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运输途中车坏在了高速上,没有造成事故,公司要司机赔偿维修费用,这合理吗
你好,在单位,公司上班都要有合同协议,按照合同办理!你的情况属于人为造成的问题!因为在装车期间没有捆绑好,路上出现意外问题!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
⑵ 交通运输业车辆维修计入什么费
管理部门用车,车辆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维修费”科目。
销售部门用车,车辆维修费计入“销售费用---维修费”科目。
在建工程部门用车,车辆维修费计入“在建工程---维修费”科目。
运输单位的营运车辆,车辆维修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会计分录:
借:xx科目—车辆维修费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
⑶ 设备维修的运输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版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权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入营业费用科目。
因此如果你的公司是工业的或是加工的,其运输费应入货物成本,如是属于商品流通企业的话,其运输费应入“营业费用”科目。
⑷ 关于运输企业船舶修理费核算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晕
无论是你所说的来从前的源规定还是现在的“据说”,其结果都一样。利润,包括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以年度的数据为准,其他中期数据都不是非常要紧。而实际上无论是从前的年初预提(而很可能减少了年终以前各中期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还是现在的据实列支(而很可能各月间的波动相当大)都不会影响年度的数据。请问,难道你们的管理层不是以年度数据为依据吗?或者考核执行人连这个波动的解释说明都不会写吗?
⑸ 车辆发生的加油费、过桥费、维修费等能否记入:管理费用-运输费科目中
所谓运输费一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时发生的运费,放营业费用里,你说的应该是交通费,都可以放到管理费用-交通费下。
⑹ 求助物流运输企业成本核算科目,如:运输中加油款、差旅费、汽车维修费,是进什么会计科目
差旅费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⑺ ,在运输过程中,货运汽车出现故障,发生维修费用2,000元。会计分录
运输途中发生货损是怎么做账的?
公司销售的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公司销售的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如果已经销售出去,由购买方承担损坏责任,因此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第二种情况,如果销售前运输中发生损坏,属于天灾原因造成的,那么会计处理的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第三种情况,如果销售前运输中发生损坏,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那么会计处理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运输途中发生货损是怎么做账的?
货物赔偿款怎么入账?
要分别赔偿费用的性质,如果是违反购销合同等支付的赔偿费用,一般分别记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会计科目,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赔偿费用,一般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按财务制度规定,赔偿费用进“营业外科目”,但根据税法规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在申报表中将赔偿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赔偿不需要发票。因为不是买卖关系,开收据就可以了。
因为是导致部分货物破损,所以完整的分录: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等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将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同时注意部分货物破损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运输途中发生货损是怎么做账的全部内容了。
⑻ 运输车间车辆维修费计入什么科目
现在新准则规定:生来产车间的固定资产源的日常修理及大修理(未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如果符合资本化的要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中去,下同)都应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中去。行政管理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及大修理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的固定资产计入销售费用。
但是实际操作中:生产部门的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也是可以的,行政部门、销售部门依然分别计入管理、销售费用。
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怎么赔
交通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运输中维修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