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物权法规定,按份共有人承担连带债务。但公司的各所有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啊。难道公司的所有人不是按份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由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公专司的责任不能属由股东承担。
如果债务是股东个人的,跟公司无关,与其他股东更没有关系。因为股东是基于成立公司才具有共同的利益,不是公司的债务,股东之间是没有关联的。
❷ 家有自建房一栋,维修责任应如何划分如共有人拒绝承担维修费用是否可以诉讼减少所属份额
合 同 书甲方(负责人)乙方(承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一.建筑工程概况:开工期为2011-10月下旬。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在xxxxxxxxxx迎宾街北面,西邻xxx东至xxx,建一栋二层楼门面房,连地下室实为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多平方米, 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二.合同价: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价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价为:壹百玖拾伍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1. 承包方式: 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 从基础打灰土连续完成甲方要求的主体框架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样,到封顶。 及电路,上下水安装。 3.工程质量: 施工中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 ,钢筋两头弯角。三.双方的责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四.结算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计算付给乙方部分工资款,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五: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二零壹壹年 月 日
❸ 因共有产生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现实问题
计某、傅某、赵某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计某占有内50%的份额,傅某占有30%的份额,赵某占有20%的份额。后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那么,该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呢?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外部来说因共有的容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对内部来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所以,对外来说,计、傅、赵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对内来说,三人分别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二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❹ 某一按份共有人使用共有财产造成他人损失的,对内关系上其中的债务如何分配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按份共有人只能处分他所拥有的份额,且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除了出卖外还可以将其拥有的份额设质,抵押,用作担保等
综上所述,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是需要经过对方同意的,但是如果事先说好了或者特殊情况的除外。并且,处置共有财产的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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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按份共有房产分割后的税收由谁承担
共有一套房后,再买房属于二套房,交税主要是契税,如下;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❻ 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应如何负担
现实问题
杜某与鲁某系好朋友,因看好一小区房价的上涨空间,于是一同购回买了该小区的答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杜某出资50万元,鲁某出资150万元。购买后杜、鲁两人都不居住,而是暂时空置等待房价上涨后出售。该房屋的物业费为每月1000元,杜、鲁二人自买房后就一直没交物业费,物业找到杜某要求其交,杜某让物业找鲁某,物业找到鲁某,鲁某又叫物业找杜某,物业感到相当无奈,那么,杜、鲁二人的物业费究竟应该怎样承担呢?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上述杜、鲁二人显然对于物业费没有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双方的份额承担,即杜某承担250元,鲁某承担75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八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❼ 按份共有中在确定共有份额时,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该如何处理
按份共有中在确定共有份额时,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除回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答外,视为按份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7)按份共有维修费怎么承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❽ 关于按份共有的共有费用承担的问题
这是你对法律理解错误。所谓费用是指对共有物的管理维护等费用。例如车辆的下回户费用、税费,答维修等。
而你说的撞人的赔偿,系属于车辆具体使用人的过错所致,应由该人员进行赔偿。如果法院因此判决车辆共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共有人可以向该人进行追偿。
请及时采纳,谢谢啊
❾ 按份共有房屋费用的纠纷问题
我个人觉得,这应是住的出,你可以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