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用消防水物業如何處理
物業可以以破壞消防設施的名義去當地消防安全部門去舉報投訴,或者找轄區派出所反映。
㈡ 在沒有上下水的車庫業主私自接入給排水物業公司怎麼處理
物業公司應該及時制止業主這種裝修行為,畢竟車庫是沒有上下水管道的,業主私自接入給排水管道,這是違規的,物業公司應該及時制止業主,讓業主恢復原樣,如果業主不聽的話,可以聯系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㈢ 小區裡面私開消防栓偷消防用水,應該怎麼舉報
手機裡面私開消防栓偷消防用水。這樣的話不文明行為肯定是需要向相應的物業來舉報的不過如果你的小區。比較小的話可能是沒有相應的物業。這樣的話也可以直接向社區的。附近的。公安機關拿來。舉報。也是可以的。當然現在的話實際上是歸應急消防救援中心用的但是有相應的一個法規的一個約束。
㈣ 私自使用消防水 物業能否罰
絕對不能
正確做法應該是向消防管理部門舉報,由消防部門出面處理
㈤ 業主偷用消防水物業怎麼處理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㈥ 偷用消防水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個人偷放消防水犯法的,消防栓的水也屬於消防器材。如果是單位偷用,處5000元以上50000萬以下罰款;如果是個人偷用,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私自使用消防水判十五天以下拘留。消防設施屬於公共設施,如果個人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會被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在罰款的同時,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拘留。如果使用消防設施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一、盜竊罪的具體處罰標准:
1、犯盜竊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4、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偷竊罪量刑標准:
1、盜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盜竊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㈦ 私自使用消防水處罰條例
法律分析: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消火栓是市政消防栓,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只能是在發生火警時由相關的消防人員使用,任何社會單位和個人都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消火栓是市政消防栓,屬於公共基礎設施,只能是在發生火警時由相關的消防人員使用,任何社會單位和個人都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未經允許使用消防水,是屬於挪用消防設施、器材,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㈧ 物管是否有資格處罰業主私自動用消防用水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2
㈨ 如果發現有人盜用消防栓的水怎麼報警
發現有人盜用消防栓的水可向水務公司或者撥打報警電話進行舉報。
「消防栓是消防部門管理的,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使用,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是經過批准才能使用。」私自接用消防栓取水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25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私自開啟消防栓,不僅浪費水資源,更容易損壞消防栓,給正常滅火救援埋下安全隱患。此外,隨意啟用消防栓還可能會造成附近居民水壓不穩定,影響他們正常生活用水。
(9)物業發現業主私接消防水怎麼辦擴展閱讀
處罰
偷盜消防栓內的自來水屬於普通盜竊行為,根據《刑法》的具體規定,如盜竊金額低於2000元,尚未達到盜竊罪的起刑金額的,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如果一次盜水2000元(含)以上或多次盜水,將面臨3年以下刑事處罰,偷盜自來水量特別巨大者,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