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性售後回租按什麼計算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有形動產),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承租方不確認為銷售收入,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出租方仍須繳納增值稅。
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出租方收到的融資利息應按照「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業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是3%
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基礎計提折舊
『貳』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出租方交增值稅還是承租方交增值稅
出租方: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附件2)第一條第(四)款第1點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稅率17%。
承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規定開具增值稅零稅率發票給出租方。
『叄』 本次營改增後,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應該按什麼項目和稅率徵收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屬於貸款服務,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金融服務應稅行為稅率為6%。
『肆』 全面營改增後,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哪個稅目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專1的規定,屬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以上貸款服務的范圍,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承租方支付租金取得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伍』 融資售後回租按什麼性租賃計算增值稅
融資售來後回租按經營性租賃業自務租賃計算增值稅。
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陸』 融資性售後回租增值稅怎麼算
承租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條的規定,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因此,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因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應稅項目,所以也不屬於發票范疇,可以不開縣發票。
出租方:在《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
〔2016】36號,以下簡稱財稅〔2016】36號)之前,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有形動產租賃納稅:企業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稅率為17%,從2018年5月1日起調整為16%,2019年4月1日將調整為13%)。財稅〔2016】36號附件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將融資性售後回租」歸入「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並且規定: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按照「貸款服務」稅目征稅稅率為6%。財稅〔2016)36號附件2第一條同時規定:試點納稅人根據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可繼續按照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柒』 融資性售後回租按什麼繳納增值稅
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36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屬於貸款服務,應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拓展資料: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區別: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中國為了推行新的增值稅制度而使用的新型發票,與日常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發票相比,有如下區別:
1、發票的印製要求不同:
根據新的《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製。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2、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准後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3、發票的內容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具備購買單位、銷售單位、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商品或者勞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價款、開票單位、收款人、開票日期等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稅人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金額、適用稅率、應納增值稅額等內容。
4、發票的聯次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和七個聯次兩種(不含存根聯則為三個聯次和六個聯次),第一聯為存根聯(用於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於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作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於銷售方記賬),七聯次的其他三聯為備用聯,分別作為企業出門證、檢查和倉庫留存用;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第二聯為發票聯,第三聯為記賬聯。
5、發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稅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稅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