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合同法規定違約金一般是百分之幾
《民法通則》第122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一份購銷合同的貨款總值為5萬元,違約金為1萬元。如果由於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萬元的經濟損失。
對此,違約的供方除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5萬元的經濟損失。在司法實踐中,對具體合同的違約金條款進行認定時,應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訂立經濟合同的一般原則性規定。即要看其是否有顯失公平、是否有脅迫或欺詐等情況的存在。
現行的合同法規定違約金賠償
1、有關條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按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這里明確規定了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比例為每日萬分之三。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
2、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范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范圍。
3、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由於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
4、由於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約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違約部分的貨款或酬金的總額。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違約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種違約金。
5、關於合同法規定違約金賠償按百分之多少,通過上面的介紹說明在不同的違約情況下,《合同法》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在合同違約金的大分類下又分為各種不同的違約情況,所以在這里只能為大家做一些概括性的介紹。但是具體提醒一點,要是最後覺得違約金過高過低,都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以保證違約金的合法比例。
㈡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有多少
您好,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具體判斷
首先,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是:
合同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處理。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而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應注意不同時期的計算參考依據。
其次,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對違約金進行約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要正確適用該條,關鍵在於正確解釋該條違約的性質。
該條規定的違約金屬於約定的違約金,而不是法定的違約金,沒有爭議。但該條規定的違約金性質上是屬於賠償性違約金,還是懲罰性違約金,亦或二者兼有,則沒有形成一致意見。
大多數學者認為,該條款規定的違約金,在實質精神上是以賠償違約金為原則的。理由是違約金與損失懸殊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減,違約金是對損失額的預定。
因此,您可以進一步描述具體的情況方便為您更詳細的解答。滿意請採納,謝謝!
㈢ 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違約金按照各方締結的合同、協議、契約中違約責任計算方式計算違約金,即雙方若有約定則按照約定計算違約金。
如果合同、協議、契約中沒有明確計算方式,則依據《民法通則》、《民法總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可以按照非違約方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為參照,合同、協議、契約中違約責任計算方式計算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違約金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中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㈣ 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合同違約金沒有具體標准,以雙方協定而成,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內可以請求人民容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4)維修項目違約金一般為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㈤ 違約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一般情況下,違約金一般百分之三十。違約金通常不可以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過了百分之三十,那麼該違約的金數額就是不合理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申請,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的進行減少。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按當事人的請求增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㈥ 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一般是多少算合理
法律並未對合同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作出明確的規定。
一般來說,遵循以下幾點:
1、約定違約金,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約定為准;
2、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則需要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3、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作為標准適當減少。
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其計算標准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後對違約金進行調整。當事人之間不能達成新的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同類型案件違約金的中等標准予以核定,以適當體現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㈦ 建設工程施工違約金一般約定為多少
建設工程施工違約金約定,也應受合同法調整,一般不能超過標底額的30%。有的省(市、自治區)出台了地方法規進行了規定的,對所地省(市、自治區)具有約束力。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