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期間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如果復雙方制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㈡ 家庭裝修協議
給你一些常用的合同做參考,武漢金駱駝監理公司一般都用這個~~~~~·
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清包工合同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房屋概況: 室 廳 衛 陽台 廚
二、 價格
清包工費:
元,大寫:
包括 水電工, 木工, 瓦工, 油漆工 ,垃圾清運費 ,材料搬運費
三、 付款方式
1、進場第一天付10%,水電管線排好經驗收合格後付20%,泥木類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20%,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40%,竣工之日後3個月5%,6個月5%。
2、全部驗收合格後一年內如無質量問題發生,甲方提供乙方5%-10%的獎勵。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1、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其中大宗用料乙方須提前七天提報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購材料,若已采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3、 對於列入附件3「乙方可臨時采購的材料清單」中的輔料,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4、 乙方應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向甲方及時提出並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堅持使用,應書面要求乙方,並承擔因材料質量引起的損失
5、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核對數量和配件的准確性
6、 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7、 乙方應保證在本小區內沒有雙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9、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偷竊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10、工人有責任節約材料,超出合理范圍的視為惡意浪費,乙方須承擔相應損失。
六、 工期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順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費 元/天
七、 材料搬運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樓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搬運
八、 垃圾清運
1、 垃圾袋裝化
2、 垃圾應日日清
3、 垃圾應由乙方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勞動力管理
1、 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2、 未經甲方許可,非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 甲方應及時替乙方辦理小區出入證件並支付相關費用
4、 乙方應具備在上海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 乙方指定由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聯系電話
,替補負責人為
,聯系電話
。
6、 在合同價內,乙方應提供
人次跟隨甲方挑選材料
7、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工地現場必須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8、 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機具
1、 乙方自帶施工所需工具,並保證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
2、 因工具所產生的易耗品(如鑽頭、鋸片等)由甲方承擔,在工程完工後結算
十一、工地現場管理
1、 現場禁止使用明火
2、 現場禁止吸煙
3、 油漆材料必須和其他材料分開放置
4、 工人著裝必須干凈整潔
十二、維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一年內無償維修,水、電保修期為兩年。在保修期內,損壞後經過修理部分,保修期順延,但最多不超過3年,保修期內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2、 普通維修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三天內及時維修,特殊情況(水、電問題)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並維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時完成維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維修工作,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按實從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項目清單
2、 施工要求
3、 乙方可臨時采購的材料清單
4、 施工圖紙
十四、合同爭議
1、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附加條款
1、 乙方應嚴格按照《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J08-62-97)》和合同附件《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因未按以上內容進行施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本工地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盜,嚴格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施工現場內禁止一切火種,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生火、吸煙。做飯必須在指定區域內進行。
4、 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使用已經安裝完畢的潔具、炊具以及其他設施、設備。
5、 乙方如違反2、3的規定,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等部位損壞以及其他任何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6、 本工程施工期間和保修期間內如因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引起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 章:
簽 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家庭裝修合同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就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未盡事宜,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補充協議。
1、 本工地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盜,嚴格管理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施工現場內禁止一切火種,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生火、吸煙。不得使用與施工無關的大功率電器。
3、 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住宿且使用已經安裝完畢的潔具、炊具以及其他設施、設備。
4、 乙方如違反2、3的規定,造成甲方設施、設備、居室等部位損壞以及其他任何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5、 本工程施工期間和保修期間內如因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引起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6、 本工程保修期為兩年;防滲漏工程為五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損壞後經過修理部分,保修期順延,但最多不超過兩年,保修期內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承諾對整個工程進行2年的保修和終身維護防滲漏工程五年,時間從工程竣工驗收日起計。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報修電話的2小時內做出響應 ,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如果由於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質量問題而導致報修,在甲方報修以後 48小時內仍未能提出解決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決,則甲方支出的所有費用均由乙
㈢ 出租房內的家電故障,該有誰來處理維修,.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一般來說,雙方在簽訂的房屋租憑協議應該包含設備問題,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
(3)家用電器維修安全協議擴展閱讀:
簽訂租房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於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㈣ 租房期間,家用電器壞了,維修這錢到底算誰的,房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內如果雙方沒有容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㈤ 我要寫一份關於家用電器的售後服務計劃書,請問有什麼可以借鑒的模板嗎
項目背景
XX面臨的問題
在競爭激烈的家電市場中,售後服務已經不單只是企業的一個後勤部門,而是取得的市場份額的利器。
XX認識到,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只有做好售後服務,才能贏得更多的顧客。並且XX目前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近50家服務網點,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但由於這些服務網點分布在全國各地,現有資源不能共享。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進行資源共享,集中管理,獲得第一手的客戶資料,測量客戶的滿意度,對各服務網點進行監控管理。
龍特的解決方案
龍特是廣州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專業開發企業管理系統(包括龍特ERP-Power2000企業資源計劃系統),也是國內為數不多的完全掌握B/S結構技術的軟體公司之一。
龍特為XX開發基於B/S結構的售後服務管理系統,伺服器安裝在XX總部並連接到Internet上,各地服務網點通過各種接入方式(包括專線、寬頻網、Modem電話撥號、ISDN等)接入Internet,直接在XX的伺服器中使用軟體系統。所有資料存放在伺服器的資料庫中。XX可以在本地對各個網點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查詢統計分析,從而達到資源共享、集中管理監控的目的。
3 方案總體原則
1) 採用先進的B/S結構軟體技術
所謂B/S結構,就是只安裝維護一個伺服器(Server),而客戶端採用瀏覽器(Browse)運行軟體,即瀏覽器/伺服器結構。
B/S結構的優點是維護方便,能夠降低總體擁有成本。客戶端運行軟體,就像我們平時上網瀏覽網頁一樣,有個瀏覽器(通常是IE5.0)就行了,不用安裝其它軟體。而且通過電話線也可以運行軟體。B/S結構的軟體所有的維護、升級工作都只在伺服器上進行,而客戶端不需要進行安裝和配置。
當軟體進行某些修改,比如增加某項功能時,系統維護員只要將伺服器的軟體升級到最新版本就行了。而其他客戶端,只要重新登錄系統,使用的就已經是最新版本的軟體了。
2) 統一軟體平台
軟體支撐平台應盡量採用美國微軟公司的產品,包括WINDOWS 2000 Server、SQL Server、WINDOWS 98、OFFICE97或OFFICE2000等,以便於各種系統之間的集成。
3) 可操作性及可維護性
由於我國IT行業發展較遲,一般的企業管理人員都不易掌握電腦的使用,因此,軟體操作界面應力求簡單明了,易於使用。
此外,軟體的設計採用對象化、組件化的設計思想,向用戶開放系統的對象模型,增加系統的可維護性和可升級性。
4) 安全性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防止非法進入,可以通過集成微軟IIS及Site Server的安全特性,包括防火牆及SSL等技術來增強系統的安全性。
系統提供的自動備份功能,可以保證數據萬無一失。通過系統設置,可以實現每天自動增量備份,每周完全備份。也可以人工隨時進行備份。
4 系統流程及功能說明
1) 安裝資料管理
安裝資料管理可以實現用戶資料及安裝資料的管理維護。包括用戶資料、安裝資料的錄入、修改、查詢,列印安裝費結算審批單,列印通知書,根據指定條件進行各種查詢分析。
2) 維修資料管理
維修資料管理可以實現維修資料管理以及維修費用結算。
3) 更換機管理
更換機管理可以實現更換機憑證的維護以及查詢統計。
4) 維修網點檔案管理
維修網點管理可以實現維修網點資料的管理,包括網點資料的輸入、修改、查詢,記錄網點更名等變動情況,對網點進行考核打分,記錄協議書,各種查詢統計分析。
5) 配件管理
配件管理對各網點的配件進行管理。包括配件的領用、退回以及盤點、調整等。
6) 押金管理
押金管理對網點的押金進行管理,包括增加押金、減少押金,押金不足提示,查詢押金情況等。
7) 客戶投訴處理
客戶投訴處理對客戶的投訴函、投訴電話進行登記、處理跟蹤、回訪等事務進行管理,並可以按指定條件進行查詢統計。
8) 費用管理
費用管理對網點的各種外勤費用進行錄入、修改,並按指定條件進行查詢統計。
9) 操作員、職員管理
操作員及職員管理包括操作員增加、刪除、更改密碼、設置許可權,職員的人事檔案、考勤記錄的維護等。
5 系統實現
伺服器通過寬頻網接入Internet,各地服務網點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各種接入方式(包括專線、寬頻網、Modem電話撥號、ISDN等)接入Internet,並登錄到售後服務系統伺服器,直接在IE上運行軟體。
伺服器
防火牆
Modem ISDN
服務網點 服務網點(寬頻) 服務網點
6 項目開發實施計劃
龍特公司擁有一支技術過硬、團結協作的高質量技術開發隊伍,對於本系統,我們將成立一個由開發、測試、實施服務人員組成的項目小組,以保證本系統的工作順利進行。
我們將為XX培養1-2名系統維護員,我們假定最終用戶的操作培訓由XX完成。
開發實施計劃表
階段 進度內容 預計周期
前期准備階段 系統所需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設計 15天
系統的程序實現階段 在前期准備階段的基礎上,進入實質性的程序編寫。 2個月
系統安裝調試階段 系統已經完成程序編寫,對系統進行安裝和調試。 5天
系統的培訓和完善階段 系統進行試運行,並根據客戶實際運行的情況進行系統的完善。 1個月
正式使用階段 系統經過1個月的磨合試運行後,數據結果正確,系統運行穩定,系統轉入正式使用階段。
系統進行驗收 軟體開發方已經成功完成委託方的開發和實施任務,系統進行最後的驗收。
7 售後技術服務
優質完善的售後服務是對客戶的重要承諾。龍特深刻地了解到客戶的需求,對售後服務十分重視。在公司內配備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門,以不斷地提高客戶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同時,在售後服務的處理流程、規范化管理方面,龍特成功地吸取了國外著名IT公司的豐富經驗,從而確保企業客戶得到優質的售後技術服務。
1.1.1. 售後服務內容
技術咨詢服務
龍特將向客戶提供終身的技術咨詢服務。技術咨詢服務的內容包括新產品新技術通報,技術發展動態,系統改進意見,提供技術方案,項目長遠規劃,研究解決技術難題等。龍特願意與客戶長期合作,為客戶的長期穩定發展作出貢獻。
熱線電話幫助服務
龍特將為客戶提供熱線電話幫助服務。客戶企業的用戶可通過本企業內指定的2-3名人員,通過龍特提供的熱線電話獲得幫助服務,包括疑難解答、故障定位、故障排除等服務。
龍特的熱線電話工作人員將把每次電話記錄進計算機內,並對其進行統計歸類,定期向客戶的對口聯系人提交工作報告。
售後服務工作報告
龍特將定期向客戶的項目負責人提交售後服務工作報告,把每個系統出現的故障和用戶提出的問題進行分類,對於經常出現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予以重點解決。
1.1.2. 系統故障處理過程
系統故障一般按照先發生先處理的順序進行處理,但比較嚴重的問題須優先處理。問題嚴重的等級由問題對最終用戶系統運行的影響決定。
1、一級嚴重性(緊急的)-系統無法運行,需立即解決。
2、二級嚴重性(嚴重的)-系統的關鍵功能無法運行,需立即解決。
3、三級嚴重性(限制性的)-系統的某些功能無法運行,使客戶的功能受到限制和削弱,需盡快加以解決。
4、四級嚴重性(輕微的)-系統的功能基本正常,但是某些界面出現輕微的故障,用戶的操作並沒有受到影響,應及時進行解決。
當系統出現問題時,用戶首先對相關信息進行記錄,然後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龍特的熱線電話支持服務人員。他們在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幫助解決問題的同時,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做好後續的准備工作,一旦上述方法解決不了問題,將按照預定的程序進入故障確認、故障定位、故障排除步
這是我在網上找到的,看一下
㈥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6)家用電器維修安全協議擴展閱讀:
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㈦ 廚房電器的三包法是怎樣規定維修方面的
廚電產品(洗碗機、消毒櫃、油煙機、燃氣灶)移機政策說明:
1、 移機包括拆機安裝並調試,不提供帶貨服務,如需帶貨,帶貨費用戶根據距離由網點與用戶商定。
2、在移機過程中涉及到打牆孔、割玻璃不實行免費服務。
3、保外產品移機,需向用戶按照標准進行收費(後附收費標准)。
燃氣灶:
1、燃氣灶一年內免費更改一次氣質(政府行為的地區性大面積氣質切換,網點直接收取政府補貼票據,作為改氣質費用,如果用戶無票據或票據丟失,按標准收取費用),年外改氣質均按標准收取費用。
2、嵌入式燃氣灶移機,如果需要挖孔,請用戶聯系專業櫥櫃加工公司提前挖孔到位,如果網點具備加工能力可與用戶商定價格;
吸油煙機:
1、打牆孔免費,僅限於24厘米普通磚牆;超24厘米磚牆或特殊結構的鋼筋混凝土牆體或需要使用水鑽打孔,請用戶聯系專業打洞公司,打牆孔費用由用戶與相關公司結算;
2、免費割普通單層玻璃服務,雙層以上玻璃向用戶協商收費或用戶自行找專業人員處理。
3、如用戶新購機需要做支架、玻璃罩,可由用戶自己製作或由網點與用戶協商按當地市場價格向用戶收費製作。
4、吸油煙機萬向風管首次安裝3米內免費(新機配帶1.5米,免費加長1.5米),3米以外需收費。
5、拆舊吸油煙機,只負責本身拆卸,不涉及拆櫥櫃(由用戶自行拆除)
提醒:下列情況,不屬於免費服務范圍,但可參照本收費標准實行收費修理:
①用戶自己拆動造成損壞或經非海爾特約服務單位拆動後造成的損壞。
②用戶自行運輸、保管不當或未按說明書要求使用造成的損壞。
③需維修產品的編號與保修憑證產品不相符,以產品編號推算保修期;保修證塗改的。
④無保修憑證及有效發票的或主要部件超過相應的保修期的。
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㈧ 請問,我老婆沒有和我商量私自把我卡里的錢取空了,然後在來和我說要離婚,請問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違法了
雖說我國的《婚姻法》已明確規定,在離婚案件中,當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況時,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的規定予以制裁。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夫妻因礙於感情、面子沒有做財產公正,以至於離婚時常因找不到確鑿的證據,致使藏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時有發生,所有這些成了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最大障礙。記者根據王主任這篇文章,深入各法院采訪,希望下面這些案例和對策,能給你啟發,讓你防患未然。變心男子私藏房產———私自隱匿擁有不動產的信息,企
圖多佔夫妻共同財產。
7月,劉雲拿著丈夫私藏房產的證據,來到哈市動力區法院正式向丈夫蕭軍提起離婚訴訟。其實早在一年前,這對結婚十年的夫婦已經水火不容了,原因是蕭軍有了外遇。當劉雲知道這一切時就提出了離婚,丈夫也沒反對,可是在他們分財產時,一向不管錢的劉雲卻發現這些年他們夫妻才存了2萬元錢。劉雲看出丈夫留了「一手」,為了不吃這「啞巴虧」她便沒有急著離婚,而是通過關系開始調查丈夫的經濟情況。
調查了一段時間後,劉雲沒有發現丈夫有其他銀行存款,但她心裡明白,按照他們的日常開銷,這些年怎麼也能有10萬元的積蓄。劉雲想起,自己當初懷疑丈夫有外遇時,曾跟蹤他到哈市道外區一處房子,發現他與一女子約會,之後丈夫承認自己常在這女人家裡過夜。經過劉雲從側面了解,這個第三者本是外地來哈打工的按摩小姐,於是劉雲來到房產部門調出那處房產的產權情況,結果,房子的主人果然就是丈夫蕭軍。原來蕭軍早在兩年前就花十幾萬元,偷偷購買了房子。拿到確鑿的證據,劉雲在法庭上奪回了自己應得的財產。對策調查私藏房屋的隱匿處
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私自隱匿擁有不動產的信息的事情頗為多見。有些頗有心計的當事人,在面臨離婚之前,就已經私下購買了另處不動產。在離婚時,購房者絕口不提另有房產的事,該房產自然也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面對這樣的事情,一方要明白,其實辦理購房手續的周期較長,在夫妻平時相處時,難免泄露一些蛛絲馬跡。因此,如果在離婚中或離婚前一段時間,你發現對方的行為詭秘或異常,懷疑其可能另有房產,那麼就應注意查找對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看有沒有一段時間的大額支付,以及向房產公司匯款的記錄等等。如果對方像上述的蕭軍一樣行為不露聲色,沒有蛛絲馬跡可查,那就要採用推理的方式來確定其是否購買房產了。比如,假設一方購買了他處房產,目的在於何處?可能給情人居住,就可以設法調查情人住處,查到門牌號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該套房屋的產權情況;可能給親屬使用,就可以先確定排查范圍,然後再一個個排除。應該注意的是,一般情況,當事人私自購房後,空房的可能性不大,即使以上調查全部落空,還要密切注意一方是否與房地產中介公司往來,看看是否存在出租的可能。通常一方有意藏匿房產的情況下,單靠另一方當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難完成以上調查事宜,因此,聘請有專業經驗的律師以及相關調查人員,也可以少走些彎路。
離婚前把房子偷偷賣掉———處置共同房產,收益獨自「揮霍」。在我國,房產的產權證上一般只有一個名字,也就是夫妻共同的房子也只有其中一人的名字。那麼這樣就不能排除在離婚時一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轉移現金的可能。哈市道外區法院近日就有一起這樣的案子。夫妻因感情摩擦而長期分居,當回娘家多日的妻子欲回來與丈夫離婚時,卻發現家裡已經人去樓空,原來這房的產權證上本是丈夫的名,有心計的丈夫故意把妻子氣走,偷偷賣掉了房子一走了之。等遇到丈夫時他又稱賣房的錢做生意賠了,吃喝玩樂花了。對策確定買房對象及時間
一般來說,在離婚期間,一方擅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置是違法的,法院可撤銷合同。據道里區法院法官介紹,採用這種方式隱匿轉移財產,並不是一種很高明的處理方式,但一方仍採用的目的,在於套取現金後,找消耗的理由進行脫身,不能不說,這是一種雖然笨拙、但仍然有效的轉移方式。對付這樣的事情,另一方要掌握以下兩點:房屋交易的對象及時間。確定交易對象,就是一定要找到目前房子的擁有者,要看他們是否知道「這所房子是共同財產」的事實,如果知道,那麼是「惡意取得」,可以要求法院撤銷合同。相反如果不知,就只有能按照具體情況從賣房者應得財產里扣除。如果把房子賣給自己的父母,法院仍然會判決交易行為無效,從而從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權益。
確定交易時間,是為了收集有利證據及抗辯對方可能提出賣房款已消耗殆盡的事由。比如,一方稱房款被消耗掉了,如果交易時間短,法庭通常不會採納。因此,此案的妻子應該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交易的時間以及交易的對象。
狡猾男人買房「送人」———為了離婚時佔有更多財產。
王丹直到離婚也沒有想到,做了20多年的夫妻,丈夫一直都跟她藏著私心。王丹和丈夫李凱都有一個穩定的工作。業余時間,丈夫與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司,幾年下來他們的公司已經頗具規模。可是今年,當王丹和李凱因為長期感情不和而離婚時,財產分割上出了問題。丈夫稱,公司所掙的錢都花了,王丹不相信李凱所謂的都花光了的謊話,可又找不出錢在哪。這些年,李凱的哥哥和妹妹都分別買了房子,王丹始終不明白他們哪來的錢,現在王丹終於明白,是李凱出錢用哥哥、妹妹的名義買房,為了離婚時佔有更多的財產。對策從調查親朋的房產入手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他人的名義購買房產,但卻是實際房產的擁有者,等到離婚之後,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像這樣的事情,一般多發生於夫妻感情長期不和,離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較為豐厚的情況。有此擔心的當事人可以從幾個方面找出對方的破綻。一、因為房產價值巨大,一般當事人不會將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義購買。因此,如果一方並不寬裕的父母或兄妹突然擁有房產,就有可能存在這種情況。二、從交易時間,摸查出資線索。根據購房付款的時間,回憶一方在此期間財務上有無重大支出或異常,有條件的,還要查詢一方銀行存摺上的資金流向。三、可以直接查詢打入房地產公司購房款的銀行出處,如果恰好是老公的開戶行、老公的戶頭,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婚前共同買房被占為己有———婚前雙方出資購房記在一人名下,為離婚時財產分割留下了隱患。
張夏濤和於曉慧是一對典型的「早結早散」型。剛結婚不到3年,小兩口兒就打起離婚來。他們沒有存款只有為結婚買的房子及家電、傢具等。張夏濤讓於曉惠想拿什麼就拿什麼走,於曉惠不能接受,她還要與張夏濤分房子。可是法庭上,張夏濤指出房子是在結婚前由自己出資買的,不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此時於曉惠大呼上當,道出實情。房子的確是在他們婚前購買的,因為當時正趕上開發商清盤處理剩房,比市場價便宜很多,為了不失去購房機會,他們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就雙方出資購房,在辦理購房手續時,出資較多的張夏濤順理成章將房產辦在自己的名下。當面臨離婚時,張夏濤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對策找到共同買房的證據
據審理法官講,由於不願意失去購房機會,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出資購房,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精明」的一方,以「貸款不便」、「沒有領結婚證就不能共有房屋」等為借口,將房產辦在自己一人名下,而等到離婚時,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這種你是我非的事,的確很難說清楚,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只要於曉慧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當初買房有出資事實即可。比如,她可以查詢出資匯款銀行記錄,或信用卡刷卡記錄,也可以將當初賣房的人找到出據共同出資的證言。值得注意的是,此類糾紛越來越多的發生在青年夫婦中。他們在婚前共同出資買房,都是對對方高度的信任,沒有想到後來可能遇到的問題,往往離婚時一方吃了大虧。所以,為了避免此類糾紛,最關鍵的是,在婚前購房出資時,要與對方達成出資協議,留下書面憑證或證人。雖然這對於熱戀中並馬上要結婚的青年男女來說有點難以啟齒,但這畢竟是避免糾紛的最好辦法。轉移存款花樣多———將積蓄或工資卡上的資金取出另存他戶,將所剩無幾的工資卡交由法院分割,聲稱其餘已用於家庭生活開支。
都是國家公務員的徐寬、孫寶平夫婦近日來到法院離婚,他們雙方都說對方藏匿了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對夫妻常年感情不和,各自收入很多年前就都各管個的,孫寶平認為丈夫把錢給了婆婆,徐寬認為妻子把錢給了娘家,他們為家庭支出還常常吵架。今年8月,二人再次發生矛盾近而要離婚分家,可分錢時卻有了分歧。孫寶平說,丈夫每月兩千元工資,年底還有各種獎金,憑他的開銷不可能存摺上一點錢沒有。而徐寬也認為,妻子把他們夫妻以前的五萬元存款轉存其他地方,而不是花掉了,工資卡上的錢也只是基本工資,這樣進行分割自己很吃虧。對策細心掌握儲蓄信息
遇到這種情況,關鍵是要拿出所藏財產的證據。可是在調查方面也有難度,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以及律師都無權查詢銀行存款,只有公檢法等部門有這個權利。實踐證實,對於查詢離婚時一方可能藏匿財產的,只能在訴訟階段由單方向法院提出申請,但是需注意的是只有掌握了賬號和開戶行等詳細信息時才會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夫妻在平時生活時,應注意收集對方取款的憑條,注意掌握對方儲蓄的信息,特別是要記住開戶銀行以及賬號。
另有一種情況就是,明明知道有存款,卻被對方擅自取出,口頭上聲稱該款已用於日常生活開支,實際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
對此,離婚審判資深法官提醒有如此困惑的人們,在離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戶的申請的。當你覺得對方的存款並不像他說的那樣用於生活開支,而是可能被存在其他人名下時,可考慮:調查存款取出的時間,回憶那段時間是否有合理的生活開支;存款取出的數額,如果是巨額存款是不會在短時間內消耗殆盡的;准備好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以此作為反駁和抗辯的證據,同時注意收集其他相關事實及證據。
夫妻經營公司「干賠」———妻子當會計乾坤大挪移,離婚獨占錢財。
姜華沒有想到,自己會上了朝夕相處的妻子的當,即將面對既賠夫人又折兵、債台高築的境地。
姜華和妻子在哈市香坊區繁華地段,開個夫妻店,經營辦公用品。姜華負責跑外,妻子管賬。今年春天,妻子三番五次做他工作,讓他向自己娘家人張嘴借錢,以便於融資,擴大再生產。在妻子的授意下,他出面借了3萬塊錢,並立下了借據,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半月前,妻子突然以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這時,他才發現,自己苦心經營的小店原來一直在賠本經營,從來往賬目上看,不但沒有賺到一分錢,反而欠下廠家2萬元貨款。加上他向妻子娘家借的3萬塊錢,夫妻共有債務高達5萬元錢。這個結果是他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因為小店生意一直不錯,客流不斷,很少看到妻子有錢倒不開手的時候。他們是1997年結的婚,1998年開的店,開店時,夫妻倆已攢下2萬元家底兒。他想不明白,這生意怎麼能越做家越窮呢?對策申請財產保護
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民庭庭長認為,婚姻一方轉移財產的手段雖然五花八門,但並不是無懈可擊。以姜華為例,只要細心審查小店賬目,並到銀行、進貨廠家、長期客戶處仔細察訪,就不難找到其中的漏洞。最穩妥的辦法就是一旦出現離婚苗頭,就及時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監管」共有財產。投資入股藏匿收益———隱藏股份手段高
肖佳和林嵩都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二人剛結婚時,將所有財禮錢5萬元作為入股借給一個朋友開公司。後來公司經營得不錯,每年分紅時,林嵩都給妻子買些小禮物,告訴妻子他們賺一些錢,已經又投進去了充實股份。幾年下來朋友的公司已經頗具規模,肖佳和林嵩當年投的5萬元也升值了幾十倍。可是今年,當肖佳和林嵩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時,財產分割上出了問題。當年作為投資的5萬元本該滾雪球一般變成50萬元,甚至100萬元,可林嵩卻只拿出5萬元與王丹分。王丹查了朋友公司的賬目,確實就只有5萬元入股,每年分紅的錢都被林嵩取走。王丹不相信林嵩所謂的都花光了的謊話,可又找不出錢在哪。對策無形財產共同管理
在離婚時,對於公司、企業財產份額的分割,在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逐漸成為新的焦點。因為公司、企業股東名冊在工商登記處可以查詢,隱匿財產的手段僅限於以他人名義入股,自己作隱名股東。而對於公司、企業的財產分割,主要問題在於公司財務不規范或「兩本賬」帶來賬目不實的問題,即便是由法院進行資產審計,往往的結果也是「價值高、評估低」。所以夫妻之間對於股票、基金、國庫券等資產應共同管理。
「窮」丈夫竟有巨額財產———離婚前夕,妻子發現丈夫注冊數項專利技術。
王惠賢與孫德輝都是黑龍江省慶安縣人,1984年他們登記結婚,後來生下了一個聰明可愛的女兒,那時他們擁有一個雖然清貧但是十分幸福溫馨的小家庭。
孫德輝是個頭腦靈活不甘平庸的人,1988年,孫德輝自費讀研後,與同學一起去北京開始了他的創業之路。王惠賢則調到哈市一家單位擔任會計工作,並於1994年搬到了哈爾濱定居。此後的日子王惠賢與孫德輝繼續他們漫長的兩地分居生活,孫德輝定時往家裡寄一些生活費,王惠賢則照顧著女兒,等待丈夫衣錦還鄉。
十多年來,孫德輝每年只回家一兩次,每次就住五六天,於是王惠賢便總想到北京看丈夫,可卻都遭到孫德輝的堅決反對。漸漸地,孫德輝在北京的消息越來越少,回家的次數也更少了。在孫德輝連續兩年沒回家後,2004年6月,王惠賢收到一封從北京「飛來」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上,明確地寫著孫德輝要與王惠賢離婚,並要分割王惠賢與女兒現住的位於哈市南崗區的一套60平米的房子。拿著這份協議,王惠賢不知所措,因為孫德輝一直沒有告訴妻子他在北京的真實情況,所以王惠賢只是隱約知道丈夫好像在北京申請了什麼專利技術,開了公司,但具體的情況卻不得而知。現在丈夫要離婚,還要將自己唯一的住房分割,想到這里王惠賢愈發覺得心寒,但她卻無計可施。對策利用互聯網可獲取專利信息
針對此案,記者采訪了哈爾濱市東旭律師事務所的王佰春主任,他說,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財產,與傳統財產相比具有相當大的特殊性,由此引發的離婚隱匿財產糾紛也就更具有隱蔽性,要想查到恐怕還得利用高科技。既然申請了專利技術,在互連網上就應該可以查詢到相關情況。將對方的名字輸入互連網的搜索引擎,就可查到與其名字相關的信息或網頁。尤其是已注冊的專利技術,互聯網上會有相關信息。找到線索後就可以到相關部門開書面證據,同時還可以請會計師計算該專利將獲得的收益情況。
王主任還提出,在分割方面,知識產權一般是以一方個人的名義所有,而且帶有強烈的人身屬性,也就是說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人難以分割。但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上述孫德輝應將收益的一半分給妻子。
調虎離山之計———轉移「大件」財產
因為處於「冷戰」或「交火」期,面臨離婚困擾的雙方很難像正常夫妻一樣在家裡相處。因此,有30%以上的夫妻一方選擇了分居,即使由於條件限制仍在一室「留守」,但「家」的概念也只是一個「旅館」,或成為了一個發泄憤怒的地方。當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序,一方會趁另一方不備時,將家裡值錢的東西,諸如冰箱、電視等大件消費品轉移到「娘家」或他處,或矢口否認有某些共有財產。對策
注意收集和保管傢具、電器的購買發票如預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轉移隱匿財產的可能,可以請兩位朋友到家裡,用攝像機將家電拍攝後,請朋友作證詞,在家庭財產清單上簽字。如果發現家電被轉移後,立即報警,加強法院採信力度。新聞鏈接公證可預防惡意侵財
哈工大生活方式研究專家王亞林認為,夫妻財產公證是預防離婚時財產轉移的靈丹妙葯。
他指出,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財產組成成分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現代人財產已不僅僅局限於現金、首飾、房產,而是轉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財產,比如汽車、家用電器、傢具;金融資產,比如股權、期貨、股票、保險等;無形資產,比如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很復雜。如果在婚姻的延續過程中,夫妻雙方沒有對這些財產的權屬作出明確約定或公證,那麼一旦有一天「大難來時各自飛」,勢必要為財產劃分搞得焦頭爛額。家庭雖然並不是功利場所,但是,隨著市場機制不斷走入家庭,夫妻財產公證勢在必行。
黑龍江省社科院社會學家王世昌說,夫妻財產公證的方式靈活多樣,既可以在結婚前就婚前自有財產、婚後有可能獲得的財產所有權進行約定、公證,也可以在婚後隨時對取得的財產進行公證。怕麻煩的夫妻還可以簽訂書面協議,無須取得任何部門認可,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