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實體店買的斯凱奇,沒吊牌,只有個三包,我有點懵逼,求大神鑒定
啊,如果在店裡買的斯凱奇的話,如果沒有吊牌,大部分來說都是假的,因為斯凱奇,他肯定是有吊牌的,所以說你可以要求店裡面給你換一個
⑵ 買的斯凱奇男鞋,在沈陽塞特奧萊店買的,沒有小票了,鞋有毛病,能要求售後嗎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鞋類經營者應承擔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促進鞋類商品和售後服務質量的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福建省境內從事鞋類商品的經營者,所出售的產品有質量問題,按照本辦法承擔「三包」責任。
第三條 本辦法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辦法是履行「三包」規定的基本要求。本辦法鼓勵銷售者與生產者制定更有利於消費者的「三包」實施細則。
第五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注意:「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您需要持有發票或者三包憑證才可以要求店家執行三包
⑶ 斯凱奇三包幾個月
三個月。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鞋類經營者應承擔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促進鞋類商品和售後服務質量的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在省內的,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在省外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經營者應當在「三包」憑證上如實記錄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維修所佔時間、修理部位等情況。
⑷ 斯凱奇售後三包政策
摘要 根據鞋類三包新規定,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退貨時,經營者應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這些質量問題包括,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幫、裂底、斷(脫)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開線、開裂、脫膠、壞拉鎖、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或新鞋不成雙及鞋號大小不同等,還有經消協認定或具有法定資質的質檢部門檢測鑒定有其他質量問題。
⑸ 斯凱奇鞋子不亮了怎麼維修
斯凱奇鞋子不亮了到售後中心處理。
亮燈鞋需要維護,不能水洗,只能用酒精輕輕擦拭。可以用酒精撒到紙巾上擦拭,鞋裡面需要把鞋子打開後用酒精紙巾擦拭。亮燈鞋的鞋底設有環形凹槽,環形凹槽內固定設有led發光源,且所述環形凹槽的開口處密封設有透明或半透明的保護罩。
鞋底裡面有一條LED燈帶,蓄電池,USB介面充電器,充電可用8-10小時。因為封裝特別嚴密,所以自己動手很難復原。
品牌簡介
斯凱奇品牌系列能滿足大多數消費者的需要,但也有一小部分消費者追求更具個性的效果。為了滿足這部分消費者的需求,我們開發了幾個品牌,完全不同於斯凱奇的傳統風格。馬克·納森Mark Nason融合了搖滾樂概念的高端男鞋,採用優良的義大利手工技藝和上乘皮革。
⑹ 斯凱奇的鞋子穿了一年破了,能申請維修嗎
斯凱奇三包是七天退貨,十五天換貨,一年保修,三包是6個月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
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⑺ 斯凱奇保價嗎
三個月。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鞋類經營者應承擔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促進鞋類商品和售後服務質量的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在省內的,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在省外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經營者應當在「三包」憑證上如實記錄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維修所佔時間、修理部位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