。若遇到4S店直言“不在我这里保养,出了问题厂家就不负责”类似的话,也不必担心,因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1、新增: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条修改意味着,今后车主们可以任意选择一家维修点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和修理,不再受只能回到4S店修车的约束。对车主来说无疑是一条方便又省钱的决定。当然,4S店如果说“不在我这里保养,出了问题厂家就不负责”类似的话,车主们大可以不必理会,法律的规定永远大过于4S店的规定。2、新增: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必须“原厂零件”,什么“非原装出问题不关我事”,通通都成了废话。车主们都知道原装零件的价格离谱到天边去了。而交通部这次做的决定,打破了车辆零件的垄断,同质量又价格优惠的零件可以为车主们省心又省钱。3、修改: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茄亮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这条决定是为了让后续汽车维修费用公开透明,当车主能了解到相关信息和工时定额,便能预算出维修所需费用,那么维修乱收价的行为就能被制止。
❽ 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可是修车钱对方不给了怎么办
你好,这个比较麻烦,就算起诉也很麻烦,对方全责的话当时一定要去4s店,最起码票据齐全,起诉也好使。像这种去对方指定的修理厂,还修两次,就有点太扯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