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物的产权是个人的维修费用谁出
谁的财产,维修费由谁出,但可能因物品被借或租,看合同。没有可以协商,合同没写租借方可以拒绝出,产权方,可以因维修收回租借财产。也可以AA。
2. 我家房子被列为文物,我不想坐这个房子,可以要求政府置换吗
可以向政府申请要求置换。但是,房子是祖传动的,后代人应当好好保护才是硬道理。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3. 房子被列为文物,不允许我拆,是否有补偿
好像是不会陪的,但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从政府那里去拿一定的维护费用!
4. 房屋鉴定费用谁来出
鉴定结果是合格的你自己出,鉴定出结果不合格,厂子出。
5. 自家房子被认定为文物后,还不能卖,那么只好打官司
您好!
首先,确定该房屋是否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到文物局去查备案。如果有等级,就去找文物局让他们修缮。否则就会触犯法律。想盖新房的话也去和文物局谈,毕竟列入保护单位还要人居住就不太好保护。
假如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按《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到县级以上的文物管理部门去认定,这样的话就可以按上面的步骤来了。
网络上说还有:华岗研究会。也可以去找他们嘛
再或者去找县一级的党组织反映情况,或者到山东大学找找看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只是希望对你有帮助。是在不行找个律师问问,毕竟要上去打官司前还是要询问专业人员。
望采纳
6. 租房期间的维修费到底该谁出物品有损坏怎么办
在我们日常的租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租赁的房子物品有损坏、丢失以及维修的情况,那么在租赁期间哪些费用需要我们自己承担,哪些费用需要房主来承担呢?今天我们大家一起来详细聊一聊这个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子租赁物的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以及房子里的租赁物受到损耗、损失或者灭失的如何处理问题的解答,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算是进行提问。
7. 私有房屋未经所有全人同意被定为国家保护文物了怎么办政府没给补偿怎么办我把房屋改为加工厂可以不
按照你说的房屋应属于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虽然被定为文物(县级,市级或国宝)但你仍然在使用,赔偿或者不赔偿应该参照你所属地区的《文物保护办法》,可以到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咨询。
如果房屋改为加工厂,破坏了已被定为文物的风貌,会被罚款或触犯刑法。当地政府没有责任,顶多是监管不力。
8. 自己的房子被政府定为了文物,不能拆也不能修,该怎么办
如果你家的房子被文物部门列为保护文物,肯定是不能拆的。原则上来说,保护文物是不能继续居住的,除非文物部门没有申请到专项资金,不能妥善处理给所有者另择居住地,而这处保护文物级别不高,才有可能让你们继续在里面居住,但是日常的观察和保护肯定是有的。
如果没有,那就好好协商解决,吃点亏也要认,胳膊拧不过大腿不是。现在是法治社会,谁也不可能做得太过分,舆论监督是有关部门头上的一把刀,他们也怕。
9. 文物保护单位坏了是国家拿钱修吗
应该是使用者来修,因为房子是你在使用者,你有义务对房子进行维护和维修。维版修费用,因为房子权是你们自己家的,大部分还是有你们来承担,剩下的,由文物部门来承担。并且,文物部门根据根据维修工程的大小决定施工单位由哪方找!反正对你们是有好处。 你们也可以利用老房子是文物单位,做个小卖部什么的,还可以盈利,也不错。好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