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電網拆遷房屋補償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准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② 國家電網佔地的包賠都包括那些
(一)永久性佔地補償。
按《土地法》規定,取前三年平均產值乘以土地補償倍數的辦法計算。根據人均耕地 數量多少、所處地理位置優劣,將各區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的總和(以下簡稱土地補償倍數)標准確定為:位於市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周邊,人均耕地不足一分,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9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位於縣郊及工業用地密集地區周邊,人均耕地高於一分不足一畝,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5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位於城建規劃范圍內,人均耕地一畝以上,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16倍以下;其它地區,按照《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鐵塔佔地。
1、 水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補償600-10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1000-2000元,每基鐵塔在100平方米以上補償2000-3000元。
2、旱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以下補償500-8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800-1200元,每基鐵塔100平方米以上補償1200-1600元。
(三)電桿佔地。水地:單根電桿補償300元,雙桿補償500元。旱地:單根電桿補償200元,雙桿補償300元。
(四)拉線佔地。水地每條拉線補償200元,旱地每條拉線補償100元。
(五)臨時性佔地補償。施工期間由施工機械等作業造成的壓地、毀地等作一次性補償。水地:每畝補償300-500元。旱地:每畝補償100-300元。
(六)青苗及復耕補償。青苗補償:水地每畝補償500-800元,旱地每畝補償300-500元。復耕費補償范圍指施工機械壓地、毀地部分,每畝一次性補償30元/畝。
(七)樹木砍伐補償。桿塔基礎內須砍伐的樹木,所砍伐樹木歸樹木所有者。非經濟樹木:直徑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徑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徑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徑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徑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經濟樹木:直徑10厘米及以下的未掛果每株50元,掛果每株200元;直徑10厘米以上的未掛果每株80元,掛果每株300元,蘋果、梨、棗類、掛果樹每株在前面的標准上乘以1.5倍的系數。大面積佔用林地時,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確定的補償標准執行。
(八)拆遷補償。
1、房屋。屬磚混結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00元;磚木、磚石結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300元;土坯房、簡易房結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00元。
2、水利設施。機井:井深200米以上,每眼12萬元;井深100-200米,每眼8萬元;井深50-100米,每眼5萬元;井深50米以內,每眼3萬元;磚石井每眼3000元;土井每眼1000元;地下水管,輸水管道每延長米10-20元。
3、溫室。每畝15000元。
4、墳墓遷葬。在塔位中心點10米范圍內的墳墓補償遷葬費,每座1000元。
(九)民用宅基地補償。
施工過程中,輸電線路桿塔和拉線永久性佔地,涉及已批準的民用宅基地(有土地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的,可按二倍標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