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算要安裝幾個消防水池
要安裝幾個消防水池計算方法如下:
1、消防水池進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宜≤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2000m_時,補水時間不應>96h;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
3、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於500m_時,宜設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於1000m_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
每個(或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並應設置滿足最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4、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
(2)取水口(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
(3)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築物的距離不宜小於40m;
(4)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當採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5、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6、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2)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並應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最高和最低報警水位;
(3)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並應採用間接排水。
『貳』 屋頂消防水池怎麼計算
這個按照
5.2.1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初期火災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不應小於 36m3 ,但當建築高度大於 100m 時不應小於 50m 3 ,當建築高度大於150m 時不應小於 100m3 ;
2 多層公共建築、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和一類高層居住建築不應小於 18m3 ,當一類住宅建築高度超過 100m 時不應小於 36m3 ;
3 二類高層住宅不應小於 12m3 ;
4 建築高度大於 21m 的多層住宅建築不應小於 6m3 ;
5 工業建築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當小於等於 25L/s 時不應小於 12m3 ,大於 25L/s 時不應小於18m3 ;
6 總建築面積大於 10000m2 且小於 30000m 2 的商店建築不應小於 36m 3 ,總建築面積大於 30000m 2 的商店不應小於 50m3 ,當與本條第 1 款規定不一致時應取其較大值。
『叄』 請教一個室內室外共用消防水池的問題
1、採用生產和消防合用的低壓消防給水系統;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9.1.4 建築的室外低壓消防給水系統可與生產、生活給水管道系統合並。合並的給水管道系統,當生產、生活用水達到最大小時用水量時(淋浴用水量可按15%計算,澆灑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計算在內),仍應保證全部消防用水量。如不引起生產事故,生產用水可作為消防用水,但生產用水轉為消防用水的閥門不應超過2 個。該閥門應設置在易於操作的場所,並應有明顯標志。
2、用帶穩壓泵或穩壓罐的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或變頻調速水泵恆壓供水的生活、生產和消防合用的給水系統。
請見「高規」第7.4.7和「自噴」規范第3.2.4條規定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規定:
允許直接吸水的市政給水管網,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且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泵宜直接從市政給水管網吸水;
8.1.4 建築的低壓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可與生產、生活給水管道系統合並。合並的給水管道系統,當生產、生活用水達到最大小時用水量時(淋浴用水量可按15%計算,澆灑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計算在內),仍應保證全部消防用水量。如不引起生產事故,生產用水可作為消防用水,但生產用水轉為消防用水的閥門不應超過2個。該閥門應設置在易於操作的場所,並應有明顯標志。
8.1.5 建築的全部消防用水量應為其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8.6.1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1條進水管,且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於25L/s。
8.6.2 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室外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當室外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用水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與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當室外給水管網供水充足且在火災情況下能保證連續補水時,消防水池的容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補充的水量;
2 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3 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4 容量大於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 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6 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0m;
7 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8 嚴寒和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保護設施。
8.6.7 當消防水泵直接從環狀市政給水管網吸水時,消防水泵的揚程應按市政給水管網的最低壓力計算,並以市政給水管網的最高水壓校核。
8.6.8 消防水泵應設置備用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於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當工廠、倉庫、堆場和儲罐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小於等於25L/s或建築的室內消防用水量小於等於10L/s時,可不設置備用泵。
『肆』 規范多個建築消防水池體積
一個消防水池為多個建築共用時,應以多個建築中需水量最大的一個建築計算消防水池的容積而不需要「滿足其他建築物的消防要求」去考慮,當計算出來的消防水池大於500m3時,應分成兩個,當消防水池兩個時,應有連通管及在每個消防水池中有各自的消防泵及進水裝置、溢流裝置等.
『伍』 求消防水池計算方法,
首先要查得室內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再計算噴淋系統的用水量。根據下邊的公式計算容積。算完容積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定長和寬,然後用容積除以長寬得到有效高度,最後再加上保護高和超高就是總高度。(下圖中只是參考公式,需要根據建築物性質選擇水量)
『陸』 消防水池容積計算方法
消防給水一起火災滅火用水量應按需要同時作用的室內、外消防給水用水量之和計算,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應取最大者,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柒』 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如何計算
消防水池容量=水系統用水量x火災有效滅火時間
比如:消火栓系統用水量為40L/S,有效滅火時間為3小時;噴淋系統用水量為30L/S,有效滅火時間為1小時。那麼消防水池容量=40L/Sx3x3600+30L/Sx1x3600。
例如各系統用水量通過計算和規范得出,有效滅火時間也是根據建築性質、危險等級等對照規范得出。
拓展資料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動消防水泵吸水的儲水設施。當出現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等規定之一時,都應當應設置消防水池。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參考資料:網路-消防水池
『捌』 多棟建築共用的消防水池怎麼計算容量
取其中最大一棟消防用水量計算確定即可,
『玖』 消防水池的體積計算
一個消防水池為多個建築共用時,應以多個建築中需水量最大的一個建築計算消防水池的容積而不需要「滿足其他建築物的消防要求」去考慮,當計算出來的消防水池大於500m3時,應分成兩個,當消防水池兩個時,應有連通管及在每個消防水池中有各自的消防泵及進水裝置、溢流裝置等。
『拾』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怎麼計算
具體見圖:
PS:火災延續時間是指從消防車到達火場後開始出水時起,至火災被基本撲滅的時間段。
當建築群共用消防水池時,消防水池的容積應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築物的用水量計算確定。
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於100m,當僅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於50m。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置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10)共用消防水池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消防水池容積計算步驟
第一步:當市政給水滿足室外用水時,水池保證室內,否則,還要保證兩者的差值;兩座及以上建築合用時,分別計算,取最大者;包括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室內、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內用水量包括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泡沫、水炮等,室外用水量就是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等。
(當建築物室內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等一種或兩種以上自動水滅火系統全保護時,高層建築當高度不超過 50m,且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超過 20L/s時,其室內消火栓設計流量可按規范3.5.2表減少 5L/s,多層建築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流量可減少 50%,但不應小於 10L/s。)只考慮一起火災。
第二步:當消防水池採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水池水量可減去火災延續時間內市政補充消防水池的用水量(按最小單路補水量)。
第三步:經計算消防水池最低水量不得低於100m,僅設有消火栓不得低於50m。
GB50045-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7.4.7.1規定(應該使用新規范2014的GB50016-2014):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築不應小於18m³。
GBJ84-8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3.2.3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採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應設消防水箱,但可不大於18m³。
從現行的規范及所見到的資料里都沒有明確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儲水量是一個18m3還是兩個18m³。因室內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將GBJ84-85中的18m³理解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10分鍾消防儲量(與原GBJ45-82第6.2.3建築物內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的用水量,按30L/s計算巧合)。
因此設計消防檢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存在時出現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儲量為36m³的情況(其他情況還多,不一一列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