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找記者啊
前段時間朋友聯系過一次的門戶網站,他是藉助了一諾記者邀約公司,這家公司做的很專業,他們的媒體網路推手資源非常的豐富,聯系他們之後網路效果立竿見影,反響還是挺好的。
② 怎麼樣才能找到媒體或記者的電話
可以去騰訊微博找認證的記者啊。我們村的年輕人就是通過微博找到花了一點錢就解決問題了。騰訊認證微博黃崎峰搜索一下好像是什麼報紙的記者。
③ 請問知道怎麼找記者維護消費者權益嗎
用法律維護消費者權益 用法律維護消費 記者:羅律師您好,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而您這次給大家帶來的法律講座正是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話題。近年來,上至國家、下至民眾對於消費權益的保護可謂越來越重視,但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仍然時有發生。總體的感覺是:在老百姓消費過程中,似乎總是處於相對弱勢地位,您是怎麼看待這一問題的? 羅永華: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這正是消費者保護法立法的宗旨。讓我們先來看看幾個概念。第一就是「消費」。法律上所謂的消費是指人們為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而進行的一系列交易和購買的活動。這其中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對物質產品的消耗,二是對非物質性消費品,譬如各種服務的利用。第二是「消費者」,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者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消費者泛指從事一切消費活動的人,這里的消費既包括生活消費也包括生產消費。狹義上的消費者即法學意義上的消費者,專指從事生活消費活動的人。因此,法學意義上的消費者僅限於個體社會成員即自然人,各種社會組織和團體都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主體,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第三是「消費者問題」,這是指在商品經濟形態下,由於商品社會的內在特性、消費者天然的弱勢地位、經營者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人類認識能力的局限性,經營者往往利用自己所處的有利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由此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在商品經濟條件下,消費者的地位是天然地處於弱勢,而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宗旨正是保護在經濟上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 記者:如此看來,消費者保護法目的是為了保護「弱者」,那這樣一部法律是怎樣誕生的?全社會對於出台這樣的法律是不是也經歷了一種認識上的進步? 羅永華:是的。正是由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消費者天然地成為了「弱者」,為了維護自身利益,人們就自發地或者有組織地以爭取社會公正,保護自己合法利益,改善其生活地位,由此引發了同損害消者利益行為進行斗爭的一種社會運動,我們稱之為「消費者運動」。消費者運動於19世紀中葉在英國開始萌芽,後迅速波及到工業化程度較高的西歐和北美。後來,隨著消費者運動的影響面越來越大,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被各國提上了立法日程。現在我們所稱的消費者保護法也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消費者保護法,是指所有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種法律法規所組成的一個法律部門,又稱實質意義上的消費者保護法。狹義的消費者保護法,一般僅指國家有關消費者保護的專門立法,又稱形式意義上的消費者保護法,一般被冠名為某某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保護在世界上也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比如美國法院在處理產品缺陷致人損害時一直堅持「合同相對性原則」,但在1852年,托馬斯·溫斯切特案動搖了這一原則,開始將特殊危險產品作為合同關系原則的例外,要求被告在存在疏忽的情況下承擔責任。1916年的麥克弗森訴布宜科汽車公司一案則徹底擺脫了合同關系的限制,將產品責任直接視為侵權責任,只是確立了產品責任的過失原則。這是美國立法上保護消費者權益、提升消費者地位的一次重大進步。從過失責任到嚴格責任的跨越則源於1944年的艾斯科拉訴可口可樂公司案和1963年的格林曼訴尤巴電力公司案。在前案中,法官援引了「案情自證」原則,直接推定生產經營者存在過失而免除消費者的舉證責任。在後案中,更進一步確立了產品製造者的嚴格責任。1965年出版的《第二次侵權行為法重述》又更加完善了侵權的嚴格責任原則。 記者:我們國家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具體情況怎樣? 羅永華:從廣義上來說,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體系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的單行法規和規章。從狹義上來說,我國的消費者保護基本法是1993年10月31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尊重自願、平等、公平、誠實這四項基本原則。 譬如自願原則,就是指消費者在與生產經營者進行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活動中,雙方均能充分自主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一方不得對另一方施以強迫,也不允許第三者從中干預,任何採用欺詐、強迫、脅迫等手段進行的交易都應歸於無效。自願原則給予了消費者一方充分的自由,這種自由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進行某種交易或不進行某種交易。即交易的進行由消費者的意志決定,生產經營者無權干涉。第二,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選擇交易行為的對象和相對人。 記者:那法律規定消費者有哪些權利,經營者又有哪些義務呢? 羅永華:通常認為,對「消費者權利」概念加以概括總結的,是美國總統肯尼迪。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向美國國會提出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國情咨文」,首次概括了消費者具有四項權利,即消費者有權獲得商品的安全保障即安全權、有權獲得了解商品的權利即知情權、有權自由選擇商品即選擇權、有權就消費事務提出意見即建議權。正是由於這項特別國情咨文的歷史意義,因而自1983年起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作出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從此,消費者權利得到世界范圍內的公認,並在其他一些國家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1993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我國消費者權益作了系統規定,該法第二章規定了我國消費者享有的九項基本權利,包括消費者的安全權、消費者的知悉權、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費者的損害賠償權、消費者的結社權、消費者的接受教育權、消費者受尊重權、消費者的監督權等等。而對於經營者的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作了9項規定,包括:經營者接受監督的義務、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出具購貨憑證和服務單據的義務、保證商品或者服務質量的義務、包修包換包退等售後服務義務、不當免責禁止的義務和尊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義務。譬如,有些經營者在經營活動者採用了不合理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就違反了不當免責禁止的義務,其內容一般視為無效。 記者:看來您對這次講座准備了很長時間,我們期待在3·15這個特別的日子聽到一堂既實用又生動的講座。 羅永華:是的。現在我講的大致是講座的框架和一些概念性的問題,為前來聽講座的人提供一些參考,而在講座中,我將更多地結合實際案例,來為消費者提供一些怎樣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建議,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④ 請問一下怎麼才能找到記者和電話
請問一下:怎麼才能找到央視記者手機電話號碼呢?謝謝
⑤ 怎麼找記者電話
1、打記者所在節目的熱線電話,說明身份,希望記者在方便時和你聯系;
2、找這個內記容者的朋友要
3、向這個記者所在的欄目報新聞線索,然後就要指定你要的記者去采訪,看對方是否和你練習。
總之,直接要記者電話比較困難,沒人會給你,接熱線電話的人更不會給你。
⑥ 我要找記者,請問怎樣才可以找到呢
1.直接到報社找
2.很多報紙上都有一些記者的聯系方式,不過很多是郵箱……而且找一個有良知的報人
3.報紙利益或許跟這些的開發商連在一起的,你去找可能倒是他們找你,學會保護自己吧
我們中國的老百姓,絕大多數是老實巴交的,一輩子都是安分守己,不敢惹是生非的。但是,天下總有不平事、傷心事、麻煩事困擾著我們。
當前媒體環境較先前已經有了很大改善。很多冤假錯案都得以披露(某些磚家擔心「媒介審判」,竊以為磚家「想多了」,此處不作辯論,沒有必要。最近,我曾為一些冤假錯案的平反熱淚盈眶:老百姓能贏"官老爺",好難,好辛苦!)
天有不測風雲。老百姓的個人小家庭要是突然有什麼大災大難,又沒有保險,沒有賠償,也沒有捐助……可怎麼活呀。(強烈鄙視那些忽悠老百姓購買「爛保險」的人!)
就算日子過得還算順當,老百姓生活中也有可能遇到各種令人糾結的麻煩事——購買到假貨了、欠債不還了、言語不和結仇了……扯皮拉筋的事情很多,並且你根本躲不過,越躲越吃虧!
好了,不廢話了。今天,結合我的一點膚淺的認知,談談《老百姓怎樣向媒體求助》:
首先,向媒體求助之前,你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他們有可能不會搭理你。所以你要認認真真去求助,但是不應該抱有太大幻想。(這話有些矛盾,但是實情。)
一、前期准備
1.搜集證據(證明)——那些能證明你的清白(你的可憐)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材料。證人證言……(這個過程雖然不是打官司,卻勝似打官司。)記者寫稿件,需要「擺事實」,千萬不要對記者撒謊。
2.撰寫文字材料——這個東西是你以第一人稱講述你的故事。文章結構:第一段概述你遇到了什麼事情;中間部分講述事情的經過(如果事情比較復雜,講述最好分條理有邏輯);然後講述你為解決你的困難,都作出過哪些努力,效果如何;最後,向媒體求助,希望通過媒體關注,以輿論的力量幫助自己解決困難。
二、尋找媒體(記者)
1.選擇當地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媒體,報紙、廣播、電視、網站一般都有「新聞爆料」電話、郵箱、QQ等聯系方式。有可能你聯系了,但遲遲不見「動靜」。
2.從報紙、廣播、電視、網站上多閱讀一些新聞,找到你覺得比較靠譜的(最好和你有類似情形的)一些新聞,記住這些新聞上署名的記者的名字(假設是「陳五記者」),撥打「新聞爆料」電話,向接線員索要「陳五記者」的電話,一般是不會直接給你的。你就說你有重要的新聞線索需要提供給「陳五記者」,然後留下你的電話號碼,讓「陳五記者」聯系你。這一步,就先到這兒。(不要輕視媒體的實習生,他們雖然沒有記者的「正式身份」,但是往往更富有正義感和同情心。選擇一個你認為靠譜的媒體實習生,請求他的幫助,效果要好許多。什麼樣的媒體實習生是靠譜的?個人粗淺地認為在一家媒體實習超過三個月,還沒有離開的就算是靠譜的實習生。選擇一個記者或者實習生的名字xxx在該媒體電子版或者直接在網路新聞欄搜索「XX報 xxx」即可,就可查詢該人寫過的稿件,同時也能大體知道他工作或實習的時間。)
3.求人不如求己。你必須主動出擊。最為簡單直接的是,在網上發帖。不會弄,找身邊的年輕人幫忙。很重要的一點是,你要坑害人家——別說假話。一個網路造謠會讓發帖人吃不了兜著走。一定要陳述事實。那麼如何才能避免被按上「網路造謠」帽子呢?前面提到的證據,尤其是圖片,這時候就有大用處。發帖字數宜短不宜長,有圖有真相。字數最好控制在一千字以內。不要空泛地發牢騷講可憐,擺事實是第一位。不要因為自己情緒激動「侮辱、貶損」某人某機構。不能讓「有關部門」抓住你帖子里任何的小辮子。(求助的信息,更加不能摻假。)
發帖,建議優先考慮當地省級媒體網站,間隔一些時間再在全國和當地地市級媒體上發。注意,如果被網站管理員禁言,應該及時查找帖子里的言語,是否有「敏感詞彙」,修改,及時向管理員申訴。
發帖後,沒有人關注怎麼辦?再打電話重復1和2兩個步驟。如果還是沒有效果,你再想想其他的辦法。不要擾民、不要跑到政府門口(先想想別的辦法)。你需要文明而又巧妙地表達自己的遭遇。比如「董永賣身葬父」……此處需要你冷靜思考。一切行動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進行。
4.自己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為自己呼喊。這個呼喊的過程,需要你堅持,長期堅持下去。但是不要一遍遍重復你自己的遭遇(尤其不要一字不落地重復你的帖子),你可以在網上評論其他新聞事件,評論里簡要概述你的遭遇。這時候手機號碼不要隨便公布,以防被騙子利用。你一天評論50條,一個月下來,就相當於為自己在報紙上打了一次廣告。除了評論,除了時不時發你的求助帖,你還應該把你求助的艱辛過程一一在網上披露出來,你要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感謝幫助過你的人和事。一般盡量來個圖文並茂。
三、接受采訪
1.確認對方身份。當有記者從網上聯繫到你,表示希望采訪你。你同意後,記得要確認對方身份(讓對方自己證明一下自己)。小心是騙子。這里鄭重提醒,正規的記者采訪是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的。(因路途遙遠,有時候需要補貼記者的交通費,這是行規,不合法,但是行規。我當記者,曾在月工資一千塊時,花300元車費去下鄉采訪,掙得稿費50元,倒貼250元……有的媒體是不報銷「非領導安排」的采訪的車費的。記者中,有敲詐勒索厚顏無恥的「老油條」,也有正義無私為民請命的「筆桿子」,這個需要你碰運氣了。)
2.拿事實說話。如果你沒有照片文字,那麼村裡的證明,鄰居的證言(聯系方式)也可以提供給記者。記者會從側面了解你所講述的是否真實可信。如果你無法證明你講述的事情,也就是說沒有任何證據證人來幫你佐證。那麼你有必要請求記者到你的家裡或者事發地實地查看一下。記者相不相信你,願不願意跟你走一趟。就看你是否真誠也看對方是否有同情心了。運氣如果不好,不要灰心,重復上面第二項就是了。有緣的話,可以跟記者交個朋友。記者暫時不敢幫你「仗義直言」,不代表他不同情你,更不代表往後他不幫你,你的事情只要有一家媒體「捅出來」,其他媒體就方便跟進了。所以真誠和講事實很重要。結交一些記者朋友,對你以後其他事情也是有用處的。等事情來了,胡亂找一個記者,人家不幫你很正常呀。我說的是正直靠譜的真記者,只會「撈油水」的那些,不結交也罷。
3.保護自己。采訪時,記者提出錄音,你可以同意,但是要明確表示僅供正常的新聞采訪之用,其他無效。是否露臉出境,你視情況而定。文字報道中,是否使用化名,視頻音頻是否使用技術處理以保護隱私,你應該提前告知記者,並在采訪結束後再次申明。一般情況,作為被采訪人,你若不提出「在稿件發表前查看稿件」,記者一般是不會給你看他寫的稿件的。所以,有必要的情況下,你需要提出,在發表前,你需要查看稿件。這個很重要。(記者如果堅決不答應,你有權停止采訪,並拒絕他報道。)某些稿件會被記者編輯修改甚至曲解,你需要的是媒體如實的報道。只有如實,才會對你有利。
4.立此存照。稿件出來以後,一定需要知道是哪一天發表的,標題是什麼,電視畫面可以從網上截屏,報紙最好保存一份原件(采訪結束後你需要主動要記者的聯系方式,並且請對方在新聞發布後,告知你查看。報紙媒體,請記者到時候送給你一份刊載「你的事」的報紙。)網站(包括論壇)發布後,注意截屏保存。
如果將來有必要時,媒體的報道是可以佐證你陳述的事實的。我們常看到某些乞討人員拿著各種證件,但是很少有拿一份刊載他(艱辛遭遇)的報紙的。某些時候,打官司,媒體的新聞報道(文字圖片)也可以作為證據的。注意要實事求是,不要作假。
寫到這里,想起一個故事:某交通車禍,造成無辜路人死傷,肇事司機是二十多歲的小夥子,酒駕,逃逸。當地兩家媒體的報道有很大不同:一家說是中年人,出事後慌張離開現場,後主動去醫院看傷者並向警方自首……另一家說,小夥子撞人後棄車逃跑,有目擊者,聞到其身上有酒味……要命的是兩則新聞描述的肇事者年齡和衣服顏色不同!立此存照,去偽存真。很有必要。
四、後期維護。無論是媒體朋友還是自己的社交平台,都需要細心維護。
備注涉及到征地拆遷、上訪收容、群體事件等可能與「敏感詞彙」掛鉤的,傳統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常常不敢出聲。只有指望網路了。但是應該慎重仔細,陳述事實。文明上網還是應該遵守的。你懂的。
多的就不說了。你自己的事情,你不出頭、不堅持。誰能真正幫得了你?
願陽光灑在每個人臉上。
⑦ 有事找人民記者!可問題是怎麼才能找到記者呀
朋友家最近遇到了麻煩事,不認識什麼媒體朋友,他找了一諾記者邀約公司,一諾給他介紹了很多網路大v,現在時間很快就解決了,你若需要幫忙的話,也聯系一下試一試
⑧ 我要找記者,請問怎樣才可以找到
直接到報社找!很多報紙上都有一些記者的聯系方式!你想找哪個電台或者報社的記者,直接打114詢問,他們有報社或電台的電話,然後你再跟報社、電台說你的事,就會給你安排記著了!或者看相關電視台的聯系網址!
⑨ 如何尋找記者幫助啊
最好可以咨詢到自己項目適合用什麼的推廣方法,再進行推廣。我們是鋼鐵製造的公司,目前是和一諾記者邀約公司合作的,公司業績明顯增加,一諾很專業,手頭的資源也很廣泛。
⑩ 如何找記者維權
打電話聯系電台,電視台,報紙,把你的事情說給對方聽,如果對方感興趣,會派記者進行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