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车租赁合同按维修费百分之几算
50。汽车租赁合同在签订时,租借费用是按维修费百分之50算。汽车租赁合同是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合同。
⑵ 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法律分析: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据此,租赁期间发生的维修费原则上由出租人支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由出租人负责,而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先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以减租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⑶ 租赁车折旧费按维修费怎么算
车辆折旧费=修车费用x30%。
收费标准为维修费在到3000元之间,不收加速折旧费。维修费在3000元以上,收取维修费的30%作为折旧费。维修费用以定损金额或车辆维修凭证为准。
折旧费指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⑷ 租来的车欠维修费被留置怎么办
维修车辆留置权,是指车辆承修方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占有托修方的车辆。根据《担保法》第88条规定,维修车辆留置权主要因为两个原因消灭:一是托修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债务。托修方留置维修车辆后,需要给托修方履行债务的期限,托修方在这一期限内支付了维修费用并负担留置期限的保管费,留置权随之消灭。二是托修方另行提供担保并被承修方接受。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给付其应付的维修费用,超过约定的期限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车辆。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车辆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维修车辆留置权有以下特征:
(l)托修方未支付应负担维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
(2)托修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维修费用。如果托修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了全部维修费用,承修方就无权留置维修的车辆。
(3)承修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在维修合同签订后,当托修方将车辆送给承修方维修时,承修方就开始占有该车辆,直到车辆修好交付给托修方为止;
(4)承修方留置的车辆必须是维修的汽车,而无权留置托修方其他车辆;
(5)承修人对留置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必须依法行使或实现;
维修车辆留置权是一种债权担保,其作用就是担保托修方支付维修费用,维护承修人合法权益。需要指出的是,车辆留置权除了在车辆维修中承修方拥有外,车辆制造中的制造人和车辆保管中的保管人也享用。
⑸ 租赁车有案维修费的百分之五十算吗
算。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若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承租方全额支付维修费,另按维修费的50%作为折旧费赔偿。维修费是指机械在使用期内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维修费用。
⑹ 租赁的车发生维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租赁的车发生维修费计入维修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维修费
贷:其他业务成本
对于一般的租赁产品来说,租赁产品维修费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全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摊销时计入银行存款,但是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贷、租赁房屋,不属于你单位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不管金额多大. 发生的房屋装修支出借。
对于一般的租赁产品来说,会计科目如下:
管理费用--装修费摊销
贷:按厂房租赁有效期进行摊销
借:维修费用/营业费用(或制造费用)
⑺ 租车期间车辆故障修理费谁出
法律分析:一般租赁合同上面会有条款说明,如果没有,证明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⑻ 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法律分析:一般情形下,承租人要承担;但如果在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时,因维修汽车而影响承租人使用的,承租人可请求相应地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