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有什麼區別作用是什麼應該怎樣設置
一、作用不同:
1、消防水箱:
一方面,使消防給水管道充滿水,節省消防水泵開啟後充滿管道的時間,為撲滅火災贏得了時間。另一個方面,屋頂設置的增壓、穩壓系統和水箱能保證消防水槍的充實水柱,對於撲滅初期火災的成敗有決定性作用。
2、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作用是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
二、設置要求不同:
1、消防水箱:
循環消防水箱主要設置在學校、公園、醫院等地震災害發生時用於市民避難的場所。非循環水箱與自來水管網沒有連接,裡面的水不能飲用。它的作用主要是在消火栓無法使用時,為消防隊提供滅火水源。
2、消防水池:
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
設計規范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消防水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消防水箱
❷ 建築消防設施消防水池的設置是怎麼規定的是不是和建築的面積有關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
8.6 消防水池與消防水泵房
8.6.1 本條規定了應設置消防水池的條件。
水是撲救建築火災與防護相鄰建、構築物的主要介質,必須保證火災時消防用水的可靠與充足。
1 市政給水管道直徑太小,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即在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或進水管直徑太小,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要求,均應設置消防水池儲存消防用水。
對於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節不能保證用水的,仍應設置消防水池。
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1條進水管,則可能因檢修而影響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因此,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且由枝狀管道供水或僅有1條進水管供水,雖能滿足流量要求,但考慮枝狀管道或1條供水管的可靠性,規定仍應設置消防水池。如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較小,在發生火災時發生供水中斷情況,消防隊也可解決用水(即用消防車接力供水或運水解決)時,可不設置消防水池。
8.6.2 本條規定了消防水池的容量、布置等設計要求。
1 消防水池的容量應為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即能夠儲存消防用水供撲滅火災使用的有效水容積。有效容積應為水池溢流口以下且不包括水池底部無法取水的部分以及隔牆、柱所佔的體積。
消防用水量應按火災延續時間和消防流量計算確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室外給水管網是否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來確定。當室外消防用水能夠得到保證時,消防水池只需滿足室內消防用水的存水量;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時,則峭防水池還需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不足部分。
2 消防水池容積與室外給水管網的供水能力有相互調節的關系。如果城市給水管網供水充足,除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外,還有餘量向室內消防水池補充水量,此時允許接納室外給水管網在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向消防水池補水。補水管道計算流速不應超過2.5m/s,取1~1.5m/s較合適。
消防水池容量過大時應分成2個,以便水池檢修、清洗時仍能保證消防用水,但2個水池都應具備獨立使用的功能,各有水泵吸水管、補水進水管、泄水管、溢水管等。2個水池之間還應設置連通管和控制閥門。
❸ 消防水池的作用
消防水池:當發生火災時,消防管道系統需要滅火,需要大量用水,消防水箱的蓄水遠遠不夠,這是消防泵直接從消防水池抽水,給管道系統供水,以達到滅火的需求作業。
❹ 都什麼情況下要設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是個建築就得有么
消防水池設置規定: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消防水泵房設置規定如下: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稱《建規》)第8.6.3條規定:「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築物,應設消防水箱或氣壓水罐、水塔」。
照此規定,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築物,均應設置消防水箱。這類建築多為4、5層的多層建築,而市政管網的壓力一般為20到30米水柱,為滿足最不利點消火栓所需充實水柱的需要,這類建築還應設置消防水泵。
(4)為什麼有的建築有消防水池擴展閱讀
一般消防水池
1、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2、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3、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4、容量大於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高規新增條文。消防水池儲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車水泵取用。本條對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規定,說明如下:
一、為便於消防車取水滅火,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應滿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裝、檢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為使消防車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應保證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過6m。
三、為便於撲救,也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築物火災的威脅,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築物,一般不宜小於5m,最好也不大於40m。但考慮到在區域或集中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設計上這樣做有一定困難。因此,本條規定消防水池取水口與被保護建築物間的距離不宜超過1OOm。
當消防水池位於建築物內時,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的距離仍須按規范要求保證,而消防水池與取水口或取水井間用連通管連接,管徑應能保證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積不得小於最大一台(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0m;
7、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8、嚴寒和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保護設施。水池結構自重(標准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防水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消防水泵
❺ 什麼是消防水池如何布置
消防水池為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當出現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
布置: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容量大於10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被保護建築物(水泵房除外)外牆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5)為什麼有的建築有消防水池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有時出現在組裝接縫處,這是由於組裝不妥所致。組裝時,封頭與簡體內襯一定要對接好。在搭接內徑處安裝組裝環,確保對接處平整。對聯接處內外進行充分打磨,打磨寬度不小於300mm。然後,用玻纖氈和樹脂處理接縫。在此基礎上對內外接縫再次糊制,展層要求可參照內襯層製造方法。
地埋消防水池採用高張力、多層次、多角度、包封頭纏繞,滿足有機、無機溶劑及具有化學、電化學腐蝕性介質的儲存、中轉和生產需要,滿足非電解質流體的中轉、輸送、消除靜電的需要,滿足抗各式支承剪切及掩埋與荷載的力學要求。耐化學腐蝕,使用壽命長;具有特殊的耐腐性能,可以耐多種酸、鹼、鹽和有機溶劑。
❻ 屋頂消防水箱和地下消防水池的工作原理是什麼
屋頂消防水箱是初期火災時用的,一般根據建築物火災危險性的不同,容積有6噸、12噸、18噸幾種。就是在火災時,地下泵房的消火栓水泵還沒有來得及啟動,消防水箱的水可以立即滅火。
那個水箱邊上的泵是穩壓泵,即屋頂水箱的靜壓不能滿足頂層的消火栓所需的壓力,用於管網的穩壓。當主泵啟動供水時,消防水箱和穩壓泵都完成了使命,停止供水了。
地下消防水池是消防主泵吸水的,要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所需的消防用水量,一般很大,可以到幾百噸。室外管道進水一般進入消防水池,水泵再從水池吸水。
(6)為什麼有的建築有消防水池擴展閱讀:
在滅火救援活動中為消防隊提供水源的消防設施,一方面,使消防給水管道充滿水,節省消防水泵開啟後充滿管道的時間,為撲滅火災贏得了時間。另一個方面,屋頂設置的增壓、穩壓系統和水箱能保證消防水槍的充實水柱,對於撲滅初期火災的成敗有決定性作用。
室內消防水箱(包括分區給水系統的分區水箱)應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2m^3,仍可採用12m^3;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18m^3,仍可採用18m^3。
高層建築物內的消防水箱宜採用兩個,在一個水箱檢修時,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應急用水,並應在水箱的底部用聯絡管連接,聯絡管上設置閥門,此閥處於常開狀態。
消防水箱宜與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內的水經常處於流動更新狀態,以防水質變壞,其他用水可採用虹吸管頂鑽眼等措施供給。
❼ 室外消防水池有什麼作用
顧名思義消防滅火備水使用的水池。一旦失火水泵啟動就可以滅火了!
❽ 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有什麼區別作用是什麼應該怎樣設置
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最大區別是儲存滅火用水量的使用。消防水池儲存滅火用水量是一次火災或者同時幾次火災滅火用水總和,消防水箱是儲存火災初期前10分鍾滅火用水量的。消防水池可以設置低處的採用消防泵送水滅火,也可以設置高位消防水池自流滅火。消防水箱是一定設置在系統最高的試驗消火栓同層或者更高層的,也就是一定是在頂部。
❾ 什麼情況下應設置消防水池
可參見《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以下強制性條文規定和條文說明(不符合下列規定可不設置消防水池)一、第8.6.1
條強制性條文規定: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1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1
條進水管,且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於25l/s。二、第8.6.1
條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應設置消防水池的條件。水是撲救建築火災與防護相鄰建、構築物的主要介質,必須保證火災時消防用水的可靠與充足。1
市政給水管道直徑太小,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即在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或進水管直徑太小,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要求,均應設置消防水池儲存消防用水。對於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節不能保證用水的,仍應設置消防水池。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1條進水管,則可能因檢修而影響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因此,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且由枝狀管道供水或僅有1條進水管供水,雖能滿足流量要求,但考慮枝狀管道或1條供水管的可靠性,規定仍應設置消防水池。如室內外消防用水量較小,在發生火災時發生供水中斷情況,消防隊也可解決用水(即用消防車接力供水或運水解決)時,可不設置消防水池。
❿ 在什麼情況下應設消防水池
層建築在下列情況下,應設消防水池:市政給水管通和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一條進水管(二類建築的住宅除外)。
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不允許消防水泵從室外給水管網直接吸水。當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達到最大時,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不能保證不小於 98.0665Pa(從室外地面算起)。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外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高業 樓、展覽樓、財貿金融樓、省級郵政樓、一類電信樓、高級旅館和重要的科研樓、圖書館、檔案樓的火災延續時間按3h計算;其他建築物按2h計算。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水量可按 火災延續時間lh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