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電視機主機的「三包」期為1年,主要部件分別為1-3年。三包內容是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而電視機主要部件的含義是,電視機上的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和集成電路。
「三包」有7天、15天、30天、90天幾個時效規定,消費者應當熟記。
1、商品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照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2、商品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注意:退貨時機已過。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由於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過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修理者修理的產品要保證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時,因生產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行動電話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
(1)家用電器保修以哪個為准擴展閱讀
三包責任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網路-三包政策
2.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是什麼內容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包括: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2、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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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二、三包的相關時間要求: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三包服務相關義務:
1、修理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2、生產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 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
3.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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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4. 家用電器購買日和發票日期不符三包以哪個為准 家用電器購買日和發票日期不符三包
在保修期的,是以發票日期為主的呢.你好好運喲,正好到期正好壞,跟我一樣,我那時買一手機,正好還有一個月到期,就壞了,看不到圖像,只能接打電話.拿去店裡修,結果電話也接打不了,又賠了我一個,哈哈,賺了
5. 國家對部分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三襲包」規定》,以下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分別是:
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整機不低於一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三年;收錄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一年。
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的主要部件是指:
顯象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冰箱的主要部件是指:壓縮機、蒸發器、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溫控器。
洗衣機和電風扇的主要部件是指:
電機、定時器、開關、電容器。收錄機的主要部件是指:磁頭、馬達、開關、電位器、集成電路。包修期均從銷售者開出發票之日算起。另外,包修期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件配件待修的時間。
6. 家用電器購買日和發票日期不符三包以哪個為准
一般都以發票為準的,看你有沒有11月3號拿貨付款的其他憑證了,如果沒有,,保修比較玄,可以和商家理論理論,也正好是10月,,,商家信譽好的話,保修應該也可以吧,,
7. 電器的保修一般是從什麼時間算起的有從提貨日算起的說法么
電器的保修以發票的日期為准
8. 請問購買設備時,說明書上的保修期是一年,簽的購買合同保修期是兩年,是以哪個為准呢
正規合同不是可以的。因為合同規定保修期間是一年,你在保修時間內就知道設備壞內了,應該提前以容書面形式通知機械設備廠家,這樣在你設備從壞之日起一年內,你都可以起訴對方,讓其保修的。但現在是你過了保修期才起訴,而且在這之前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按說法院是不會支持你們的。
9. 國家對部分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根據《「三包」規定》,以下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分別是:
彩色電視專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屬衣機、電風扇,整機不低於一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三年;收錄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一年。
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的主要部件是指:
顯象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冰箱的主要部件是指:壓縮機、蒸發器、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溫控器。
洗衣機和電風扇的主要部件是指:
電機、定時器、開關、電容器。收錄機的主要部件是指:磁頭、馬達、開關、電位器、集成電路。包修期均從銷售者開出發票之日算起。另外,包修期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件配件待修的時間。
10. 電器購買出現質量問題,退換貨以報修日期為准還是以出鑒定單的日期為准
退換貨的話,以發票日期為准.
維修的話,以保修日期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