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售後公房算是享受國家福利分房嗎
好,屬於享受福利分房的一種形式
『貳』 售後公房原使用面積怎樣算建築面積
回答你的問題,售後工房原使用面積怎麼變成了建築面積,如果這個有差錯,可以找房產部門進行糾正。
『叄』 關於上海市售後公房如何計算房款的問題
算起來很麻煩,表6表7給你看也未必看得懂。
你2套房一共幾個戶口?一個家庭按成本價能買75平方米,或者按一個戶口24平方米計算,超過的面積分別要按市場價1和市場價2算,如當初付過超面積款,對市場價計算的部分房款可以抵扣(但成本價不能抵扣),再加維修基金18元/平方,土地收益金、印花稅、手續費(超面積還必須補契稅)。
你這個手續確實很麻煩,估計沒幾個人會的。
更新:
1、人口數要按戶口簿的實際人數算,1個職工家庭可以按75平方算,除非你戶口簿有4個人或以上就能按1人24平方算比較格算。或者你有中高級職稱(如幹部、工程師、教授等等)可以放寬面積,要是中小學教師也可放寬10平方,沒有的話你家2個人就是75平方。
2、維修基金、印花稅、手續費會打在房款付款單後面,一起付到銀行。土地收益金是辦產證的時候付給房產交易中心,契稅是付財政局(窗口一般也在房產交易中心)。
3、主要填3張表,表一家庭購房協議書、表二本戶人員情況表、表三工齡證明。
4、計算表很難看明白,一般你只要核對表6上面的基本信息(面積朝向層次地段房屋類型人數工齡房齡年份等等)都是正確的就可以了,下面全部是電腦自動計算的,手工無法干預,不會出錯的。
『肆』 如果名下已有一套售後公房,再買房算第二套房么
算二套房。
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在個人名下擁有兩套(含二套)以上的房產屬於二套房。
被認定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給成年子女購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
『伍』 繼承售後公房交易怎麼算稅費
一般二復手房交易需要交納制的稅費: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1、 契稅:首次購房評估額90平內1%、90平~144平內1.5%,超過144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2、 印花稅:房款的0.05% 3、 交易費:3元/平方米4、 測繪費:1.36元/平方米 5、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印花稅:房款的0.05%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3、 營業稅:全額的5.56%(房產證未滿2年的、普通房滿2年減免) 4、 個人所得稅:房款的1%(.普通房滿五年唯一減免)。
『陸』 售後公房如何辦理產證
辦理公房過戶的來材料1、本人的源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2、本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市非農業戶口);(復印戶口本首頁與承租人本人頁、身份證與承租人頁在一張紙上)3、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內頁共8頁,復印第1、4、5頁);4、購房證明及票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詳細見注意事項6);5、當月繳租憑證;6、手章(楷體);7、《配偶及同戶籍家庭成員同意轉讓證明》一份;8、如有拆改,須提供房管站出具的拆改證明;若無拆改證明,須先到房管站辦理拆改手續。 如果不清楚的話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裡面有各種過戶流程表,比我這個更清晰!材料齊全的話,大概21個工作日出結果。
『柒』 售後公房到手價怎麼計算
售後公房如果出售
印花稅:*0.05%,500元
營業稅:5年內5.5%,即5.5萬元,過5年免交
個人所得專稅:5年內成交價屬1%,或者差額20%(需提供原始稅費、契稅、裝修費用等發票),如果找不到,就10萬,5年以上免交
土地出讓金:如果以優惠價或者成本價購買,向你單位支付1560*建築面積*6%,如果是成本價購買,不需要支付
『捌』 售後公房剛拿到產證算是滿五唯一嗎
滿五。是指你名義房產證滿五年,或者你繳納你名義契稅,得到完稅證明時間是否滿五年,哪一個夠五年,就算滿五。
唯一。指的是你家庭所有人名下沒有其他住房,只有這一套,家庭是指你本人,你配偶,你家未成年子女,三方。
『玖』 售後公房的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74號)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轉讓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08號)的規定,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納稅人未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對納稅人轉讓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有住房和城鎮拆遷安置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納稅人轉讓非普通住房的,以轉讓收入的2%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的規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