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买保险是买一份保障,当出现一些意外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找保险公司理赔,但很多保险公司却故意拖延时间。为大家介绍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我们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拨打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进行投诉。投诉之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向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如果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保监会投诉的,此外,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申请理赔。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受到被保险人或保单受益人的赔付或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当即使作出核心,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是30天,如果超过30年保险公司依旧未给出结论的话,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1、主动联系,找保险公司
若保险公司迟迟没有没有给出理赔结论,那么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问明原因,如果是材料不全的话,将材料补齐就可以了。如果是理赔人员等原因所导致没有及时理赔的话,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
2、申请仲裁
如果向保险公司投诉后,保险公司依旧不处理的话,可以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从中做出处理,裁决作出后,保险公司则需要按照仲裁协议执行,若在约定期限内保险公司依旧无动于衷的话,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向银保监会投诉
遇到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的情况,也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
1、向保险公司投诉
在申请了保险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人就无动于衷不开始理赔流程时,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问清楚迟迟不进行理赔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那么就立刻补齐材料,如果是因为理赔人员的问题,那么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
2、申请仲裁
保险公司迟迟不肯理赔,与保险公司投诉之后依旧置之不理者,被保险人可以直接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出面做出合理处理。待仲裁胜诉之后,对于仲裁结果保险公司依旧拒不执行,那么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向银保监会投诉
对于保险公司迟迟不进行理赔的情况,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银保监会投诉。银保监会全称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责任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统一监督管理保险行业与银行行业,所以当保险出现任何问题时,都可以及时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任何保险都受银保监会管理。
根据保险的相关规定,当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时,保险公司需要及时赔付合理的赔偿金,如果是情况比较复杂的,保险公司也应该在30天内做出核定,除非合同中另外有规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是30天,当保险公司过了理赔时效后依旧不进行理赔,那么被保险人就可以直接通过上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贰』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现在保险公司一直拖着,可以让对方先垫付修理费吗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在我们生活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汽车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我们每天和汽车打交道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所以交通事故这种由汽车所带来的问题,出现的频率也就越来越高。
而在很多时候,我们遇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而且保险齐全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去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保险公司一直不做好定损和理赔,我们能不能让对方先垫付修理费呢?毕竟习惯用车的我们,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让自己每日的用车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实在是无法忍受。
一般来说,在出现交通事故以后,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确认对方全责的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尽快联系维修并做出定损和赔偿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解决,首先要检查一下是否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达到了保险公司拒赔的条件。
但若是维修的金额较大,在保险不介入的情况下,很多责任方并不愿意直接垫付修理费。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督促他尽快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因为他的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可能需要将这件事情付诸于法律,利用法律手段,让其尽快将这件事情落实到位。不过,整件事情就比较复杂,耗费的时间也比较多。
结语:所以由于理赔出现问题,造成车辆无法维修的情况,后续的解决相对麻烦,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在开车的时候,多加注意,多多观察。切莫带着情绪去开车,也不要在公路上坐路怒一族。这样我们就没有这么多后续的麻烦了。
『叁』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我们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拨打保险消费者投诉热线12378进行投诉。投诉之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向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警告。
扩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如果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保监会投诉的,此外,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申请理赔。
『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有买保险)却故意拖延赔付如何处理
1、如果对方有事故单,他不处理的话,那么他的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有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也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会催他跟你联系的。
2、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用“代位追偿”让你的保险公司先赔付你,如果保险公司拒绝,也可以投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执行是要被罚款的。
3、前面两种方法都无济于事的话,那么你可以凭事故认定书起诉他和他的保险公司。
具体流程:
到对方投保的公司所在工商局去,弄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去交警支队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到地方法院起诉,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去交警支队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到地方法院起诉,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这期间基本上不用自己管什么,就是要跑几趟法院。
使用“代位赔偿”
简单来说,车险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简单总结一句话:就是由你的保险公司先给你赔偿,然后将向肇事方追偿的权利转交给你的保险公司。
1、需要面签《“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如果是单位的话,要在申请书上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复印件;
同时,应尽量争取获得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和责任对方的保险单复印件等材料;如果无法获得对方材料的,应至少提供责任对方姓名、责任对方车牌号、联系方式、承保公司等信息。(扫描件、复印件、拍照件都可以的)
3、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非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
4、损失情况证明材料: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及维修工料明细单原件。
5、被保险人应亲自填写并签属《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如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 " 代位赔偿 " 的。如撞墙、撞树、蹭石墩子等都属于单方事故。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 " 代位赔偿 "。
『伍』 保险公司故意拖延理赔怎么办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否则,保险受益人可以向保监会及其设立的保监局进行投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责令保险公司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限制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但是,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只负责处罚保险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对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及赔偿的具体数额是不管的。如果保险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及赔偿的保险款数额有异议,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进行裁决。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保险人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通过以上规定可知,保险公司确定是否理赔及具体理赔数额的时间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时间为准。如果保险公司拖延赔付的,当事人是可以向保监会投诉的,此外,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