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維修費收費標准
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B.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一、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1、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如下:
(1)收取比例,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2)交繳約定,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二、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方式如下: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C. 住宅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住房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且已經辦理產權過戶的手續時,要按照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或者每平方米的一百元至二百元的標准,向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進行繳納。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應該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百分之二;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D. 買房時必須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按照新的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購買新房是必須要交這個款項的,有些是交到開發公司有些是物業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樣。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資金繳納: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E. 買新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具體如下: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第一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以上費用交納只作為參考,具體稅費需根據當地收費標准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F. 上海新房維修基金收取標准2022
2022年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繳費標准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准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每個城市不盡相同。
1、當商品房銷售在進行銷售的時候,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擁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2、公共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是: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3、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後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單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多層住宅(不帶電梯)為每平方米50元,高層住宅(含帶電梯多層住宅)為每平方米70元,由業主交存到指定的專戶管理銀行。
公共維修基金與主體的不同規定
1、購房人首期應該按照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3%來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房屋的出售者應該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3、倘若是開發單位自用或者出租的房屋,應該根據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進行繳納。
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該辦法對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條件限制。根據辦法要求,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原則上不能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確需使用的,須由物業管理企業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維修工程結束後,物業管理企業須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G. 新房維修費什麼時候交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在房屋交付之前,業主就應該將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完畢。對於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方式有兩種,首先業主可以自己直接存入到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中,其次如果業主覺得自己交納維修基金比較麻煩的話,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