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莞市德曼木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呆過這個公司,規章制度非常爛,這是有原因的,畢竟行政部經理思想作風就有問題。問題1.要求試用期員工辭職按照正式員工離職方式離職,就是必須招到人並且交接完才批准離職。反正無論怎麼樣至少得兩個禮拜以上,否則是走不了。因為離職單上寫著:試用期離職者自批准之日三天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他媽的你一個月不批那我不是一個月都走不了。這樣的做法導致好多試用期員工離職沒辦法只能不要工資直接走人。可想而知壓榨了多少無辜員工的勞動力。而且什麼叫試用期,試用期期間單位有權利可以辭退不合格試用期員工,那試用期員工不是也一樣有權利對單位、工作不合適或其他個人原因而提出辭職嗎?並且試用期員工只要告知單位三天後便可離職。問題2.行政經理歧視低學歷員工找不到按照勞動法規定執行的公司工作,她這意思是不是也就是說低學歷員工是不受勞動法保護?是不是我們農民就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問題3部門經理隨便定規矩,在新員工不知情情況下隨便處罰新員工,警察抓人都得根據某條法律,那請問一個企業處罰員工是不是也得按照公司某條規定來執行?公司是不是有義務有責任告知新員工有關該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而且牽扯到罰款的問題是不是得白紙黑字寫明?你不寫出來且不告知新員工,而又讓新員工按照你個人的標准個人的規定來執行,這補擺明了就是耍流氓嗎?不管你公司做得有多大,有多厲害,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該跨越道德的紅線。這個公司還秉承以德行商,以德行天下。我只能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