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子的時候都有維修房子基金,賣房子的時候這種基金會怎麼處理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又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在購買新房時才會交的,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費用主要為房價和各類稅費,其中並不包括公共維修基金。
1、在1998年前建成並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那麼再次交易時買方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
2、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因此一般房屋維修基金也未曾繳納過。根據國家規定已購公房交易時,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交易方是合法生效的。
為了避免日後買賣雙方的糾紛,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要根據房屋性質和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進行統一協商溝通。
㈡ 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怎麼辦理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之後,繳納測量費、工本費之前有一個窗口就是辦理維修基金過戶的,程序很簡單,列印出來直接蓋房管局財務章即完成維修基金過戶。
㈢ 我的房子賣掉了,裡面剩餘住房維修基金怎麼辦
剩餘住房抄維修基金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四種處理方法:
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㈣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房屋轉讓時維修基金怎麼辦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版用設施專用權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㈤ 房屋轉讓後專項維修基金如何處理
房屋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內備和物業管理容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1.專項維修資金應隨房屋一並轉讓;
2.物業不得將其退還給原業主,在要求新業主繳納;
3.業主應向受讓人說明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的情況;
4.維修資金只能用於共有部分維修、更新和改造。
㈥ 二手房買賣維修基金糾紛怎麼處理
規定二手房不需要再次繳納維修基金。過戶完畢二手房房產證,買賣雙方一起內到住房所屬物業部容門辦理維修基金過戶。如果賣家要錢,看買賣合同約定,有雙方簽字的合同約定,買家需要支付錢款。無合同約定,買家不需要支付錢款,賣家拒絕配合過戶,買家可以起訴維權。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㈦ 二手房屋轉讓時,維修基金怎麼辦
二手房房屋轉抄讓時,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
㈧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過戶
您好,二手房維修基金怎麼轉讓?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房屋在所有權轉讓時,原產權人應當向新的產權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結余的情況,而且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該房屋賬戶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一起過戶。辦理過戶手續具體分兩種情況:
一是有些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
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現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准為:高層(含有電梯的多層)按建築面積90元/平方米繳納;多層(含別墅)按建築面積50元/平方米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的『養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二手房維修基金的轉讓要注意什麼問題?
(1)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上家出售房屋,其物業維修基金賬戶中的余額,不能提取或退還,可由下家通過物業管理部門與上家結算。
(3)維修基金是結算,還是無償轉讓,應當在訂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確約定,否則訂金支付後,根據「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下家無權要求上家贈送維修基金。
㈨ 房屋買賣時,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專當按購房屬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一)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
(二)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後購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請。除了購房者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申請,房管中心將視情況給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