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
1、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概念是:
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合同法》對融資租賃合同的定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售後回租是融資租賃方式中比較特殊的一種。
2、現實事例
在生產經驗過程中需要融資,比如融資100萬購買原材料,但是沒法從銀行貸到款,怎麼辦呢?還找融資租賃公司。將公司的生產設備作為抵押,從融資租賃公司獲得貸款,此時設備依然由我使用,但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我依然以租金的形式返還本息。這叫「融資性售後回租賃」。
(1)融資性售後回租怎麼認定擴展閱讀:
融資性售後回租模式的爭議
典型的融資租賃模式是直租,此時存在三方主體,即出賣人、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但是,當融資租賃的出賣人與承租人主體同一之時,就出現了售後回租的情形。售後回租是指承租人為了實現其融資目的,將其自有物的所有權轉讓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交易方式。
售後回租是出賣人與承租人同一的「非典型」融資租賃形式。但在我國的融資租賃實踐中,售後回租業務卻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對部分租賃公司而言,售後回租業務佔比甚至超過了80%。
售後回租合同在法律關系的性質上屬於抵押貸款,而不構成融資租賃合同關系,並在此前提下,認定此類合同無效。這將給融資租賃行業經營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售後回租合同的效力及租金債權的回收帶來很大的法律風險。
由於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租賃物的所有權原本屬於承租人,出賣人與承租人歸於一體,與傳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當事人存在一定區別,在表現形式上與抵押借款類似。抵押借款與售後回租的共性在於,均有兩方當事人,物的存在為債權人提供了有效的擔保。
融資性售後回租在我國的法律中相關的規定是較少的,因為這個概念是近些年才出現的。不可否認的是,融資性售後回租有一定的優勢存在,但是不可避免每一種新興事物的背後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在從事這方面經營或者是簽訂類似性質的合同時一定要謹慎。
『貳』 請問稅法中,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怎麼理解
比如A公司有一條船,他想再買其他船擴大業務范圍,但沒有資金版。這時,他將船賣給權B租賃公司,然後再相B公司把這條船租回來,這樣租賃公司付船價給A公司,A公司分期付租金(含船價分攤到各期的價格+利息)給B公司,這樣A公司拿到了資金,B公司賺取了利息。
但是實際上船舶的使用權沒有轉移,只是所有權發生了暫時的轉移(租期內轉移給B公司,租期滿後再轉會給A公司),類似於向銀行抵押貸款的方式,而不是貨物的實質交易,貨物並沒有因為買賣而產生增值,所增加的只是利息(利息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疇)因此不征增值稅。
融資租賃業務本身是按照租金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即對利息部分征稅),所以對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再重復徵收營業稅了。
希望我的答案能對你有幫助
『叄』 老師,融資性售後回租在實務里屬於什麼,經濟法里又屬於什麼
融資性售後回租在經濟法裡面算是貸款服務。在會計實務裡面算是融資性的一個借款,這兩者在這里是沒有區別的。
『肆』 請問,什麼是融資性售後回租,可以舉個例子嗎
比如說你現在有一個房子,你現在缺錢,但是你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弄到錢,你就把這個房子給賣出去,賣了之後你再從這個買房子的人手中,把這個房子給他租回來。那麼這一個經濟業務,你並不是真的想賣房子,你是缺錢,所以說這個就是典型的融資性售後回租。
『伍』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會計處理怎麼做
將售後回租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售後回租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並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
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售後回租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並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
但是,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後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陸』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融資租賃業務屬於「現代服務業」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租賃服務;
2、而融資性售後回租屬於「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於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後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
拓展資料
1長期籌資的概念編輯
長期籌資是指籌集可供企業長期(一般為1年以上)使用的籌資活動。長期籌資的資本主要用於企業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與推廣,生產規模的擴大,設備的更新與改造等,因此這類資本的回收期較長,成本較高,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有較大的影響。長期籌資一般採用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發行債券、長期借款、融資租賃和留存收益等方式。
2長期籌資的方式編輯
(1)吸收直接投資。
1.企業採用吸收直接投資方式籌集的資金一般可分為三類: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和吸收個人投資。
2.吸收直接投資的特點:有利於增強企業信譽,有利於盡快形成生產能力,有利於降低財務風險;但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企業控制權。
(2)發行普通股票。
1.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發行的具有管理權、股利不固定的股票。普通股具有股票的一般特徵,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最基本部分。
2.普通股股東一般具有如下基本權利:公司管理權、分享盈餘權、出售或轉讓股份權、剩餘財產要求權。
3.普通股籌資的特點: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沒有固定到期日,籌資風險小,能增加公司信譽;但普通股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容易分散控制權。
(3)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
2.長期借款按是否需要擔保,分為信用借款和擔保借款等。
3.長期借款的償還方式包括: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的方式;定期等額償還方式;平時逐期償還小額本金和利息,期末償還下的大額部分方式。
4.與其他長期籌資方式相比,長期借款的特點為:籌資速度快,籌資成本較低,借款彈性較大,但限制條款較多。
(4)發行債券。
1.債券是一種發行人承諾在某一特定的時日將利息與本金付給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債務憑證。
2.債券的基本要素包括:債券的面值、債券的期限、債券的利率和利息、債券的價格。
3.債券按發行主體不同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含公司)債券;按有無抵押擔保,分為信用債券和有擔保債券;按是否可轉換成股份,分為公司債券(不可轉換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4.債券籌資的特點:資金成本較低,保證控制權,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但債券籌資的籌資風險高,限制條件多,籌資額在限。
(5)融資租賃。
1.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報酬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佔有和使用財產權利的一種契約行為。
2.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具體有售後租回、直接租賃和杠桿租賃三種形式。
3.融資租賃的特點:籌資速度快,限制條款少,設備淘汰風險小,到期還本負擔輕,稅收負擔輕等;但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較高。
『柒』 融資性售後回租和經營性售後回租的區別
看字面意思啊,一個就是融資租賃,一個是經營租賃
前者設備租期滿的時候設備所有權歸租入方,後者設備租期滿的時候設備所有權仍然歸出租房
『捌』 如何理解營改增後的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相關政策
36號文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經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並未規定如何不含本金,是否須要憑據。
而36號文將融資性售後回租納入 「貸款服務」征稅,適用稅率為6%,徵收率為3%,目前對不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無任何稅收優惠規定,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負差距較大,很可能增加一般納稅人稅負。
筆者的建議:不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其銷售額不含本金雖不是扣除,仍須借鑒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承租方開具的發票為扣除有形動產價款本金的合法有效憑證,希望盡快明確這一點;不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與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相比,同樣的業務實質,只是標的物不同,稅收政策差異竟如此之大,應盡快出台類似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超稅負返還的過渡優惠規定,以利於行業的健康發展,有效發揮稅收的中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