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个月都交电梯费。,电梯坏了是不是应当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
当然了,由物业去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
2. 每年都交电梯费。电梯坏了还需要交维修费用吗
这个就要看物业了,小区电梯的话是每台半个月保养一次,电梯保养公司也是要赚钱的。物业也是要赚钱的。平时一些小部件也没多少钱。一般电梯安装10年左右是需要大修的。费用还是有的,关键看物业收你多少。
3. 电梯损坏维修需要业主出钱吗
法律分析:小区电梯需要维修,一般情况下业主不需要出钱,而是有物业公司承担,在物业费中支付。小区业主每年缴纳一笔物业费用,就是用来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 每个月都交电梯费了,电梯维修还要另外交费吗电梯维修还要另外交费吗
你好,一般缴纳了物业费的话是由物业负责维修的,不用再缴费。望采纳
5. 电梯维修该业主出钱吗
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认为交了物业费就不应再承担电梯维修费,因此不愿出钱维修。于是,很多物业公司都会主动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剩下的由业主均摊。一般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的维护保养是由电梯公司或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若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每个业主按比例支付;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做广告)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对该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开。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通常来讲,小区电梯大修或更换,物业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费用的,他们也是承担不起的。电梯坏了本身就是业主的责任,物业公司毕竟只是业主聘请的,如果有些业主自己都不重视不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6. 小区电梯坏了,维修费用谁负责
一般情况下业主都是交专项维修金的,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7. 电梯坏了需要业主交钱维修吗
业主每年或者每月都交了 电梯的养护维修费用或者这个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了 所以不用业主自己交钱 要是没收过这个钱就要业主平摊了
8. 小区物业费中有电梯费,为什么电梯坏了还要收
电梯的维修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如果物业另外收费属于违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8)交了电梯费电梯坏了还要交维修费吗扩展阅读: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9. 交了物业费还要交电梯维修费
法律分析:交了物业费,还要交电梯维修费,是因为电梯出现了故障,那么需要小区业主出钱,才能进行维修。物业负责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栋住宅楼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梁、板、柱、屋顶等,此外还有楼梯间、通道、专用房间、外墙面、屋面防水、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灯、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非市政排水管线、窖井、非营利性的休闲广场和健身器械等。共用设备是指住宅楼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线、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电气线路、加压泵房;非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安装的住宅入口防盗门及住宅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电控门、垃圾桶、垃圾箱。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