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物業費的稅務處理怎麼收費
物業費的稅是3%或6%。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適用3%的徵收率;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適用6%的收入稅率。
【法律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⑵ 物業費怎麼納稅
法律分析:一、前期物業費收取標准
新建普通住宅物業銷售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市區普通住宅物業公共服務分項目收費辦法的規定,通過公開招投標或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服務內容、服務標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新建普通住宅物業銷售時,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服務費未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建設單位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物業買受人依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二、後期物業費收取標准
業主大會成立後,普通住宅的物業公共服務費標准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決定,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
⑶ 物業費需要交稅嗎
繳納物業費也是需要交稅的,但是交稅的部分應該是由物業公司進行繳納,嚴格來說,只要購買房屋的業主繳納過物業費之後,就不需要再交納營業稅了。
法律分析
有的物業在用額外收取6%的營業稅點時,還是要到當地的物業管理局去咨詢一下。物業費一般使用的方面就是公共物業的維護和保養,還有聘請相關的人員購買租賃必須要用的器械。正常情況下,只要已經入住房屋或者是成功購買房屋之後,都是需要繳納相應的物業費用的,只有在和物業公司簽訂了相關合同之後,在合同中表明暫時不收取物業費的情況下,或者是說物業費用過高已經超出了政府指導價,可以作為超出的部分拒交,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物業公司不履行,在合同中約定的相關義務,也可以不交或者至少交相應的物業費用。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提供物業服務,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支付的費用。業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訴,但是不能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