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承诺为顾客免费办理保险但未办理的,责任如何承担
[案情回放]
某电器商场为招徕顾客购买电脑,开展促销活动并刊登广告,在广告中承诺:凡一个月之内在本商场购买电脑的顾客,本商场将在购买当天免费为其办理保险期为一年、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该商场还在当地报刊上刊登了相同内容的广告。听到这个消息,顾客傅成恩到该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店员因疏忽未给傅成恩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手续。傅成恩将电脑搬运回家后想起未办理财产保险手续,但因第二天要到外地出差,心想几天后再补办也不迟,于是就没有再补办保险手续。
但是,在他出差的第3天夜里,家中遭窃,包括该电脑等家用电器被洗劫一空。傅成恩找到该商场,要求按照刊登广告的内容赔偿其损失,该商场经调查后发现,傅成恩在购买电脑时,并没有办理家庭财产保险手续,于是拒绝为傅成恩的电脑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傅成恩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商场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
在本案中,某商场在所做广告中宣传“凡1个月之内在本商场购买电脑者,本商场将在购买之日免费为其办理保险期为一年、保险金额为3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这是完全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的。而且,某商场的广告还明确约定了承诺的时间是“1个月之内”,承诺的方式是受要约人在该商场作购买电脑的行为。这种承诺方式是法律所允许的,《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可见,要约可约定通过行为做出承诺。所以,在本案中,对于任何一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该商场购买电脑的顾客来说,都与商场订立了合同——某购物中心为其免费办理家庭财产保险。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本案中,某购物中心向顾客赠与的意思已通过其广告表明,而傅成恩也通过购买行为表明了自己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该赠与合同已经成立。某购物中心有义务为傅成恩免费办理家庭财产保险。而某购物中心因工作人员的疏忽,未给傅成恩办理家庭财产保险的义务,因此,某购物中心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❷ 假如你是某家用电器商场的营业员某日一位顾客到你的商店购买一款家用电器请你
李某,A品牌的空调去年“国庆”期间价格挺高,这次便宜多了,一次降价内幅度就到达了容19%。是不是质量有问题?
营业员,不是一次降价,这是第二次降价,今年春节期间已经降了一次假,两次降价的幅度相同,
李某,有什么优惠政策么
请看下表
方案一 各种型号的空调每台价格优惠5%,送货上门,负责安装,每台空调另加运输费和安装费共90元,
方案二,各种型号的空调价格每台优惠2%送货上门,负责安装不受任何附加费
请根据以上对话回答下列问题
1、求A品牌系列的空调平均每次降价的百分率
2、请你为顾客李某决策,哪种方案更合适
❸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买电器方面的问题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它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因此,如果与商家约定1个月内予以包换的话,就不得以消法15天的规定来对抗。
二、根据《家用电器国家三包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和证明,
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如果商家不予以退货,只肯维修,但是却又修不好,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局12315提起申诉。
工商局12315可以帮助你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商家只肯维修,但是却又修不好又不予以退货的行为属于“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行为。
三、如果商家肯退货,还分两种情形:
(1)消费者愿意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但商家没有该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又不愿退还其他产品,只能退货。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承担因退货涉及到一个折旧费。
(2)商家有该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只要求退货。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承担因退货涉及到一个折旧费。折旧费按天计算,即:折旧费=折旧率**产品价格。(产品使用天数=自购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维修时间)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3)某顾客购买家用电器因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❹ 某商场家用电器专柜的某种电冰箱每台进价为2500元,当销售单价定为3500元时,平均每天能售出8台.如果电
设多售出x台,依题意:
(8+x)(1000-50x)=1000*8*1.125
解得x1=10,x2=2
因为原售价为3500元,则降低后价格专=3500-100/2*x
当x=2时,属定价为3400;
当x=10时,定价为3000元
由于要更吸引顾客,所以定价为3000元
❺ 购买家用电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的技术参数(如频率、电压等)是否符合本地用电要求。要清楚耗电功率多少、家庭已有的供电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配线容量、插头、插座、保险、电表是否满足要求。
不要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家用电器
(2)购买家用电器还应了解其绝缘性能:是一般绝缘、加强绝缘还是双重绝缘。如果是靠接地作漏电保护的,则接地线必不可少。即使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亦有好处。
(3)带有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如电风扇等),还应了解耐热水平,是否长时间连续运行。要注意家用电器的散热条件。
(4)安装家用电器前应查看产品说明书对安装环境的要求,特别注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不要把家用电器安装在湿热、灰尘多或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5)在敷设室内配线时,相线、零线应标志明晰,并与家用电器接线保持一致,不得接错。
(6)家用电器与电源连接,必须采用可开断的开关或插接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不要同时使用多个大功率家用电器。
(7)凡要求有保护接地或保安接零的家用电器,都应采用三脚插头和三眼插座,不得用双脚插头和双眼插座代用,造成接地(或接零)线空档。
❻ 居民客户家用电器因电力运行事故造成损坏的,如何向供电企业提出索赔
属于供电企业责任赔偿的范围: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专接反;
2、在220/380伏供电线属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
如属于供电企业责任造成居民家用电器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致电95598转人工热线反映,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我们将会有客户经理为您跟进电器损坏问题的。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❼ 消费者购买行为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消费者购买行为主要的类型应该做出以下四种划分,以便于更好理解类型的多样性。
(一)根据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复杂程度和所购产品的差异程度划分:
1、复杂的购买行为。如果消费者属于高度参与,并且了解现有各品牌、品种和规格之间具有的显著差异,则会产生复杂的购买行为。复杂的购买行为指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完整,要经历大量的信息收集、全面的产品评估、慎重的购买决策和认真的购后评价等各个阶段。
对于复杂的购买行为,营销者应制定策略帮助购买者掌握产品知识,运用各种途径宣传本品牌的优点,影响最终购买决定,简化购买决策过程。
2、减少失调感的购买行为。是指消费者并不广泛收集产品信息,并不精心挑选品牌,购买决策过程迅速而简单,但是在购买以后会认为自己所买产品具有某些缺陷或其他同类产品有更多的优点,进而产生失调感,怀疑原先购买决策的正确性。
对于这类购买行为,营销者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通过各种途径经常提供有利于本企业的产品的信息,使顾客相信自己的购买决定是正确的。
3、寻求多样化的购买行为。指消费者购买产品有很大的随意性,并不深入收集信息和评估比较就决定购买某一品牌,在消费时才加以评估,但是在下次购买时又转换其他品牌。转换的原因是厌倦原口味或想试试新口味,是寻求产品的多样性而不一定有不满意之处。
对于寻求多样性的购买行为,市场领导者和挑战者的营销策略是不同的。市场领导者为图通过占有货架、避免脱销和提醒购买的广告来鼓励消费者形成习惯性购买行为。而挑战者则以较低的价格、折扣、赠券、免费赠送样品和强调试用新品牌的广告来鼓励消费者改变原习惯性购买行为。
4、习惯性的购买行为。指消费者并未深入收集信息和评估品牌,只是习惯于购买自己熟悉的品牌,在购买后可能评价也可能不评价产品。
(二)根据消费者购买目标选定程度区分划分
1、全确定型。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以前,已经有明确的购买目标,对商品的名称、型号、规格、颜色、式样、商标以至价格的幅度都有明确的要求。这类消费者进入商店以后,一般都是有目的地选择,主动地提出所要购买的商品,并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提出具体要求,当商品能满足其需要时,则会毫不犹豫地买下商品。
2、半确定型。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以前,已有大致的购买目标,但具体要求还不够明确,最后购买需经过选择比较才完成的。如购买空调是原先计划好的,但购买什么牌子、规格、型号、式样等心中无数。这类消费者进入商店以后,一般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分析、比较才能完成其购买行为。
3、不确定型。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以前,没有明确的或既定的购买目标。这类消费者进入商店主要是参观游览、休闲,漫无目标地观看商品或随便了解一些商品的销售情况,有时感到有兴趣或合适的商品偶尔购买,有时则观后离开。
(三)根据消费者购买态度与要求划分
1、习惯型。指消费者由于对某种商品或某家商店的信赖、偏爱而产生的经常、反复的购买。由于经常购买和使用,他们对这些商品十分熟悉,体验较深,再次购买时往往不再花费时间进行比较选择,注意力稳定、集中。
2、理智型。指消费者在每次购买前对所购的商品,要进行较为仔细研究比较。购买感情色彩较少,头脑冷静,行为慎重,主观性较强,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承诺、促销方式以及售货员的介绍,主要靠商品质量、款式。
3、经济型。指消费者购买时特别重视价格,对于价格的反应特别灵敏。购买无论是选择高档商品,还是中低档商品,首选的是价格,他们对“大甩卖”、“清仓”、“血本销售”等低价促销最感兴趣。一般来说,这类消费者与自身的经济状况有关。
4、冲动型。指消费者容易受商品的外观、包装、商标或其他促销努力的刺激而产生的购买行为。购买一般都是以直观感觉为主,从个人的兴趣或情绪出发,喜欢新奇、新颖、时尚的产品,购买时不愿作反复的选择比较。
5、疑虑型。指消费者具有内倾性的心理特征,购买时小心谨慎和疑虑重重。购买一般缓慢、费时多。常常是“三思而后行”,常常会犹豫不决而中断购买,购买后还会疑心是否上当受骗。
6、情感型。这类消费者的购买多属情感反应,往往以丰富的联想力衡量商品的意义,购买时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容易变换,对商品的外表、造型、颜色和命名都较重视,以是否符合自己的想象作为购买的主要依据。
7、不定型。这类消费者的购买多属尝试性,其心理尺度尚未稳定,购买时没有固定的偏爱,在上述五种类型之间游移,这种类型的购买者多数是独立生活不久的青年人。
(四)根据消费者购买频率划分
1、经常性购买行为。经常性购买行为是购买行为中最为简单的一类,指购买人们日常生活所需、消耗快、购买频繁、价格低廉的商品,如油盐酱醋茶、洗衣粉、味精、牙膏、肥皂等。购买者一般对商品比较熟悉,加上价格低廉,人们往往不必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收集资料和进行商品的选择。
2、选择性购买行为。这一类消费品单价比日用消费品高,躲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购买后使用时间较长,消费者购买频率不高,不同的品种、规格、款式、品牌之间差异较大,消费者购买时往往愿意花较多的时间进行比较选择,如服装、鞋帽、小家电产品、手表、自行车等等。
3、考察性购买行为。消费者购买价格昂贵、使用期长的高档商品多属于这种类型,如购买轿车、商品房、成套高档家具、钢琴、电脑、高档家用电器等。消费者购买该类商品时十分慎重,会花很多时间去调查、比较、选择。消费者往往很看重商品的商标品牌,大多是认牌购买;
已购消费者对商品的评价对未购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影响较大;消费者一般在大商场或专卖店购买这类商品。
消费者购买行为也称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围绕购买生活资料所发生的一切与消费相关的个人行为。包括从需求动机的形成到购买行为的发生直至购后感受总结这一购买或消费过程中所展示的心理活动、生理活动及其他实质活动。
(7)某顾客购买家用电器因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大脑对刺激物的反应,消费者购买商品也是如此,是大脑受到了某种刺激才会产生购买行为。而刺激在被消费者接受之后,要经过几个阶段,才能产生看得见的行为反应,或完成一次的购买行为。
1、“不足之感”阶段
不足之感指的是消费者在受到刺激之后,产生了缺少什么并由此需要此物(商品或劳务)的感觉,即消费需要。根据马斯洛的“需要五层次”理论,消费者的某一层面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往高一层次发展,而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了驱使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的动力。
2、“求足之愿”阶段
求足之愿指的就是消费者在产生不足之感后,自然形成满足、弥补此不足的愿望,萌生购买动机,并希望通过购买产品来获得满足。同时,这种购买动机是可以诱导的。
3、“购买行为”阶段
购买行为指消费者为满足某种需要在购买动机的驱使下,以货币换取商品的行动。当然,在这之前,消费者会根据需要先去了解、搜集各种相关信息,并对可供选择的商品进行综合的分析比较,最后才做出是否要购买的决策。
4、“购后行为”阶段
购后行为指的是消费者使用了产品、获得了相应的消费体验和对本次购买做出了评价之后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消费者如果消费体验好,会采取正面的行动,出现再购买行为等;如反之,则会进行反面宣传,甚至劝阻他人购买等。
而对于本次购买的产品,会进行出租、出借、束之高阁、折价处理、转赠他人、退货、抛弃等处理方式。消费者购买是较复杂的决策过程,其购买决策过程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
当消费者意识到对某种商品有需要时,购买过程就开始了。消费者需要可以由内在因素引起,也可以是由外在因素引起。此阶段企业必须通过市场调研,认定促使消费者认识到需要的具体因素,营销活动应致力于做好两项工作:
(1)发掘消费驱策力;
(2)规划刺激、强化需要。
在多数情况下,消费者还要考虑买什么牌号的商品,花多少钱到哪里去买等问题,需要寻求信息,了解商品信息。寻求的信息一般有:产品质量、功能、价格、牌号、已经购买者的评价等。消费者的信息来源通常有以下四个方面:
(1)商业来源;
(2)个人来源;
(3)大众来源;
(4)经验来源。
企业营销任务是设计适当的市场营销组合,尤其是产品品牌广告策略,宣传产品的质量、功能、价格等,以便使消费者最终选择本企业的品牌。
消费者进行比较评价的目的是能够识别哪一种牌号、类型的商品最适合自己的需要。消费者对商品的比较评价,是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商品属性做出的价值判断。消费者对商品属性的评价因人因时因地而异,有的评价注重价格,有的注重质量,有的注重牌号或式样等。
企业营销首先要注意了解并努力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使其列入到消费者比较评价的范围之内,才可能被选为购买目标。同时,还要调查研究人们比较评价某类商品时所考虑的主要方面,并突出进行这些方面宣传,对消费者购买选择产生最大影响。
消费者通过对可供选择的商品进行评价,并作出选择后,就形成购买意图。在正常情况下,消费者通常会购买他们最喜欢的品牌。但有时也会受两个因素的影响而改变购买决定。
(1)他人态度;
(2)意外事件。消费者修改、推迟或取消某个购买决定,往往是受已察觉风险的影响。“察觉风险”的大小,由购买金额大小、产品性能优劣程度,以及购买者自信心强弱决定。企业营销应尽可能设法减少这种风险,以推动消费者购买。
❽ 求过程答案,某顾客用下面的方式购买价值为2150元的家用电器:购买当天先付款150元,以后每月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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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等价于可以用幂指数表示
第一个月的利息之后还会在9个月中产生利息,第二个月的利息还会产生8次,依此类推
总花费=150+200*1.01+200*1.01^2+200*1.01^3+……+200*1.01^10=2263.37
前四个月类似=150+200*1.01+……+200*1.01^4=970.20
❾ 某商店为了促销某种家用电器,特定优惠方式
(1)
第N个月交完钱后的欠款=2150-150-200N=2000-200N,
所以10个月就能还清。【第10个月交完钱后就没欠款了。】
第N个月需付的金额=200+(2000-200N+200)*1% =200+200(11-N)(0.01)=200+2(11-N) = 222 - 2N, N = 1,2,...,10.
总共需付的金额 = 150 + 222*10 - 2*10*11/2 = 150 + 2220 - 110 = 2260(元)
(2)
每个月需付的金额由2部分构成,1部分是欠款,1部分是利息。
设第N个月交钱时的欠款为X(N), X(1)=2150-150=2000.
每个月需付的金额为Y.
第N个月交完钱后的欠款为Z(N). Z(10)=0.
则,Y = X(N)*1% + X(N) - Z(N).
X(N+1)=Z(N).
Y = 1.01X(N)-X(N+1),N=1,2,...,9.
N = 10时,Y = 1.01X(10).X(10)=Y/1.01
设
0 = 1.01[X(N)+A] - [X(N+1)+A] = 1.01X(N)+1.01A-X(N+1)-A = 1.01X(N)-X(N+1) + 0.01A, A = -Y/0.01=100Y.
X(N+1)-100Y = 1.01[X(N)-100Y]
{X(N)-100Y}是首项为X(1)-100Y=2000-100Y,公比为1.01的等比数列。
X(N)-100Y=(2000-100Y)(1.01)^(N-1).
X(N) = 100Y + (2000-100Y)(1.01)^(N-1).
Y/1.01 = X(10) = 100Y + (2000-100Y)(1.01)^9 = 100Y + 2000*1.01^9 - 100Y*1.01^9,
Y[1/1.01 - 100 + 100*1.01^9] = 2000*1.01^9,
Y = 2000*1.01^9/[1/1.01 - 100 + 100*1.01^9] = 211.16415310234272236464839026119(元)
所以,
需付金额的总数=150+10*Y=2261.6415310234272236464839026119(元).
每月需付的金额=211.16415310234272236464839026119元
❿ 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该注意那些方面
选购家用电器常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那么该如何选购家用电器呢?新婚家庭在选购家用电器时,若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则会收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选购时要质量重于数量。一般来说刚成立的小家庭,预算总是比较吃紧的,别贪心将所有家电商品一次购足。最好先从必备的家电商品开始购起,切忌忽视产品质量,对于某些非必需的家电商品,如组合音响、摄像机、空调机、微波炉等,可在婚后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慢慢添置。
还必须考虑新房的空间尺寸。目前市场上同一种家电商品种类、型号繁多,在购买各种家电商品时,应注意依据房间面积的大小选择较为适宜的家电型号。
购买时要货比三家。最好多跑几家商场看看,特别是到汇集较多家电品牌的大商场、大型家电城或家电专卖店比较一番,同种产品不同品牌之间的性能价格进行对比,从中选出一个自己较为满意的产品,因为价格是购买家电的一个较为重要的方面。
俗话说:“货比三家不上当”。有比较才有鉴别,买家电应该比些什么呢?
一、比价格。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一,不再是统而全,而应是专而精,专业化经营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一般而言,专营的连锁店业务更专一,其业务量也自然比综合性的商场大,相应地其批量进货的成本也要低一些,其市场价格也就低得多。再者,连锁专营商场的地势一般较偏,自然其地价成本要比闹市中心的要低,这必然会反映在商品的价格中。
二、比便利。如果自己开车去的话,买大件电器在白天车可能进不了繁华的商业区,不妨选择那些稍偏一点但交通便利的地方。当然如果对方有专业的车和人送货则更好。
三、比服务。很多消费者常犯的错误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其实从现代销售的理念上讲,越是声誉好的商家其增值服务也就越多一些,换句话说,当钱货两清后,消费者和商家的关系还没有了结,售后服务才是细水长流。
要选择名牌。家电商品品牌较多,为保证购买的家电产品质量过硬,最保险的做法是选购那些名牌产品。购买这类产品即使遇到某些质量问题,也能够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