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方沒離婚錢在外租房子,裝修和買的傢具家電,算不算共同財產
女方沒有離婚,就在外租房子裝修,買家電。這種現象不是夫妻共同意願。就是離婚前的前奏。但他所消費的錢是以前夫妻共同收入的。但是男方你怕拿不出確鑿的證據。如果你能拿出來確鑿的證據,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如果拿不出來,就別再追究了。況且這屬於分居aa制了。離離婚也不遠了。
❷ 結婚的時候傢具電器是男方的父母出錢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男方父母買的,比如發票,那麼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❸ 家電傢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家電傢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❹ 再婚夫妻婚後購買的家電家居算不算共同財產
再婚夫妻婚後購買的家電屬於共同財產的范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❺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購置傢具、家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和你們沒關系。傢具家電可以分(現在傢具家電除非是特別好的,否則也值不了幾個錢,分這東西就是浪費時間)。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可作為實際案件的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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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婚前為結婚所買的傢具電器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婚後傢具家電屬於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❼ 結婚後女方家長買的汽車和家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女方家長買的汽車和家電,若沒有特別說明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❽ 女方婚後買的傢具和電器,離婚的時候歸誰
這些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一人一半,如有歸其中一方所有,那麼這一方要給另一方相應補償。
❾ 哪些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法定的個人財產之外,當事人還可以約定個人財產的范圍,既可以把屬於法定個人財產的部分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可以把法定的共同財產部分約定為個人財產,約定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的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